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罪辩护的风险是什么
针对“无罪辩护”这一议题,即作为被告方代表的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律顾问,在法庭审判环节就被告人是否应当受到定罪刑罚展开无罪主张的辩论活动,其可能带来的判决结果有两种,一种是检察官的立场得到了法院的充分认可,被告人因此被判定为有罪罪犯;另一种则是辩护观点在法院的审理过程中获得了认同,使得被告人得以摆脱被定罪的命运。无罪辩护所遵循的基本原则,构成了辩护律师在对被告人进行辩护时所必须坚守并贯彻的指导方针。
然而,直言不讳地说,实施无罪辩护并不容易,只有当证据材料充足且确凿时,辩护工作才能够得到强有力的支持,如此方可从本质上驳斥控方提出的事实与论据,并令辩护律师的无罪主张获得法官的认同。因此,我们需要以审慎的态度对待无罪辩护之事宜。在涉及到无罪辩护的案件往往较为复杂,事实情况以及相关证据交织繁复,成功实现无罪辩护之机率并不很高。若轻率决断为被告人提供无罪辩护服务,反而可能导致事与愿违,从而损害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无罪辩护的情形有什么
首先,有以下几种情况下,被告人可进行无罪辩护:
第一,是指被告人并未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活动及行为;
其次,对于不满十四周岁的少年儿童,因其尚无法承担刑事责任,因此也可以进行无罪辩护;
此外,对于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患者,同样亦可进行无罪辩护;
再者,如果被告人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且危害不大,以至于刑法并不将其认定为犯罪;
最后,若被告的行为源于正当防卫或者紧急避险,也是可以进行无罪辩护的。
其次,无罪辩护活动是由被告人和他的辩护律师在庭审过程中所进行的,旨在为被告人争取无罪的辩解。
但这样的辩护结果只有两种可能:
一种情况是公诉人获得了法庭的支持,这意味着被告人会被判处有罪;
另一种情况则是辩护观点被法院采纳,那么被告人就能够获判无罪。
无罪辩护的行事原则,要求辩护律师在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的过程当中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
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除自己行使辩护权外,还可以委派一至两名人士作为辩护人。
以下这些人员均可作为被告人的辩护人:
首先是专业的律师,他们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和技能,能够提供有效的辩护服务;
其次,被告人所在单位或者社会团体,也能够推荐适合的人选担任辩护人;
另外,被告人的监护人或者亲密朋友,也有权作为其辩护人参与庭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
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一条
辩护人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交的,有权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取。
"无罪辩护"乃是犯罪嫌疑人于庭审阶段针对所涉指控展开辩护,旨在设法推翻对被告人的有罪裁决。其最终结果可能导致被告人得以洗脱罪名或者维持原判有罪。作为无罪辩护的核心原则,律师必须严格遵循并以此为行动指南。然而,实践中执行无罪辩护并非易事,需要具备充分且确凿的证据来反驳控诉方的指控,进而赢得法官的认可。因此,对于无罪辩护这一策略,我们应持谨慎态度,因为案件往往错综复杂,成功的几率并不高,若贸然做出决定,恐将损害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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