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司法鉴定费保险公司也需要赔偿。鉴定费是当事人在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中的开销之一,列入赔偿总额。保险人、被保险人为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
《保险法》第六十四条
保险人、被保险人为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规定,交通事故案件赔偿的范围有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被侵权人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死者家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处理丧事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调解申请后,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日期开始调解:(一)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二)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三)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四)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调解申请时已超过前款规定的时间,调解自受理调解申请之日起开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调解开始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
二、交通事故司法鉴定一般多久出结果
在交通事故处理环节中,涉及司法鉴定时,通常情况下将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出具相应结果。若需进行交通事故司法鉴定,可前往负责处理该事件的相关部门递交鉴定申请。凭借申请材料,便可获取交管部门的相关法律文书。
然后携带上述文件至指定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根据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应在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的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工作。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八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
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
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在处理交通事故的法律诉讼过程中,对相关鉴定费用的赔付亦在保险公司的理赔范畴之内。值得注意的是,鉴定费用作为交通事故索赔纠纷中的主要开支项目,须被纳入赔偿总额之中。根据相关规定,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为了明确和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以及保险标的物的损失程度而必须支付的必要且合理的费用,将由保险人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