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租房什么时候入住
什么时候入住可以关注当地的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官方网站获取公租房消息。公租房申请的相关步骤:
1、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2、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复审。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申请人可在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轮候期间,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二、公租房什么时候可以买下来
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公租房在租期达到五年之后,承租人可向当地房管部门提出购买申请。此种情况下,政府所投资或筹集建设的公租房,当承租人已连续居住满五年且经过市政府的批准之后,方可允许其进行购买。同时,值得注意的是,购买后的公租房自房地产登记之日起五年内,均不得进入市场进行交易。
然而,若在五年期满后需进行上市交易,则应
首先由政府进行优先回购。若政府选择放弃回购,则应按照当时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相关规定予以执行。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
关于何时入住,敬请密切关注您所在地区的住房保障及房地产管理局的官方网站以获取最新的公共租赁房信息。在进行公租房申请时,以下是相关步骤: 1.受理:对于资料完整且齐备的申请,申请地点将给予正式受理,同时会向申请人开具受理凭证。 2.初审:自申请地点收到申请之日起的20个工作日内,初审单位将完成初步审查工作,并形成初步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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