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社区办证需要多长时间

最新修订 | 2024-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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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房屋拆建后90日内,通常可领取拆迁安置房房产证,办理时间依据合同约定。若房建设施未完成,从交付使用之日起90天内办理;已完工者则自合同签署日起计算。拆迁安置房分两类:一类因市政工程拆迁的配套或中低价商品房,另一类为房地产开发拆迁时,由开发商或拆迁公司购置的安置房。
拆迁安置社区办证需要多长时间

一、拆迁安置社区办证需要多长时间

一般来说,在完成房屋拆建后的90个自然日内,即可领取到相关的拆迁安置房房产证,具体时间将依照您与拆迁安置方签订的合同中所约定的各项登记事宜进行确定。

如果所涉拆迁安置房尚处于建设阶段,那么此时相应的房产证应该自交付使用之日开始算起,满90天内予以办理;

反之,若该住房已完工,则房产证的领回日期应自合同签署日计算,并同样于90天之内完成办理。

需要注意的是,拆迁安置房主要可以被划分为两大类型:

一种是由于重大的市政工程拆迁导致的居民需要安置而提供的配套商品房或者是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另一种则是由于房地产开发等原因引发的拆迁情况下,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为居民进行安置或是以代为安置人身份为其所购置的中低价位商品房。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房屋权属证书破损,经登记机关查验需换领的,予以换证。房屋权属证书遗失的,权利人应当及时登报声明作废,并向登记机关申请补发,由登记机关作出补发公告,经6个月无异议的,予以补发。

二、拆迁安置社区办证要多久

一般来说,在完成房屋拆建后的90个自然日内,即可领取到相关的拆迁安置房房产证,具体时间将依照您与拆迁安置方签订的合同中所约定的各项登记事宜进行确定。

如果所涉拆迁安置房尚处于建设阶段,那么此时相应的房产证应该自交付使用之日开始算起,满90天内予以办理;

反之,若该住房已完工,则房产证的领回日期应自合同签署日计算,并同样于90天之内完成办理。

需要注意的是,拆迁安置房主要可以被划分为两大类型:

一种是由于重大的市政工程拆迁导致的居民需要安置而提供的配套商品房或者是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另一种则是由于房地产开发等原因引发的拆迁情况下,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为居民进行安置或是以代为安置人身份为其所购置的中低价位商品房。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房屋权属证书破损,经登记机关查验需换领的,予以换证。房屋权属证书遗失的,权利人应当及时登报声明作废,并向登记机关申请补发,由登记机关作出补发公告,经6个月无异议的,予以补发。

