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抚养费应该如何给付有没有相关规定
关于子女抚育费用的支付方式,一般会有以下几种情况:
1、在支付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家长们可以选择一次性的支付方式,直接履行抚养义务。
2、若当前尚未具备相应的支付条件,则可以采取按月或者定期支付的方式,或者按照孩子权益状况每季度甚至每年进行一次支付。
至于子女抚育费用的支付时间,通常情况下会延续到未成年人年满十八岁为止。
不过,当孩子年龄达到十六岁以上而未满十八岁时,如果他们已经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了生活所需的主要来源,并且能够保持所在地区的一般生活水准,那么家长就有权暂停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然而,对于尚未独立生活且有以下任一情况的成年人来说,即使家长有能力继续支付抚养费,他们依然需要承担起抚养儿女的责任:
一是劳动力丧失或者虽然没有完全丧失劳动力,但是他们所赚取的收入不足以支撑他们的日常生活;
二是还在校接受教育的已成年人士。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二、抚养费应该向对方要多少
抚养费具体金额可根据子女实际需求、双亲支付能力以及当地生活标准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
首先,在抚养费具备固定收入的情形下,支付标准则可以根据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之间进行测算及支付;
如需负担两名或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情况,支付比例还可适度提高,但一般不允许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其次,当抚养费无固定收入时,其具体金额可以参考当年度个人所得总值或者通过采纳同行业平均收入,然后依照上述比例进行计算。
另外,如果存在特殊情况,抚养费金额高低则需要相应地予以调整或是降低。
抚养费应当定期支付,如有条件也可以选择一次性支付。
如父母任何一方无经济收入或宣告失踪,则可以使用对方财产作为抚养费替代。
父母双方也可以通过协议方式决定其中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并且由该直接抚养人承担子女的全部抚养费。
然而,若此种做法导致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足以保障照顾到孩子的日常生活需求,对孩子的身心发展造成不良影响的话,人民法院将不会予以支持。
抚养费的支付期限通常截至子女满十八周岁为止。
而在此之前的十六岁到十八岁期间,如果子女能够依靠自己的劳动收入维持基本日常生活开销,同时生活所在地的生活水平并未出现显著下降,那么父母Voluntarily可以选择停止支付抚养费。
此外,在生父与继母离婚或者生母与继父离婚之时,如果曾经得到过继子女的抚养教育,而继父母明确表示不同意继续抚养此类继子女的话,那么最终抚养权仍然归属生父母。
离婚后,若其中一方希望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或者孩子提出额外增加抚养费的请求,应当另行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上,一般来说,未能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可独立承担子女抚养费的支付责任,因此关于抚养费数额的设定,父母应当进行协商。
如果遭遇争议无法自行解决,可以寻求法律帮助,通过提请法院裁判来确定抚养费的具体数目。
在抚养费明晰之后,负有履行义务的父母应当严格按照双方约定或法院判决按时足额支付抚养费,以保证孩子能够得到合理的抚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