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抢劫罪之转化犯罪类型,并非仅限于特殊主体方能触及。此种转化型罪犯主要是在原先实施盗窃、诈骗或抢夺犯罪后,因欲掩盖其所获赃物、抵抗警方逮捕或销毁相关证据等原因而采取暴力手段或以暴力威吓的形式进行反抗。关于此类转化犯罪者,法律并未对其主体资格提出特殊限制,只要能够确实证明其实施了上述特定行为,便可依据抢劫罪的相关规定予以定罪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
【抢劫罪】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抢劫罪的转化条件是什么
构成抢劫罪的必备要件为:
首先,行为人必须切实实施了抢劫、盗窃、诈骗或抢夺等犯罪活动;
其次,其在掩盖赃物、抵抗逮捕或销毁证据之时,必须现场实施暴力或以暴力恐吓他人;
最后,行为人所使用的暴力行为亦须发生在当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
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抢劫罪的转化犯成立的条件有几个
抢劫罪的转化形式不局限于特定人群,凡在盗窃、诈骗、抢夺后,为掩盖赃物、抗拒抓捕或毁灭证据而使用暴力或威胁的,均视为转化抢劫。法律对此类犯罪无主体特殊要求,只要行为确凿,即可按抢劫罪论处。
四、抢劫罪的转化犯成立的条件有几个
在判断抢劫罪转化犯是否成立时,我们需要满足三项基本要素:首先,行为人必须先实施了盗窃、诈骗或者抢夺等犯罪行为;其次,这些犯罪行为应当达到一定数额或者对社会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危害;第三,行为人必须在现场采取暴力手段或者以暴力相威胁。“在场”不仅要求空间上的紧密关联性,也要求时间上的紧密性,而采取暴力或暴力威胁的力度也要足够强大,能够彻底压制受害者的反抗。此外,行为人的暴力行为或暴力威胁必须有明确的目标,即为隐藏赃物、抵抗逮捕或者销毁罪证。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以上三点内容缺一不可,若不能全部满足,便无法将抢劫罪转化犯视为既成事实。
抢劫罪的转化形式不局限于特定人群,凡在盗窃、诈骗、抢夺后,为掩盖赃物、抗拒抓捕或毁灭证据而使用暴力或威胁的,均视为转化抢劫。法律对此类犯罪无主体特殊要求,只要行为确凿,即可按抢劫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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