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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居后的财产怎么分配
原则上平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分居后的财产,是否也算是夫妻共同财产
分居状况并不能代表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即告终结,在这一阶段,无论夫妻一方取得的财物是否符合国家法律规定抑或是有明确的书面协议,皆视为夫妻共同拥有之财产。
当婚姻关系终止之际,关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问题,基本原则是平等分割。
然而,鉴于生产生活的实际需求及财产的来源多样性,具体处理方式亦可依实际情况而适当调整。
针对长期处于异地分居状态的夫妻,在进行财富分配之时,任何一方向自己保管、使用权的资产都将被划为本人所有。
倘若双方分配到的财产差距过大,则允许得到较多财产的一方用相应数量的款项来抵充对方的差额部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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