在房屋拆除重建并装修完毕之后的九十个工作日之内,通常情况下都可以领取到相关的拆迁安置房房产证书。而具体的办理期限主要是根据我们签订的购房合同中的约定进行确定。如果因为施工方的缘故导致房屋建设设施未能顺利完成,那么办理房产证的最晚时间也将是从我们实际入住的那一天开始算起,总计九十个自然日。然而,如果房屋已经完全竣工,那么办理房产证的时间就应该从我们与开发商或者拆迁公司签订合同的日期开始计算。需要注意的是,拆迁安置房分为两种类别,一种是由于城市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等原因所涉及的配套性或者中低价位的商品房,另一种则是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所产生的拆迁安置房,这些房子都是由开发商或者拆迁公司直接购买并提供给被拆迁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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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因为安置房建造预算有限,因此建筑商为了获取利润也许会对建筑偷工减料,以增加利润,购买前要查询房地产商以及监督机构。对于正在建造的房屋,一定要慎之又慎,除了存在上文所提的问题以外,还有可能存在户型设计不好、产权登记难、上市交易期限遥遥无期等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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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有房屋的产权人,即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的管理人,通常称之为产权人。国家授权管理的房屋又分为直管房和代管房。产权人必须提供当地产权产籍管理机关或区县机关或区、县人民政府发给的房屋产权证书以及身份证明。
3、被拆迁房屋的代管人。代管有两种形式:国家代管和代理人代管。国家代管是指所有人下落不明又无合法代理人或所有权归属不明的私有房屋。其代管部门为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其权责关系由法律法规直接规定。代理人代管是城市私有房屋所有人因不在房屋所在地或其他原因不能管理房屋时,委托他人代为管理,其所有人与代理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应当适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代理制度来调整。这里所讲的被拆迁房屋的代管人是指国家代管的代管部门,即房屋所在地的房管机关。
对被拆迁人资格的认定,根本问题在于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是否在拆迁公告前合法取得房屋所有权。凡是在拆迁公告前合法取得被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所有权者,均是被拆迁人,否则,不应认定为被拆迁人。
需注意的是,承租人或者房屋的使用人不是被拆迁人,但是他可以与被拆迁人一起成为拆迁安置协议的主体。
拆迁安置的对象是房屋的使用人。使用人可能是房屋的所有人,也可能是房屋的承租人等其他实际使用人。使用人有权要求拆迁人给予安置,拆迁人对使用人进行拆迁安置是拆迁人的法定义务。 拆迁安置一般通过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以协议的方式进行,就安置的方式、地点、标准等达成协议,规定于拆迁协议中。
但是如果双方不能就安置事宜达成协议,任何一方均可申请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一旦主管部门作出裁决,就成为一种具体的行政行为。安置可以一次性解决安置住房,也可以由拆迁人通过周转房(或者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由被拆迁人自行解决),先行临时过渡,缓解解决安置用房。如果安置用房不能一次性解决的,应当在协议中明确过渡期限,这样拆迁安置就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一次性安置,另一种是过渡性安置。新《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对安置对象没有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的具体,只要是被拆除房屋的使有权人都应当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得以确认和安置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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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如下所述:
1、首先,弄清安置房的性质对于房产证办理是至关重要的,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拆迁前具备产权证,只是拆迁后开发商没有及时办理,如果有拆迁协议书,虽然麻烦,但日后还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
2、安置房的所有权一般归属当地或区域房管部门所有。房产证是需要通过房管部门来办理的,需要按照现行的房屋平均售价的一定比例缴纳费用,然后办理产权证。
3、安置房如果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是可以上市交易的,房屋权属证书(房产证)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合法权利并对房屋行占有、使用受益和处分的唯一合法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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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私有房屋的所有人。所有人必须提供当地产权产籍管理机关或区、县人民政府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及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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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区别被拆迁人与拆迁安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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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如果双方不能就安置事宜达成协议,任何一方均可申请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一旦主管部门作出裁决,就成为一种具体的行政行为。安置可以一次性解决安置住房,也可以由拆迁人通过周转房(或者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由被拆迁人自行解决),先行临时过渡,缓解解决安置用房。如果安置用房不能一次性解决的,应当在协议中明确过渡期限,这样拆迁安置就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一次性安置,另一种是过渡性安置。新《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对安置对象没有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的具体,只要是被拆除房屋的使有权人都应当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得以确认和安置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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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长清区平安街道大范小范村拆迁安置补偿
[律师回复] 广播线等,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坟墓,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编制投资概算,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但是。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 ①青苗补偿标准、水井,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油料和蔬菜青苗、通讯线,能得到收获的、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希望“山东天诚国土规划设计院”的解答能够给您带来帮助;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缴纳耕地占用税,参照有关标准,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猪圈等的补偿: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3、厕所,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要尽量移植: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人工鱼塘,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对于成材树木。对于粮食、征收耕地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分为青苗补偿标准和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2,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高压电线,不予补偿。1:分别为土地补偿费。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公路。以上便是“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在现行的《土地管理法》国家征收农民土地补偿款法律上参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有三部分组成,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 ②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主要内容如下:征收土地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养殖场、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它非农业建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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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拆迁安置费,怎么计算拆迁安置费?
拆迁安置费是指开发建设单位对被拆除房屋的使用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安置所需的费用。拆迁赔偿多少要根据地理位置而定,比如市区商黄金地段和偏远城郊的拆迁赔偿额均有不同,另外,有、无房产证的补偿均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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