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传统观念中,这种判决往往建立在促进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价值理念上进行考量。对于尚处于哺育期内的子女,法律所规定的基本准则就是由哺乳母亲进行扶养。当喂养期结束以后,针对子女的抚养问题,若父母亲之间出现争端且无法通过协调方式解决,而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时候,法官通常将依据子女的最大利益,以及父母双方的具体情况,做出公正合理的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在传统观念中,判决多考虑子女身心健康成长。哺育期内,法律要求母亲抚养子女。喂养期后,若父母在抚养问题上产生争议且无法协调,法官会依据子女最大利益和父母情况,作出公正裁决。这一做法旨在保障子女的最佳成长环境,并维护家庭和谐。
二、离婚关于孩子谁抚养
在处理离婚事务时,关于孩子的抚养问题,主要会考虑到孩子的个人意愿及其生活生长环境是否利于身心健康发展。
通常而言,孩子的抚养权将根据以下三种情形进行裁定:
1.若孩子尚不满两周岁,则应由其母亲承担直接抚养责任;
2.当孩子年满两周岁,首先需由双亲达成抚养协议,若协商无果,由法院依照最大程度地保障未成年子女权益的原则做出判决;
3.对于年满八周岁的孩子,应充分尊重他们的真实意志。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子女由父亲或是母亲亲自抚养,他们仍然拥有作为父母的合法权益,并且父母仍需承担照顾、教导甚至保护孩子的责任与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离婚关于孩子的抚养权的规定是多少
在离婚过程中,关于子女抚养权的裁决,必须严格依据“以保护孩子的身心健康以及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为首要原则进行判断。
针对两岁以下的子女,法律通常会给予母亲更多的监护权利,让他们能够照顾自己的孩子。
然而,如果母亲存在下述任何一种状况,父亲就有机会获得孩子的抚养权:母亲身患难以治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使得孩子无法与她共同生活;母亲虽然具备抚养孩子的经济条件,却未能尽到相应的抚养责任,而父亲则坚持希望孩子能跟随他生活;由于其他特殊原因,孩子确实无法继续留在母亲身边生活。
对于两岁及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双方都有权提出抚养请求,但如果其中一方存在如下情况,那么他们将更有可能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已经完成了绝育手术或因为其他原因失去了生育能力;孩子已经长期跟随他们生活,突然改变生活环境将会对孩子的健康成长产生显著影响;没有其他孩子,而另一方却有其他孩子需要抚养;孩子跟随他们生活,对孩子的成长有益处,而另一方却患有难以治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存在其他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况,因此不适宜与孩子共同生活。
对于八岁及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法院还需充分尊重孩子的个人意愿。
在传统观念中,判决多考虑子女身心健康成长。哺育期内,法律要求母亲抚养子女。喂养期后,若父母在抚养问题上产生争议且无法协调,法官会依据子女最大利益和父母情况,作出公正裁决。这一做法旨在保障子女的最佳成长环境,并维护家庭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