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被绑架什么罪

最新修订 | 2024-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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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实施绑架行为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未成年人被绑架什么罪

一、未成年人被绑架什么罪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以胁迫手段向他人索取贵重物品,或者将他人挟持为人质的行为,应当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同时还需缴纳罚金或没收其个人财产;若情节相对轻微,则应处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缴纳罚金。倘若罪犯在实施上述罪行过程中,杀害了被挟持者,或者故意伤害被挟持者,导致受害人身受重伤甚至死亡的情况,那么其将面临无期徒刑或死刑的严厉惩罚,并且还需没收其全部财产。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对于那些针对未成年人进行绑架的罪犯,在量刑方面往往会采取更加严格的惩治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二、未成年人被老板扣工资,要怎样办

值得一提的是,薪酬计算周期通常是从每个自然月的第一天开始,一直持续到该月的最后一天。

至于薪资发放的时间安排则会受到各个机构财务状况和会计准则的影响而有所差异,有些机构可能选择在当月结束前发放当月的薪水,而另一些机构则可能选择在次月发放上一个月的薪水。

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哪一种支付方式,用人单位都需确保工资结算的期间与企业的会计期间相一致,也就是说,每个月的薪酬计算应从某个月份的第一天开始,一直到该月的最后一天为止,按照实际的公历日历天数进行计算。

然而,具体的薪资发放日期可能会因为各家机构的财务状况以及会计核算效率等因素的影响而出现早晚不一的现象。

然而,根据中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所有用人单位都必须保证按时按量地向员工支付工资

《劳动法》

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三、未成年人被绑架怎么判

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胁迫索取贵重物品或挟持人质者,重则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无期,并罚金或没收财产;轻则五至十年有期徒刑加罚金。致人重伤、死亡或杀害被挟持者,将受无期或死刑,财产全没。绑架未成年人者,量刑更严。

四、未成年人被绑架怎么判

在我国,绑架未成年人构成了性质极为严重之犯罪行为。依照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明文规定,凡触犯此罪之人,将判处逾十年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同时需缴纳罚金或没收其个人财产;若犯罪情节轻微者,则将面临五年至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而倘若致使受害人死亡或杀害被绑架者,则必须接受死刑惩罚,同时还需没收其全部财产。针对绑架未成年人这一特殊情况,通常会被视为情节严重,从而加重刑罚。在实际量刑过程中,法院会全面权衡犯罪嫌疑人犯罪动机、手段以及所造成的危害后果等多方面因素。与此同时,对于涉及未成年人被绑架的事例,司法机构通常会立即启动侦查及救援行动,以确保未成年人的生命安全及其合法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

