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贷款合同没放款合同会生效吗

最新修订 | 2024-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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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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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贷款合同在签署后,即使贷款尚未发放,通常也会被认为是有效的。但是,如果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必须发放贷款才能生效的条款,那么在没有发放贷款的情况下,合同就不会生效。因此,具体情况需要查看合同条款和当地法律法规。如果对合同的有效性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金融机构。
签了贷款合同没放款合同会生效吗

一、签了贷款合同没放款合同会生效吗

贷款合同结束后未能履行放款即失效。若已同贷款机构签署合同,但未按时收到款项,那么请注意该合同便失去效力。反之,如果正处在等待贷款机构放款的阶段,他们正在准备资金并安排流程,那么即使还没完成实际发放,该合同也依然有效。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以书面形式提出个人贷款申请,并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够证明其符合贷款条件的相关资料。

二、签了贷款合同,要我交保证金才能放款,不贷了是否要负责任

"套路贷"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其行为性质涵盖了多个罪名,例如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

这些不法分子通常会对外打着诸如"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旗号进行业务拓展,然后与受害者签署借款合同,以此来制造出民间借贷的假象。

他们还会利用"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诱使受害者签订看似对自己不利的"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以及房产抵押合同等各类协议。

这些不法分子常常借助网络借贷的名义,要求申请人预先支付所谓的"验资费"、"保险费"、"押金"等费用。

他们甚至会伪造银行流水,故意营造出受害者已经成功获取合同所规定的全部借款的假象。

一旦受害者无法按时还款,他们就会肆无忌惮地宣称受害者违约,并强迫其立即偿还"虚高借款"。

更为恶劣的是,他们会通过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受害者无力支付的情况下,再推荐其他虚假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或者"扮演"成其他公司与受害者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从而达到"平账"的目的,进而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此外,这些不法分子还可能采取敲诈勒索的手段向受害者"索债",谎称将对其实施法律诉讼等手段,以达到让受害者交付钱财的最终目的。

