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用人单位未购买社保的情况,可依据不同的具体情节向其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1)如果劳动者选择立刻离职,将无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请求经济赔偿金,但是仍然有权依法获得单位的经济补偿金,并要求用人单位补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2)在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用期间内,若不幸发生了工伤事故,则所有的工伤赔偿项目均应由用人单位承担,其中也包括原本应该由工伤保险基金负责支付的部分;
3)除上述两种情况外,还有其他可能出现的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
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二、不交养老保险60岁以后是否能领钱
在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下,若未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届龄后便无法享受到养老金福利。
对于参与了基本养老保险计划的个人来说,如果在法定退休年龄限制内实现了累计缴费达十五年的硬性要求,则可每月按时领取到基本养老金。
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指出,参与基本养老保险计划的个人若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尚未达到十五年的标准,那么其可以选择继续缴费直至满足十五年期限,之后再以每月定期领取基本养老金。
另一种方式是,允许当事人将其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项目中,从而依照《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之规范,享有适宜的养老保险权益。
《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在雇主未能按照法定标准购买社会保险的情形下,雇员经合理评估后,可依法追究其相应的赔偿责任。针对已经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雇员可以向雇主提出索求医疗费用及工伤赔偿金等经济补偿;而对于尚未发生但存在潜在风险的事项,例如未来可能面临的养老、医疗等方面的问题,雇员亦有权要求雇主承担起相应的补偿责任。在此过程中,雇员应当妥善保管与之相关的各项证据,如工资单据、劳动合同等,以备日后维权所需。如有必要,雇员还可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通过法律途径来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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