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伤事故对方不协商多久可取车
发生人身伤害事故之后,倘若对方无意进行和解处理,我们只需等待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具即可实现车辆提取。
若事故缘由业已查清,那么交警部门便无权继续滞留车辆。
而关于双方赔付事宜,必须得到双方的共同意愿才能开启调解程序。
在此种情形之下,交警部门并无权利以赔付款项尚未达成共识为名继续扣留车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二、人伤事故对方不协商多久拿车
发生人身伤害事故之后,倘若对方无意进行和解处理,我们只需等待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具即可实现车辆提取。
若事故缘由业已查清,那么交警部门便无权继续滞留车辆。
而关于双方赔付事宜,必须得到双方的共同意愿才能开启调解程序。
在此种情形之下,交警部门并无权利以赔付款项尚未达成共识为名继续扣留车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在交通事故发生的过程中,假如涉事另一方毅然决然地决绝了协议和解的要求,那么,被扣押的车辆仅仅是基于责任确定书来进行处理的;一旦交警部门对事故原因做到了全面、准确的判断,他们就有权力将车辆予以归还,而不需要以赔偿事宜尚未解决作为扣押的理由。调解工作必须得到双方的共同认可与参与,因此,交警部门并没有权利因为赔付款项的问题而长时间地扣押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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