他们甚至会冒用P2P网贷平台、小贷公司、金融服务公司、银行等真实存在的企业、机构的名义,以发放贷款为幌子,实则实施一系列的诈骗活动。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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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没有放款的合同生效吗
贷款合同在签署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即使贷款尚未发放。通常贷款发放周期为1-3个月,若未能发放,可能是由于银行资金或审核问题。在签订合同时,应了解银行信誉,仔细检查条款,明确贷款要素,并保留合同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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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绩效工资发放与年终奖发放的区别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奖金与绩效工资有什么区别? 奖金是指对劳动者在创造超过正常劳动定额以外的社会所需要的劳动成果时,所给予的补偿和奖励。 作为劳动报酬的奖金,基本分为两类:一类是对劳动者提供超额劳动的奖励,如各种各样的超产奖和节约奖;另一类是对劳动者特殊贡献的奖励,如技术革新奖等。 奖金是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的辅助形式,以补充基本工资形式的不足。 奖金不同于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是对过去绩效的奖励,而奖金则针对未来行为的影响,是企业对优秀员工的一种人力资本投资,具有很强的激励功能,绩效工资会永久性地增加到基本工资上,而奖金没有累积作用。 二、年终奖怎么发? 目前企业发放年终奖的形式主要有以下三种: 双薪制:“年末双薪制”是最普遍的年终奖发放形式之 一,即年底企业多给员工1个月的工资。这种是以时间为衡量指标的,工作满一年可以拿到双薪。有的公司也会多发2个月的薪水作为奖励。 绩效奖金制:绩效奖金是一种浮动的奖金,根据个人年度绩效评估结果和公司业绩结果来发放。 “红包”制:红包通常是由企业负责人决定,没有固定限制,通常不公开。除了发现金,一些公司还将旅游奖励、赠送保险、车贴、房贴等列入年终奖的内容。 三、所有员工都有资格拿年终奖吗? 《劳动法》明确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年终奖属于劳动报酬,也必须遵循同工同酬原则。因此以下说法都违反《劳动法》中“同工同酬”原则:考核合格后才能享受年终奖;考核前离开单位的不能拿年终奖;发放时不在册的员工不拿年终奖;未做满一年的员工不能拿年终奖;年中离职的员工不能拿年终奖。 另外,如果劳动合同或公司规章制度都未对年终奖有明确规定,按同工同酬原则,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一般会支持离职职工得到一定比例的年终奖。同理,“新进员工”也可以得到一定比例的年终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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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高利贷合同有效吗
[律师回复] 对于放高利贷合同有效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放高利贷合同有效吗
民间借款合同可以是无偿的,也可以是有偿的。如果合同是有偿的,在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应就利率的高低作出约定。约定的利率可以高于银行的同期同类贷款,但必须合理,严禁高利贷。
高利贷的标准,各地应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具体处理。生产性借贷的利率可以高于生活性借贷的利率。有偿的民间借款合同,出借人不得在借贷时将利息扣除计入本金之内,也不得计算复利,搞利滚利,否则按照实际借贷额计息或将已收取的复利返还借贷人。
合同约定借贷是有偿的,但没有约定利率或约定不明的,依《统一合同法》的规定,“视为不支付利息”。因此,出借人应当特别注意,如果出借人的内心意愿是订立有偿借款合同,就必须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利息条款。
当高利贷是超过正常贷款利率的借贷,则高利贷的合同,肯定是无效的,因为其不受国家法律的保护。据有关规定显示,在发生借贷时,贷款利率如果高出央行同期基准利率,将不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
因此,在高利贷中,就算是借款人与放款人或机构签订了贷款合同,也同样不受到法律保护,此合同无效。但是,放款人或机构在借款人不还借款时,通常会采取一些手段迫使借款人还款。
二、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过部分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关于高利贷的知识拓展
高利贷的特点
高利贷信用是最古老的信用形态,是通过贷放货币或实物以收取高额利息为目的的一种信用关系。高利贷信用在社会和是占主导地位的信用形式。
1、利率高
高利贷的利率一般年利率在36%以上,借款100元,一年要支出36元以上的利息。个别的利率可达100%—200%。我国历史上高利贷年利一般都达100%,而且是“利滚利”,即借款100元一年后要还200元,如果到期不能归还,第二年要还400元,第三年就是800元。
高利贷之所以有这样高的利息,是由当时的经济条件决定的。由于前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劳动生产力水平低,生产规模小,小生产者一般都经受不住意外事故的冲击(如天灾人祸),一旦遇到意外事故,就无法维持原来的简单再生产,无法维持生活。在这样的情况下,小生产者(农民和其他小手工业者)就不得不向放高利贷者借钱或实物,以维持生产和生活。
放高利贷者正是看到了借者为了维持生存这一点,就无情地抬高利率。如果借钱的人不是为了生活和生存,而是向生产方式那样,借钱是为了投资,获取利润,那么贷款的利率高了,使得投资的利润大部分或全部被高利贷的利息侵吞,借钱的人就不借了,贷款的利率自然也高不上去。
高利贷借者除了小生产者以外,也有一些破落的主和封建主,他们是为了维持奢侈的生活,其利息是最终要转嫁到小生产者身上。高利贷的债权人主要是商人,特别是货币经营商人、主和地主。
2、剥削重
高利贷的利息来源于和小生产者的剩余劳动及一部分必要劳动。小生产者借用高利贷所支付的利息,是他们直接以自己的剩余劳动或必要劳动产品支付的。主和封建主借用高利贷所支付的利息,同样是和小生产者的剩余劳动或必要劳动产品。因为主和封建主不劳动,他们所支付的利息,归根到底是对和小生产者的压榨和剥削。
由于高利贷利息来源不仅要包括劳动者所创造的全部剩余劳动,还包括一部分必要劳动。这与利息只是剩余价值的一部分的利息比较,其剥削程度更重。
3、非生产性
前面已经提到,高利贷的借者,无论是者还是小生产者,他们借用高利贷主要用于非生产支出。者借高利贷主要是为了维持其奢侈的生活,小生产者借高利贷是为了其基本的生活需要。这与借贷资本的用途以及信用资金的用途有着明显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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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贷款合同没放款合同会生效吗
