一、男方婚前买的房子离婚后归谁
需要根据房屋产权登记谁的名下进行区分其归属权。
如果男方婚前购买且登记在男方名下,则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但如果婚后有共同还贷的情况,女方可要求在婚后增值部分及还贷部分要求补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二、男方婚前买房婚后一个人还贷房产如何分割
1.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男方基于其个人婚前所拥有的资产进行贷款偿还,此时该房屋理应被视为男方的个人财产,女方并无权利对此进行分割分配;
2.假如男方选择使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所获得的工资收入来偿还贷款(根据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所获得的财产均为夫妻双方共有,除非存在特殊的书面协议),那么在离婚诉讼中,女方有权要求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所偿还的贷款部分进行分割;
3.若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达成了书面协议,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所获得的财产均归各自所有,且男方选择用自己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所获得的财产来偿还贷款,那么该房屋仍应被视为男方的个人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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