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应该享有平等的权利来支配他们的共同财产。
当夫妻中的任何一方出于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情况下处置共同的财产,那么这种做法对夫妻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然而,当涉及到家庭日常生活之外的领域,夫妻中任何一方在决定处置共同财产时,应征得对方的书面同意方可进行。
否则,如果一方未得到另一方的同意便擅自出售共有房产,另一方则有权通过向法院提出申诉来寻求对该房产的追索。
但是,如果第三方在不知晓的情况下以善意购房且支付了合理价款,并且已经成功地完成了房产的登记手续,那么此时,另一方希望追回这个房产的请求将不会被法庭所接受。
即便如此,若一方私自处置双方共有的房地产导致另一方遭受经济损害,在离婚裁决中,受损失一方仍然有权通过司法程序要求赔偿相应损失。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条
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二、擅自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有法律效力吗
夫妻应该享有平等的权利来支配他们的共同财产。
当夫妻中的任何一方出于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情况下处置共同的财产,那么这种做法对夫妻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然而,当涉及到家庭日常生活之外的领域,夫妻中任何一方在决定处置共同财产时,应征得对方的书面同意方可进行。
否则,如果一方未得到另一方的同意便擅自出售共有房产,另一方则有权通过向法院提出申诉来寻求对该房产的追索。
但是,如果第三方在不知晓的情况下以善意购房且支付了合理价款,并且已经成功地完成了房产的登记手续,那么此时,另一方希望追回这个房产的请求将不会被法庭所接受。
即便如此,若一方私自处置双方共有的房地产导致另一方遭受经济损害,在离婚裁决中,受损失一方仍然有权通过司法程序要求赔偿相应损失。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条
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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