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场经营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法律问题中,关于赔偿方面的事宜颇为复杂繁多。
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内容:医疗费用、营养津贴、交通开支、误工补偿、护理开支以及伤残赔偿金等等。若经多次协商仍未得到妥善解决,则可考虑通过司法途径寻求公正,向相关法院提交起诉书,并据此要求被告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商场交易活动中,当消费者遭受商品质量缺陷或者服务水平不足所带来的损失时,他们享有权利要求商场给予相应的赔偿。除上述列举的各类费用及经济补偿之外,实际上还存在着许多其他可能被纳入赔偿范围的事项。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在商场滑倒可以向经营者主张损害赔偿吗
在提供住宿、餐饮、娱乐等各类营利性活动,以及其他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的综合性社会活动时,作为承担维护安全秩序职责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理当竭尽所能地保障参与者的人身与财产权益不受损害。
同时,如果经营者未能履行对其负责区域内的安全保障义务,那么就必须承担与其过失行为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