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胁迫索取贵重物品或挟持人质者,重则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无期,并罚金或没收财产;轻则五至十年有期徒刑加罚金。致人重伤、死亡或杀害被挟持者,将受无期或死刑,财产全没。绑架未成年人者,量刑更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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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未成年什么罪
未成年被绑架案件是绑架犯罪行为之一。从广义上讲,绑架罪是一种犯罪行为,其主要目的是索要财物或把他人作为人质。如果涉及对未成年人实施绑架,其性质通常更恶劣,应该受到更严厉的法律制裁。绑架罪行不仅侵犯了受害者的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还对社会的安全和稳定构成了巨大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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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是否构成绑架罪
未成年罪犯量刑标准中,绑架罪不在列。对于14至16岁青少年,仅在犯下故意杀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走私贩毒、纵火、爆炸及投放危险物质等严重罪行时,需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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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男朋友现在正在攒钱,还缺少很大资金了,往超市内给购买很大作案工具了,在实施中给放弃了,属于未遂情况的,想问下绑架罪未遂对方无所谓吗?怎么样?
[律师回复] 绑架罪的既遂和未遂怎么区分
一)绑架罪的既遂与未遂
实践中,有的人认为只要绑架行为实施完成,即构成犯罪既遂;也有人认为应当以是否实际取得财物利益或其他非法利益为判断既遂行为的标准。本文认为,应当以绑架行为是否已实际控制人质,并将其置于自己实际支配之下为标准,如果行为只实施了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并未对人质的人身实际控制,不构成既遂。
(
二)绑架罪的罪数形态
在绑架罪实施过程中又犯其他罪,应当如何处理?下面为您介绍:
1、致人重伤或死亡的情形。犯罪分子在绑架行为实施过程中,除了非法劫持人质剥夺其人身自由权,有时还造成被害人重伤和死亡结果的发生。是否定绑架罪和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实行数罪并罚呢?本文认为,这种情况下,不应按数罪并罚来处理,行为人实施绑架致人重伤、死亡结果的发生有时并不是犯罪分子追求的结果,而是绑架行为的连带行为,这种严重的法律后果并非出于行为人主观上的两种独立的犯意,也非两个独立行为。
2、绑架人质同时劫取财物。比如,行为人绑架被害人之后,同时又劫走身上人民币3000元。某法院以绑架罪情节从重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对此,本文持有疑义,理由如下:
(1)从主观目的内容,行为人绑架被害人是出于勒索钱财为目的,在未抢劫被害人钱款之前,其目的具有单一性,见被害人钱物后,又采取暴力、胁迫等手段劫走现金3000元,符合我国刑法关于抢劫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应该将绑架行为和劫钱行为看作是在两种不同主观意识支配下的两个独立犯罪行为。
(2)刑法关于绑架罪和抢劫罪并未规定两者可以相互吸收和包含。
3、绑架杀害人质后又劫取财物。绑架杀害人质定绑架罪无疑,那么人质被害后,犯罪行为人劫走财钱是否应当作为绑架罪从重量刑情节考虑?抑或是一个独立的罪名?本文认为,犯罪行为人杀人又劫财是出于两个犯意和两个行为,结果触犯两个罪名,应当以绑架罪和盗窃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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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构成绑架罪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之规定,未成年人在触犯法律时,应依法予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然而,对于年龄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而言,他们通常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而对于年龄介于14至16周岁之间的未成年人来说,仅对特定严重犯罪行为,例如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他人致其重伤或死亡等,才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而绑架罪并不在此范畴之内。至于年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则必须对所有犯罪行为承担完全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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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绑架罪的条件,未成年人绑架怎么处罚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构成绑架罪的条件,未成年人绑架怎么处罚问题解答如下,
一、构成绑架罪的条件
1、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绑架行为是成立本罪的关键。

1)绑架亦称劫持其本质是违背被害人或者其监护人的意志,非法将被害人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使其失去人身自由;

2)绑架的方式有三:一是以暴力或者胁迫方法强行劫持他人,这是最常见的;二是以药物、酒精麻醉等方法使被害人不醒人事后非法将其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三是为勒索财物而偷盗不满6周岁的婴幼儿。这是刑法明确规定以绑架论处的一种特殊绑架方式;

3)绑架并不意味着一定要将被害人掳离原地。就地非法控制被害人,向第三者进行勒索的,也应当以绑架论处。
2、绑架罪以特定的目的作为必要条件,具体包括两种情况:一是为了勒索财物而绑架他人;二是为了获取其他非法利益绑架他人作为人质。只要属于其中之一即可构成本罪。如果是为了索取债务、出卖或者收养目的而劫持他人或者偷盗婴幼儿的,不构成本罪,而应分别定非法拘禁罪、拐卖妇女、儿童罪或者拐骗儿童罪。
二、未成年人绑架怎么处罚按照罪刑法定原则和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岁的人,如果仅参加了绑架的行为,但未参与杀害、伤害被绑架人,没有实施刑法第十七第二款规定的故意、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行为,该未成年人对这种绑架行为不负刑事责任。但应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如果在绑架过程中实施了杀害或者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被绑架人的,则应按故意罪、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已满16周岁不满18岁的人,如果仅参加了绑架的行为,构成绑架罪,但在量刑时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什么是绑架罪,如何判断绑架罪既遂与未遂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我国《刑法》第239条规定,绑架罪有基本犯和结果加重犯两种情况存在。既遂标准在基本犯和结果加重犯中应当是有差别的。在绑架罪的基本犯中,应当以是否控制被害人作为既未遂的标准。在出现结果加重的情况下,即被绑架人死亡的情况下,应当是采用出现结果加重即为既遂,也就是无论是否控制被害人,都构成绑架罪的既遂。
对于绑架罪成立形态的划分标准,司法实践中一直存在争议,主要有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刑法将绑架罪列入刑法分则
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中,可见其立法本意着重强调被绑架人的人身权利,况且《刑法》
第二百三十九条只将“致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作为绑架犯罪情节严重的行为,而未将勒索财物的数额及其他非法目的内容作为法定情节加以考虑。因此,应以绑架他人的行为是否得逞作为区分绑架犯罪既遂未遂的标准。
第二种意见认为,绑架罪包括绑架和勒索犯罪两种行为,绑架他人并非行为的犯罪目的,勒索财物或达到其他非法目的才是行为的犯罪目的,而目的未达到则说明犯罪未得逞。因此,应以勒索财物或其他非法目的是否达到作为绑架罪既遂未遂的划分标准。
第一种观点不能成立的理由是:

