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罪有精神损害赔偿金吗

最新修订 | 2024-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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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故意伤害案件中,一般不支持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这是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主要赔偿因犯罪行为直接造成的有形财产损失。但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果当事人选择单独通过民事诉讼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当考虑。
故意伤害罪有精神损害赔偿金吗

一、故意伤害罪精神损害赔偿金

在涉及故意伤害罪的诉讼事宜中,通常情况下并不主张予以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

这是因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处理过程中,主要关注和赔偿的是由犯罪行为所直接导致的有形财产损失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之下,若当事人选择以独立的民事诉讼方式来寻求精神损害赔偿,那么法院亦有可能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对赔偿请求进行适当的斟酌考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五条

被害人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

二、故意伤害罪不起诉的条件是什么

故意伤害罪的法定不起诉条件包括:

在时效期内已经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

经过国家特别赦令免除了刑事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规定,本应由受害人告知司法机关处理而未告知或已告知后又撤回的犯罪行为;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已逝世;

犯罪情节微不足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相关规定无需接受刑事惩罚或可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况。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故意伤害罪如何界定标准

在涉及故意伤害罪的诉讼事宜中,通常情况下并不主张予以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这是因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处理过程中,主要关注和赔偿的是由犯罪行为所直接导致的有形财产损失。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之下,若当事人选择以独立的民事诉讼方式来寻求精神损害赔偿,那么法院亦有可能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对赔偿请求进行适当的斟酌考量。

四、故意伤害罪有精神赔偿吗

蓄意人身侵害犯罪是指任何具有恶意或故意的行为,这些行为具有非法性并对他人的身体健康产生了实质性的危害。

对于此类犯罪的定义与界定,主要涵盖以下几个关键要素:首先,从主观层面来看,行为人必须明确知道自己的行为将会导致他人身体受到伤害,并且对此抱有期望或者放任不管的态度;其次,从客观层面来看,行为人必须实施了实际的伤害行为,且该行为的方式可以多样化,例如殴打、刀具攻击、枪械射击等等。

最后,伤害的结果必须达到轻伤及其以上的级别,因为这将直接影响到行为人所面临的法律责任以及量刑的范围。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伤害程度的判断往往需要参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进行详细的评估。

然而,如果伤害程度仅为轻微伤,那么一般情况下并不足以构成蓄意人身侵害犯罪,但是可能会涉及到治安管理处罚的问题。

此外,在具体的司法审判过程中,还需要结合事例的起因、行为手段、最终结果等多方面因素,以确定行为人应承担的刑事责任的轻重。

在涉及故意伤害罪的诉讼事宜中,通常情况下并不主张予以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这是因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处理过程中,主要关注和赔偿的是由犯罪行为所直接导致的有形财产损失。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之下,若当事人选择以独立的民事诉讼方式来寻求精神损害赔偿,那么法院亦有可能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对赔偿请求进行适当的斟酌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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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赔偿委员会发现赔偿请求人在申请国家赔偿时仅就人身自由或者生命健康所受侵害提出赔偿申请,没有同时就精神损害提出赔偿申请的,应当向其释明国家赔偿法第35条的内容,并将相关情况记录在案。
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可以依据以下几个因素确定: 1. 侵权人的过错程度,要考虑的是侵权人的侵权原因、主观动机、致害人的认识态度以及对恢复受害人的权益的态度; 2. 侵权的手段、场合和次数、行为方式、持续时间等具体情节; 3. 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应考虑侵权人的行为给受害人造成的损害是短期的,长期的,还是永久性的,是否给受害人的生活、工作、学习带来影响以及影响程度。影响较为严重的,其赔偿数额应相对较高。该损害还应结合受害人的受伤情况、伤残等级评定,等级越高,赔偿数额越高;反之,赔偿数额低。如果出现植物人、瘫痪人、孕妇胎儿死亡等严重精神损害的情况,应作为特殊情况考虑提出相对较高的赔偿数额; 4. 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5. 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所要考虑的是侵权人的身份、社会地位、知名度、性别、年龄、职业情况、家庭状况、经济能力等各种因素。同时考虑赔偿义务人为自然人或单位、法人,对赔偿的支付能力和判决后实现执行的可能性等; 6. 受诉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目前我国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在贫困地区支付一定的精神损害赔偿金就可以弥补受害人的精神创伤,也对加害人起了惩罚和教育作用;而到了经济十分发达的地区却必须支付数倍或十多倍的金额,才能起到上述的作用。因此,受诉所在地经济发展状况亦应作一因素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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