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货车撞到人判同等责任怎么处理
依据中国大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明确规范指出,在当前通行环境中的机动车与其他各类非机动车辆驾驶人或未经许可穿越马路的行人发生碰撞导致事故时,若双方皆存在过错行为,那么就应当依照其各自过错程度的比例来承担相应的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大货车不慎撞到行人的事故被判定为双方负有同等责任,这也就意味着机动车及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需各自承担一半的责任。
在此类情形之下,保险公司将首先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对受害方的人身伤害以及财产损失进行赔付。
然而,若保险公司的赔偿无法完全弥补所有损失,那么剩余的部分则应由机动车驾驶员以及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的比例来共同承担。
至于具体的赔偿数额和方式,则需根据实际情况以及当地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来加以确定,同时也可能需要综合考虑受害人的具体状况,例如伤残等级、医疗费用、误工费等等诸多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大货车撞到电动三轮车该怎么处理
大货车与电动三轮车发生意外碰撞时,务必立即向相关部门报案。
交警部门将针对此起事故展开详尽的责任划分工作,其中会依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调查以及有关检验、鉴定报告等多方面因素,迅速完成交通事故认定并形成书面报告,以此作为后续处理交通事故的重要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