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上诉案件能否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最新修订 | 2024-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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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分一下情况。如果是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二审不可以加重其刑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可以加重其刑罚。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上诉案件能否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一、第二审民法院审判上诉案件能否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分一下情况。如果是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二审不可以加重其刑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可以加重其刑罚。

刑事诉讼法》第237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二、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抗诉和上诉的案件,应在多久期限内审结

第二审级别的人民法院在审理上诉或者抗诉案件时,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审程序一章节已经明确规定者外,其他的程序均应按照第一审判级别的相关规定进行。

当第二审级别的人民法院收到上诉、抗诉的案件后,应当在一个月之内完成此项工作,最晚不能超过一个月。

但若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并经省级、自治区、直辖市级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决定,可将审理时间再延长一个月,高级人民法院需参考本法规的规则:

首先,是交通条件极其不便利且边远地区的重要复杂案件;

其次,大型犯罪团伙案件;

第三,流动犯罪行为较为严重且复杂的案件;

最后,犯罪涉及范围广泛、收集证据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由最高级别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诉、抗诉案件,此类案件的审理期限则须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此外,第二审的判决书裁定书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与裁定书,其效力等同于最终判决书与裁定书。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针对不同情况进行区分。若上诉人为被告或其法定代理、辩护人以及近亲属,在二审过程中不得对其实施更加严厉的刑事处罚;若由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则有可能对其实施更重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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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认为对于被告申请追加的被告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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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张某是否为必要共同被告,取决于张某与李某之间的结算是如何约定的。如果张某只负责与李某结算,张某之所以要求李某对外采购要经张某认可,是出于质量监督上的要求,李某对外的采购仍然由李某负责,那么,张某就不是适格的共同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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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被告人有什么责任?
第二被告人有什么责任应当是根据案件的情况来进行不同的判断的,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也是非常明确的。比如说如果是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当中,第二责任人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就是需要根据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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