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公诉案件的立案问题时,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明确规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各类报案、控告、检举及自首的材料,均应按照各自权限范围依法迅速进行审查审核。
当确定存在犯罪事实且需要追究相应刑事责任时,应立即予以立案;
反之,若经核实未发现犯罪事实或犯罪情节极其轻微,无需采取刑事手段介入时,则坚决不予立案,同时将相关不立案的决定告知当事人(控告人)。
在此过程中,控告人若对此结果表示异议,可随时行使复议权利进行申诉。
此外,就每一种犯罪行为的立案标准而言,公安部与最高人民检察院亦已明文列出相关的立案追诉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二、公诉案件的立案条件是什么,法律怎样规定
在涉及到公诉案件的立案问题时,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明确规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各类报案、控告、检举及自首的材料,均应按照各自权限范围依法迅速进行审查审核。
当确定存在犯罪事实且需要追究相应刑事责任时,应立即予以立案;
反之,若经核实未发现犯罪事实或犯罪情节极其轻微,无需采取刑事手段介入时,则坚决不予立案,同时将相关不立案的决定告知当事人(控告人)。
在此过程中,控告人若对此结果表示异议,可随时行使复议权利进行申诉。
此外,就每一种犯罪行为的立案标准而言,公安部与最高人民检察院亦已明文列出相关的立案追诉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