贷款合同在签署后,即使贷款尚未发放,通常也会被认为是有效的。 但是,如果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必须发放贷款才能生效的条款,那么在没有发放贷款的情况下,合同就不会生效。 因此,具体情况需要查看合同条款和当地法律法规。 如果对合同的有效性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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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绩效工资发放与年终奖发放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奖金与绩效工资有什么区别? 奖金是指对劳动者在创造超过正常劳动定额以外的社会所需要的劳动成果时,所给予的补偿和奖励。 作为劳动报酬的奖金,基本分为两类:一类是对劳动者提供超额劳动的奖励,如各种各样的超产奖和节约奖;另一类是对劳动者特殊贡献的奖励,如技术革新奖等。 奖金是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的辅助形式,以补充基本工资形式的不足。 奖金不同于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是对过去绩效的奖励,而奖金则针对未来行为的影响,是企业对优秀员工的一种人力资本投资,具有很强的激励功能,绩效工资会永久性地增加到基本工资上,而奖金没有累积作用。 二、年终奖怎么发? 目前企业发放年终奖的形式主要有以下三种: 双薪制:“年末双薪制”是最普遍的年终奖发放形式之 一,即年底企业多给员工1个月的工资。这种是以时间为衡量指标的,工作满一年可以拿到双薪。有的公司也会多发2个月的薪水作为奖励。 绩效奖金制:绩效奖金是一种浮动的奖金,根据个人年度绩效评估结果和公司业绩结果来发放。 “红包”制:红包通常是由企业负责人决定,没有固定限制,通常不公开。除了发现金,一些公司还将旅游奖励、赠送保险、车贴、房贴等列入年终奖的内容。 三、所有员工都有资格拿年终奖吗? 《劳动法》明确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年终奖属于劳动报酬,也必须遵循同工同酬原则。因此以下说法都违反《劳动法》中“同工同酬”原则:考核合格后才能享受年终奖;考核前离开单位的不能拿年终奖;发放时不在册的员工不拿年终奖;未做满一年的员工不能拿年终奖;年中离职的员工不能拿年终奖。 另外,如果劳动合同或公司规章制度都未对年终奖有明确规定,按同工同酬原则,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一般会支持离职职工得到一定比例的年终奖。同理,“新进员工”也可以得到一定比例的年终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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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贷签了合同没放款生效吗?
根据我国相关的规定,网贷签了合同没放款也是生效的,但出借人没有还合同的相关规定,将钱款借给债务人。那债务人可以依法追究出借人的责任,要求法院撤回合同或者宣布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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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公司效益不好员工放假,发工资是怎么放?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因用工单位自身原因造成停工、停产,向员工放假期间,是要支付工资的。根据放假时间长短、劳动者有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确定不同的支付假期工资标准。根据原劳动部有关工资支付的规定,非劳动者原因造成的单位停工、停产期间,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放假时间不超过一个工资发放周期的(通常为30日内),支付劳动者的正常全额工资。放假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劳动者提供了劳动(比如正常上下班、进行考勤)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假期工资;劳动者没有提供劳动的,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对于停产、停工放假超过一个工资发放周期、劳动者没有提供劳动的情况,支付工资的标准由各地自行规定。例如在广东省规定,停工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双方协商确定工资支付金额;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单位支付劳动者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80%的生活费。深圳市规定,非员工原因造成停工、停产放假期间不超过一个月的,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标准工资80%的假期工资;放假超过一个月的,单位支付不低于最低工资80%的工资。停工、停产工资发放期限到恢复生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为止。劳动争议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提讼。仲裁是当事人向人民提讼的必经程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以下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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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贷签了合同没放款生效吗
生效。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起生效。虽然没放款,但合同本身若无其他特殊设定,如附条件、附期限等,则合同生效。出借人没有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放款,可以追究出借人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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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放弃抚养权协议有效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放弃抚养权协议是否有效
“自愿放弃孩子抚养权”的承诺条款,与法律规定相悖,对孩子的抚养权既是权利也是义务,不能被剥夺,但也不能放弃,因此关于自愿放弃孩子抚养权的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相关知识
关于孩子抚养权判决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问题,规定在《婚姻法》的三十六条和三十七条,大体精神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最高人民在一九九三年十一月三日发布了《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该意见较为详细地规定了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处理孩子抚养问题的意见。
1、什么情况下,将孩子抚养权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二、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三、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孩子判归女方可能性较大。

