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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需要收集相关的证据来证明属于以下的情形,请求女方返还彩礼,女方应当返还。
具体情形是: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二、结婚四个月离婚彩礼退吗女方提出
在婚后四个月时,女方如要求解除婚姻关系,是否需要退还彩礼?事实上,这取决于女方是否满足退还彩礼的特定情况,并非所有时候女方提出离婚申请都会导致彩礼须被退回。
值得切记的是,彩礼的支付前提必须是在男女双方完成婚姻登记手续之前,而非在婚姻登记后。倘若在婚姻登记之后向对方提供馈赠物品或财务支持,那么这些财物并不构成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