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药代表送回扣犯法吗
医药代表送回扣犯法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依法追究责任。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
属妨害对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罪的一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关于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二)行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2.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3.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严重危害民生、侵犯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的;
4.向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影响行政执法和司法公正的;
(二)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医药代表送红包构成行贿罪吗
作为医药代表,向医务工作者赠送红包的行为有可能被视为行贿犯罪,其判定主要依据红包的金额大小、赠送者的真实意图以及此举是否对医疗行为的公正性产生了实质性的影响。若赠予红包的初衷在于谋求不当利益,例如在药品销售领域获得竞争优势,并且所涉金额达到了法律规定的标准,那么便有可能涉嫌违反刑法。
然而,对于此类问题的具体判断,还需要综合考虑实际情况并根据相关证据进行深入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以行贿论处。
对于医药代表送回扣这一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果其向负有诸如食品、药品、安全生产以及环境保护等多个领域的严格监督和管理职责的国家公务人员进行行贿,以实现其非法目的,那么将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则是指在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中担任职务的工作人员,利用自身职务上所拥有的便利条件,向他人索要或非法收取财物,并为他人谋求利益,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的犯罪行为。此罪名属于妨害对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罪的一个分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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