四、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证据证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五,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汹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

六、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七、十周岁以上的孩子愿意随母亲生活的。
2、什么情况下,将孩子抚养权判归男方的可能性较大

一,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二,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

三,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

四,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机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

五,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的。

六,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的。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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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抚养权协议有效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放弃抚养权协议是否有效
“自愿放弃孩子抚养权”的承诺条款,与法律规定相悖,对孩子的抚养权既是权利也是义务,不能被剥夺,但也不能放弃,因此关于自愿放弃孩子抚养权的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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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孩子抚养权判决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问题,规定在《婚姻法》的三十六条和三十七条,大体精神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最高人民在一九九三年十一月三日发布了《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该意见较为详细地规定了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处理孩子抚养问题的意见。
1、什么情况下,将孩子抚养权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二、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三、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孩子判归女方可能性较大。

四、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证据证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五,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汹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

六、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七、十周岁以上的孩子愿意随母亲生活的。
2、什么情况下,将孩子抚养权判归男方的可能性较大

一,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二,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

三,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

四,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机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

五,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的。

六,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的。
承诺放弃抚养费有效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的数额的合理要求。
王某与李某原系夫妻,于12月生育女儿王某某。后王某与李某协议离婚约定:双方自愿离婚;王某某由王某抚养并负担抚养费,王某放弃要求李某支付抚养费;夫妻共同财产自行分割完毕等。6月,王某某李某要求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审理后认为,李某与王某协议离婚时对子女抚养问题的约定具有约束力,王某某未提供有效证据证明王某作为直接抚养方承担抚养费已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故驳回王某某的诉讼请求。王某某要求李某给付抚养费在具备法定条件后,可另行主张。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王某某在父母离婚后要求李某增加抚养费是否符合给付条件?笔者认为,王某某未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增加抚养费的合理事由,因此李某不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理由如下:

一,王某与李某协议离婚中对子女抚养问题的约定,合法、有效,且属蕴含道德义务的约定,均应恪守履行。该约定,一方面对子女而言,是父母双方如何承担抚养义务的权利处分,并非免除对子女抚养义务,故未损害子女利益,具体到本案,李某显然也不属于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情形。另一方面,对王某与李某而言,即使在双方离婚的情况下,仍共同享有对女儿的监护权,双方有权对抚养问题作出合理安排。

二,子女在父母离婚后要求增加抚养费应具有正当理由。关于增加抚养费的条件,最高人民在《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离婚子女抚养意见》)中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由下列情形之
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时,应具备必要性与合理性的基本前提,符合增加条件方可获得支持。不能举证证明符合增加条件的,就不能因此获得支持。

