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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并没有规定劳动合同中的工资金额由谁来填写,一般公司负责劳动合同签订的工作人员会事先填好的。
劳动合同必须有明确注明劳动报酬这项,这属于必备条款。
《劳动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工资低于约定工资应如何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之明确规定,在任何情况下,劳动合同中所约定的薪资待遇都不得低于本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水平。反之,若实际发放给劳动者的薪酬高于此标准,则劳动者应妥善保管所有相关的工资凭证,以备出现劳动纠纷时作为证据使用。假如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仍依照劳动合同中的约定金额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那么无疑是存在少缴社保费的违法行为。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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