一,这一观点片面强调保护被绑架人的人身权利,而违背了刑法理论的基本原则。一个人的行为,只有符合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种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才能表明这个人的行为构成了某种犯罪的既遂。可见,行为人必须有侵犯到该罪全部犯罪客体的行为,才可认定为犯罪既遂。绑架罪的犯罪客体是双重客体,不仅包括被绑架人的人身权利,还包括与被绑架人有特定关系的人的财产权利或其他合法权利。因此,行为人如果仅实施绑架他人的行为,其侵犯的仅仅是被绑架人的人身权利,而未侵犯到与被绑架人及其关系人的财产权利,也就是说该行为人尚未完全侵犯绑架罪的双重客体,如果定其为犯罪既遂,显然违背了刑法理论的基本原则,是错误的。

二,这一观点在执法中会造成很多矛盾,根据这种意见,对于绑架他人后及时悔悟而放弃犯罪的就不能以犯罪中止论处对于共同犯罪中在勒索财物阶段才介入绑架犯罪的人则不能以共犯论处,因为他的行为属事前事中无通谋的事后行为,等等。

三,从犯罪关系上看,《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的绑架犯罪包括绑架行为人、被绑架人和与被绑架人有特定关系的人三者之间的关系,而第二种观点则片面将其理解为绑架行为人和被绑架人两者之间的关系,忽视了与被绑架人有特定关系的人在绑架犯罪中的决定性地位。
第二种观点不能成立的理由是:
首先,这种观点采用的是刑法学中的目的达到说。这显然违背了新刑法将绑架罪列入“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立法本意。
其次,这种观点必然导致执法显失公平。从司法实践来看,绑架罪大多是共同犯罪,社会危害性很大,而绑架罪很多情况下并未勒索到财物,按
第一种意见则大多数绑架犯罪都属犯罪未遂,行为人将因此而获得法律的从宽处理,这将大大削弱对绑架罪的打击力度。如在一般情况下,故意致死可以判死刑,但在绑架勒索中因勒索未成而故意杀害被绑架人的行为,则可以因其系犯罪未遂而获得从宽处理,这显然是不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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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构成绑架罪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之规定,未成年人在触犯法律时,应依法予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然而,对于年龄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而言,他们通常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而对于年龄介于14至16周岁之间的未成年人来说,仅对特定严重犯罪行为,例如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他人致其重伤或死亡等,才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而绑架罪并不在此范畴之内。至于年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则必须对所有犯罪行为承担完全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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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犯绑架罪判几年
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绑架犯可判有期徒刑至无期,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未成年犯应从轻或减轻处罚。对未成年贩卖人口案,需考虑犯罪情节、年龄及悔过表现,判决或轻于成年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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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罪未遂判几年
[律师回复] 对于未遂犯的处罚原则问题,应当注意两个方面:一是以既遂犯的处罚为参照,二是适当从宽处罚,即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的偷盗婴儿行为,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这是绑架罪的量刑标准,那么绑架未遂根据法律规定,比照既遂从轻减轻处罚。
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的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暴力”,是指行为人直接对被害人进行捆绑、堵嘴、蒙眼、装麻袋等人身强制或者对被害人进行伤害、殴打等人身攻击手段。“胁迫”,是指对被害人实行精神强制,或者对被害人及其家属以实施暴力相威胁。“其他方法”,是指除暴力、胁迫以外的方法,如利用药物、醉酒等方法使被害人处于昏迷状态等。法律只要求行为人具有绑架他人其中一种手段就构成本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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