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汇票的效力

最新修订 | 2024-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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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商业汇票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付款人为承兑人),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承兑。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电子商业汇票可延长至1年)。
商业汇票的效力

一、商业汇票的效力

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商业汇票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付款人为承兑人),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承兑。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电子商业汇票可延长至1年)。

1.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2.商业汇票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3.商业承兑汇票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付款人为承兑人),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承兑。

《支付结算办法》第七十三条

商业汇票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

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承兑。

商业汇票的付款人为承兑人。

二、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答

根据相关规定,商业汇票的支付期限最长期限为不超过六个月。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的通知》第八十七条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定日付款的汇票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计算,并在汇票上记载具体的到期日。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按月计算,并在汇票上记载。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付款期限自承兑或拒绝承兑日起按月计算,并在汇票上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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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2日,山东省五莲县五征集团签发承兑汇票一份,面额为30万元,收款人为五莲县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付款行为被告某商业银行,到期日为5月22日。五莲县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接受该汇票后,背书转让与五莲县某轮胎有限公司,五莲县某轮胎有限公司背书后又将该汇票交于某水泥有限公司(未记载被背书人)。某水泥有限公司又将该汇票转让与原告五莲县某造纸公司(未背书,未记载被背书人)。1月19日,原告持有的该票据不慎丢失。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发现,该汇票在丢失后由某物资公司背书转让至某果汁公司,公安机关于4月5日将汇票追回,于同年4月28日将汇票返还原告。原告委托收款时,被告于6月1日以此票有争议为由拒付。为此,原告要求判令被告某商业银行支付汇票金额30万元及自汇票到期日至支付日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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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种观点认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9条的规定:“依照票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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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的规定,背书人未记载被背书人名称即将票据交付他人的,持票人在票据被背书人栏内记载自己的名称与背书人记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此,本案原告五莲县某造纸公司在涉案票据被背书人栏内记载自己公司名称后即为合法持票人,依法应支持其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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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票和商业汇票的区别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 1、商业汇票:出票人签发商业汇票的目的是“空手套白狼”想几个月后再付款;本票:本票是”银行“签发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主要区别是:支付的时间不同、有无承付担保的不同、有无记名或挂失的不同、用于的商业活动不同。 2、商业本票,又叫一般本票。企业为筹措短期资金,由企业署名担保发行的本票。商业本票的发行大多采折价(Discount)方式进行,但大多数是通过经济中介商的渠道而发售的。 3、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商业汇票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付款人为承兑人),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承兑。 二、概念: 1)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我国的票据法所称本票,是指银行本票,不承认商业本票。 2)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票据。 2、本票与汇票之间的区别有: 1)证券性质不同。汇票为委付证券,本票为自付证券。本票是出票人自己付款的承诺,汇票是出票人要求他人付款的委托或指示。 2)主债务人不同。汇票为委付证券,主债务人承兑人,无承兑人时,则无主债务人;本票为自付证券,出票人为主债务人。 3)有无承兑不同。