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若犯罪行为致使受害者遭受了经济损失,司法机关除应依照刑法规定给予被告人相应刑事惩处外,亦需视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判决赔偿经济损失。
故而,即使被告因轻微刑事伤害罪名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等形式的刑罚,但因其行为所致的损害仍须得到相应赔偿。
若被告人的个人财产无法全额承担赔偿责任,或在被判定没收财产的情况下,则应优先用其个人财产来履行对受害人的民事赔偿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
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二、轻伤判了刑还会罚钱吗
关于轻伤被定罪之后仍需承担的罚款责任,我们应该知道这是完全合法和合理的处罚措施。
如果受害者对于此类情形感到不满,他们有权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以便诉求因被告的犯罪行为导致的具体物质损失方面的赔偿问题。
所谓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公检法司等司法部门在处理被告相关的刑事法律程序时,不仅要承担对其刑事责任的裁决,还要依据事实和证据来解决因被告的过失或不当行为所诱发的物质损失补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值得注意的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都是可以被提起的。
若涉嫌的刑事案件已经审结完毕,则该案件应当单独作为民事案件进行审理。
通常来说,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理应与刑事案件一并进行审判,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为了避免刑事案件判决的漫长等待,我们也允许将附带民事诉讼部分交由同一法庭组合继续进行审理。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