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是指对明知他人可能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行为,仍为其提供各种技术性支持或服务的犯罪行为进行惩罚的法律规定。针对流水超过一千万元而未能从中获得任何经济利益这一情况,一般会被视为情节较为严重。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相关规定,如果行为人明知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行为,却仍然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方面的协助,且情节严重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事处罚,同时还需承担罚金的民事责任。就您所描述的情况来看,尽管流水金额高达一千多万元,但由于行为人并未从中获取到任何经济利益,因此,通常会在法定刑罚范围内给予较重的处罚。
然而,具体的量刑结果还需要结合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是否存在自首立功等情节进行全面评估和考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帮信罪获利7000怎么判刑
在实践中,犯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并且获取了七千元的犯罪收益通常情况下是不会面临刑事处罚的。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只有当该行为的情节达到严重程度才能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这里所说的“情节严重”指的是以下具体情况:
首先,对于超过三个以上的犯罪对象提供了协助;
其次,支付结算的金额高达二十万元及以上;
第三种情况是通过投放广告或者其它方式提供资金支持,且金额达到五万元及以上;
再者,违法所得数额达到了一万元及以上;
第五种情况则是在过去两年内曾经因为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或者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而受到过行政处罚,但是之后再次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
最后两种情况包括被协助的犯罪活动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和其他涉及到严重情节的情况。
如果获得的利益只在两千元到三千元之间,那么这并不符合上述情节严重的判断标准,甚至可能表明犯罪情节相对较轻,从而使相关人士很难面对刑事处罚。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司法解释》第十五条综合考虑社会危害程度、认罪悔罪态度等情节,认为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以犯罪论处。
"帮信罪",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惩处明知他人利用网络犯罪仍提供技术支持或服务的行为。对于涉案金额高达一千万元以上,即便未获直接经济利益,亦被视为情节严重,依法严惩。此规定旨在打击网络犯罪背后的技术支持链条,维护网络安全与秩序。
四、帮信罪流水一千多万没获利怎么判
对于首次触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被告人而言,其能否获得缓刑待遇,取决于诸多复杂的因素。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于那些被认定为犯下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的罪犯,只要满足犯罪情节微不足道、具有真诚忏悔并表现良好、不再具备再次实施犯罪行为的风险且宣告缓刑不会对其所居住的社区产生严重负面影响等多项条件,便可依法宣告缓刑。然而,在实际事例处理过程中,法院会全面权衡犯罪事实、犯罪情节、被告人的认罪态度以及悔过表现等多方面因素。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寻求专业律师的协助,他们将能够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为您提供更为精准的法律咨询与辩护服务。
"帮信罪",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惩处明知他人利用网络犯罪仍提供技术支持或服务的行为。对于涉案金额高达一千万元以上,即便未获直接经济利益,亦被视为情节严重,依法严惩。此规定旨在打击网络犯罪背后的技术支持链条,维护网络安全与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