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委托人和委托人之间有何区别

最新修订 | 2024-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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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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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代理人,包括个人和法人机构,须有民事权利能力。法人代理人需与其机构宗旨及业务范围相符。代理形式多样,有单人代理和共同代理。委托人指委托他人处理事务的个体或法人,如在证券经纪中,合法的个人和机构是常见委托人。还包括委托公司拍卖资产的公民、法人等。
被委托人和委托人之间有何区别

一、被委托人和委托人之间有何区别

即代表他人行使代理权的人士。

这是众多代理人中的一类,委托代理人既可能是个人,亦有可能是法人机构。

然而无论哪种情况,都需确保该代理人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

如果是法人机构作为委托代理人,他们所受托的事项必须要与对方企业的经营宗旨及业务范围相匹配。

其代理方式可以是一人独揽,也可以两位或更多代理人联袂合作,前者我们称之为单独代理人或者一人代理,而后者则为共同代理人。

至于我们的委托人,简单来说就是委托他人代劳,为自身办理一些事务的人。

举个例子,在证券经纪业务中,我们的委托人通常是拥有合法资质,能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证券交易的个人和法人机构。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那些委托公司拍卖自身所有或具有处分权的拍卖物品或财产权益的各类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

二、被委托人和委托人的区别是什么

本词条概要介绍了委托代理人相关概念,特授权介绍如下:

1.委托代理人,即受托人,是依照被代理人之嘱咐行使代理权之人,亦是代理人中的一种形式。

在我国,委托代理人既可以由公民担任,也可由法人出任,而在公民担任委托代理人时,需要具备与其所担任职责相关的民事权利能力。

然而,若由法人担任,其所接受的代理事项需与该法人的经营宗旨及业务范围相符。

此外,委托代理人既可由单一人士担任,亦可能由多位人员共同承担,其中单人代理或一人代理之谓,盖指委托代理人系单一个体;

而由多人组成之共同代理,则属另外一说。

2.委托人为独家授权他人代为处理事务者。

在证券经纪业务领域中,委托人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有权进行证券买卖操作的自然人或法人。

此外,拍卖行业的委托人为那些委托公司拍卖其所有之拍卖品或财产权益之人,此处的委托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

代理人,无论个人抑或是法人机构,均应具备民事权利能力。而作为法人代理人,则必须与其所代表的机构的宗旨以及业务领域相符合。至于代理的形式,则可以区分为单人代理和共同代理两种。委托人一词意为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相关事务的自然人或法人实体。例如,在证券经纪业中,合法的个人和各类法人均可成为常见的委托人。此外,还包括那些委托公司进行资产拍卖的公民、法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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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委托与转委托的区别是该怎么的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再委托与转委托的区别是该怎么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什么是转委托
所谓转委托是受托人把本应由自己亲自处理的委托事务交给他人处理的行为。根据《合同法》第四百条的规定,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未经同意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保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的除外。
二、再委托与转委托的区别是如何的
再委托一般是原委托书的委托期限到期后,原委托人再次委托被委托人办理同样的事情。转委托是受托人把本应由自己亲自处理的委托事务交给他人处理的行为。根据合同法第四百条的规定,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两个是不同的概念。
三、什么情况下代理权可以被转委
在委托代理中,法律一般是不允许代理人将代理权再委托他人行使的,因为委托代理是基于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相互信任而产生的,代理人应该亲自实施代理行为。但法律同时规定在符合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允许由复代理人代理被代理人实施代理行为。《民法通则》第68条规定:“委托代理人为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托他人代理的,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事先没有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的,应当在事后及时告诉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不同意,由代理人对自己所转托的人的行为负民事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转托他人代理的除外。”由此,可以看出复代理需要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代理人复代理的目的不是为了自己或他人,而是为了更好地实现被代理人的利益。因此,复代理必须是符合被代理人的利益和意志的,不能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
(2)事先征得被代理人的同意。如果代理人认为有必要进行转委托,应在事先用书面或者口头的方式与被代理人联系,询问其意见。询问是应把转委托的理由、复代理人的情况、转委托的代理权限、转委托的时间与地点告诉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同意,即可进行转委托,否则不能进行转委托。代理人擅自转委托的,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3)确因情况紧急而来不及告诉被代理人的,代理人可先进行转委托,事后将转委托的情况及时告诉被代理人。被代理人对事后才被告知的转委托,既可以表示同意,也可以表示不同意。如表示同意,则取得与事先同意相同的效果;如表示不同意,则转委托不能成立,代理人应对转委托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责任。但代理人如能证明转委托是因紧急情况,来不及征求被代理人的同意,迫不得已而作出的,则被代理人不能拒绝转委托,必须对其予以承认。
(4)转委托在正常情况下,应该办理转托手续。若因代理人转托不明,而给第三人造成损害,第三人可以直接向被代理人要求赔偿损失,被代理人承担责任后,可以要求代理人赔偿损失,复代理人有过错的,应负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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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合同可分为哪几类,如何区分特别委托与概括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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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委托合同可分为哪几类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事务时,应以委托人指示的权限为准。以受托人权限范围为标准把委托划分为两大类,即特别委托和概括委托。划分特别委托与概括委托的意义在于,使受托人能够明确自己可以从事哪些代理活动,也使第三人知道受托人的身份和权限,使之有目的、有选择地订立民事合同,以防止因代理权限不明确而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如果发生了纠纷,也便于根据代理权限确定当事人之间的相互责任。
二、如何区分特别委托与概括委托
(一)特别委托特别委托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受托人为委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的委托。特别委托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1、不动产出售、出租或者就不动产设定抵押权;
2、赠与。由于赠与属于无偿行为,所以需要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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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诉讼。当事人就有关事宜向提讼,请求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判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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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概括委托概括委托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受托人为委托人处理一切事务的协议。例如,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处理其买卖业务或租赁业务的所有事宜,即是概括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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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区别信托与委托代理
1、成立条件不同。信托必须要有确定的信托财产,没有可用于设立信托的合法财产,信托关系便无从确立。而委托、代理关系则不一定要以财产的存在为前提。2、名义不同。信托关系中受托人系以自己的名义行事,而一般委托和代理关系中,受托人/代理人以委托人/被代理人的名义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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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委托与转委托的区别是应该怎么的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再委托与转委托的区别是应该怎么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什么是转委托
所谓转委托是受托人把本应由自己亲自处理的委托事务交给他人处理的行为。根据《合同法》第四百条的规定,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未经同意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保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的除外。
二、再委托与转委托的区别是如何的
再委托一般是原委托书的委托期限到期后,原委托人再次委托被委托人办理同样的事情。转委托是受托人把本应由自己亲自处理的委托事务交给他人处理的行为。根据合同法第四百条的规定,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两个是不同的概念。
三、什么情况下代理权可以被转委
在委托代理中,法律一般是不允许代理人将代理权再委托他人行使的,因为委托代理是基于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相互信任而产生的,代理人应该亲自实施代理行为。但法律同时规定在符合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允许由复代理人代理被代理人实施代理行为。《民法通则》第68条规定:“委托代理人为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托他人代理的,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事先没有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的,应当在事后及时告诉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不同意,由代理人对自己所转托的人的行为负民事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转托他人代理的除外。”由此,可以看出复代理需要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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