三,王某某及其法定代理人未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原定抚养费用的负担导致不能维持当地生活水平的合理事由,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法律设定监护制度的本意,在于无行为能力人不能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必须由监护人协助或直接由监护人实施。在此类无行为能力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案件的背后,往往蕴含直接抚养方的意思表示。在司法实践中,一方为了达到离婚目的对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进行协议后,转而以子女名义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情况也并不鲜见。若轻易改变离婚双方的协议,既不符合意思自治的法律理念,也违背婚姻法的立法宗旨。
放高利贷合同是否有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放高利贷合同是否有效问题解答如下,
一、放高利贷合同有效吗
民间借款合同可以是无偿的,也可以是有偿的。如果合同是有偿的,在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应就利率的高低作出约定。约定的利率可以高于银行的同期同类贷款,但必须合理,严禁高利贷。
高利贷的标准,各地应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具体处理。生产性借贷的利率可以高于生活性借贷的利率。有偿的民间借款合同,出借人不得在借贷时将利息扣除计入本金之内,也不得计算复利,搞利滚利,否则按照实际借贷额计息或将已收取的复利返还借贷人。
合同约定借贷是有偿的,但没有约定利率或约定不明的,依《统一合同法》的规定,“视为不支付利息”。因此,出借人应当特别注意,如果出借人的内心意愿是订立有偿借款合同,就必须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利息条款。
当高利贷是超过正常贷款利率的借贷,则高利贷的合同,肯定是无效的,因为其不受国家法律的保护。据有关规定显示,在发生借贷时,贷款利率如果高出央行同期基准利率,将不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
因此,在高利贷中,就算是借款人与放款人或机构签订了贷款合同,也同样不受到法律保护,此合同无效。但是,放款人或机构在借款人不还借款时,通常会采取一些手段迫使借款人还款。
二、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过部分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关于高利贷的知识拓展
高利贷的特点
高利贷信用是最古老的信用形态,是通过贷放货币或实物以收取高额利息为目的的一种信用关系。高利贷信用在社会和是占主导地位的信用形式。
1、利率高
高利贷的利率一般年利率在36%以上,借款100元,一年要支出36元以上的利息。个别的利率可达100%—200%。我国历史上高利贷年利一般都达100%,而且是“利滚利”,即借款100元一年后要还200元,如果到期不能归还,第二年要还400元,第三年就是800元。
高利贷之所以有这样高的利息,是由当时的经济条件决定的。由于前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劳动生产力水平低,生产规模小,小生产者一般都经受不住意外事故的冲击(如天灾人祸),一旦遇到意外事故,就无法维持原来的简单再生产,无法维持生活。在这样的情况下,小生产者(农民和其他小手工业者)就不得不向放高利贷者借钱或实物,以维持生产和生活。
放高利贷者正是看到了借者为了维持生存这一点,就无情地抬高利率。如果借钱的人不是为了生活和生存,而是向生产方式那样,借钱是为了投资,获取利润,那么贷款的利率高了,使得投资的利润大部分或全部被高利贷的利息侵吞,借钱的人就不借了,贷款的利率自然也高不上去。
高利贷借者除了小生产者以外,也有一些破落的主和封建主,他们是为了维持奢侈的生活,其利息是最终要转嫁到小生产者身上。高利贷的债权人主要是商人,特别是货币经营商人、主和地主。
2、剥削重
高利贷的利息来源于和小生产者的剩余劳动及一部分必要劳动。小生产者借用高利贷所支付的利息,是他们直接以自己的剩余劳动或必要劳动产品支付的。主和封建主借用高利贷所支付的利息,同样是和小生产者的剩余劳动或必要劳动产品。因为主和封建主不劳动,他们所支付的利息,归根到底是对和小生产者的压榨和剥削。
由于高利贷利息来源不仅要包括劳动者所创造的全部剩余劳动,还包括一部分必要劳动。这与利息只是剩余价值的一部分的利息比较,其剥削程度更重。
3、非生产性
前面已经提到,高利贷的借者,无论是者还是小生产者,他们借用高利贷主要用于非生产支出。者借高利贷主要是为了维持其奢侈的生活,小生产者借高利贷是为了其基本的生活需要。这与借贷资本的用途以及信用资金的用途有着明显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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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贷签了合同没放款是否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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