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贩毒没有物证如何定罪
根据法律规定,对一切刑事案件包括毒品案件 ,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
只有证人指控,但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二、贩毒没有物证能抓人吗?
若被怀疑涉及犯罪行为,相关人士将可能首先受到司法控制。
同时,只要所发现的其他证据确凿而又充分,足以证实其存在着狡猾的贩卖毒品的行径,那么便可依据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进行定罪并判罚。
本法规法明确规定,凡是从事走私、贩卖、运输以及制作毒品的行为,数量不论多少,均应追究法律责任,给予相应的刑事处分。
尤其在此类交易中,只要有以下任一种表现形式,便会面临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而且还要承担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处罚:
(1)走私、贩卖、运输、制作鸦片超过一千克、甲基苯丙胺或海洛因超过五十克,或者任何其他形式的毒品数量较大者;
(2)为首策划、组织这些交易活动的人员;
(3)使用武力保护走私、贩卖、运输、制作毒品其实施者;
(4)采取暴力手段对抗政府部门对其运营行为的检查、拘留和逮捕,情节严重者;
(5)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行为者。
对于走私、贩卖、运输、制作鸦片二百克以上但不足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但不足五十克,或者其它数量较大的毒品交易,罪犯将遭受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严厉惩罚;
若是走私、贩卖、运输、制作鸦片低于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低于十克或其它数量较小的毒品交易,罪犯将会遭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严肃处理,同时还伴随着罚款处罚;
对于情节严重的案件,则会面临三至七年有期徒刑,同样会加上罚款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七条
【毒品的范围及毒品数量的计算】本法所称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毒品的数量以查证属实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的数量计算,不以纯度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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