本票无需承兑,汇票除见票即付的汇票外均可以或应当请求承兑;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本票也无需承兑,而应当见票,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必须请求承兑,以确定汇票的到期日。 4)有无资金关系不同。在票据的基础关系中,由于汇票为委付证券,所以一般都必须有资金关系;本票为自付证券,一般都不需要有资金关系。 5)出票人和背书人责任不同。汇票的出票人应负担保承兑和担保付款的责任,本票的出票人应负绝对付款责任;汇票的背书人也应负承兑和付款的担保责任,本票的背书人仅负付款的担保责任。 6)付款人的责任不同。汇票的付款人不在承兑时,可以不负任何票据责任,只有经承兑而成为承兑人后,才负付款责任;本票的出票人即为付款人,自出票之后即应负绝对付款责任。 7)票据种类不同。在我国现行《票据法》中,本票仅指银行本票,而汇票包括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两种。 8)付款方式不同。本票仅限于见票即付,而汇票可以见票即付、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见票后不定期付款。 9)付款期限不同。本票的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不得超过2个月,而汇票的付款期限无此特别限制。
汇票催告有效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公示催告期间转让汇票是否有效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公示催告期间,转让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申请公示催告程序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主体必须是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即票据被盗、遗失、灭失前的最后持有人。 2、公示催告程序必须由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管辖。 3、申请的原因必须是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被盗、遗失或灭失,且利害关系人处于不明状态,对其他事项申请公示催告必须有法律的明文规定。 4、申请方式,须由申请人书面申请写明票面金额,发票人、持票人、背书人等主要内容,申请公示催告的理由和票据丢失的事实。 5、公示催告申请人要求撤回申请的须在公示催告前提出,在公示催告期间要求撤回的可以迳行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人民受理公示催告申请后,同时应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直至公示催告程序终结。支付人拒不停止支付的,在判决除权后,支付人仍应承担支付义务,在公示催告程序期间,该票据被转让的,转让行为无效。 决定受理公示催告程序的应当在三日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公告时间不得少于60天。 利害关系人在公示催告期间可以向人民提出对该票据享有权利,申报权利的程序是: 1、利害关系人应当在公示催告程序期间或在申报期间届满,判决作出前向人民提出。 2、利害关系人在向主张权利时应向出示票据,即时通知公示催告申请人在指定期间查看该票据,如公示催告的票据与利害关系人出示的票据不一致,应当驳回利害关系人的申请。 如利害关系人未在判决前申报权利的,可以在判决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向作出判决的人民,人民按票据纠纷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确权。
商业本票和商业汇票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 1、商业汇票:出票人签发商业汇票的目的是“空手套白狼”想几个月后再付款;本票:本票是”银行“签发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主要区别是:支付的时间不同、有无承付担保的不同、有无记名或挂失的不同、用于的商业活动不同。 2、商业本票,又叫一般本票。企业为筹措短期资金,由企业署名担保发行的本票。商业本票的发行大多采折价(Discount)方式进行,但大多数是通过经济中介商的渠道而发售的。 3、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商业汇票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付款人为承兑人),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承兑。 二、概念: 1)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我国的票据法所称本票,是指银行本票,不承认商业本票。 2)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票据。 2、本票与汇票之间的区别有: 1)证券性质不同。汇票为委付证券,本票为自付证券。本票是出票人自己付款的承诺,汇票是出票人要求他人付款的委托或指示。 2)主债务人不同。汇票为委付证券,主债务人承兑人,无承兑人时,则无主债务人;本票为自付证券,出票人为主债务人。 3)有无承兑不同。本票无需承兑,汇票除见票即付的汇票外均可以或应当请求承兑;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本票也无需承兑,而应当见票,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必须请求承兑,以确定汇票的到期日。 4)有无资金关系不同。在票据的基础关系中,由于汇票为委付证券,所以一般都必须有资金关系;本票为自付证券,一般都不需要有资金关系。 5)出票人和背书人责任不同。汇票的出票人应负担保承兑和担保付款的责任,本票的出票人应负绝对付款责任;汇票的背书人也应负承兑和付款的担保责任,本票的背书人仅负付款的担保责任。 6)付款人的责任不同。汇票的付款人不在承兑时,可以不负任何票据责任,只有经承兑而成为承兑人后,才负付款责任;本票的出票人即为付款人,自出票之后即应负绝对付款责任。 7)票据种类不同。在我国现行《票据法》中,本票仅指银行本票,而汇票包括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两种。 8)付款方式不同。本票仅限于见票即付,而汇票可以见票即付、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见票后不定期付款。 9)付款期限不同。本票的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不得超过2个月,而汇票的付款期限无此特别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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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承兑汇票是什么?
商业承兑汇票是商业汇票的一种。是指收款人开出经付款人承兑,或由付款人开出并承兑的汇票。使用汇票的单位必须是在人民银行开立账户的法人,要以合法的商品交易为基础,而且汇票经承兑后,承兑人(即付款人)便负有到期无条件支付票款的责任,同时汇票可以向银行贴现,也可以流通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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