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或许了解到,尽管申请并成功获得了取保候审批准,这并不代表当事人将肯定不会被宣判死刑。取保候审本身仅为一项刑事强制性措施,其执行与否并不直接影响到最后的量刑裁决结果。取保候审的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罪犯;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通过实施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危害的罪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罪犯,通过实施取保候审也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危害的;以及在羁押期限届满后,案件尚未得到妥善处理,需要继续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罪犯等等。
然而,若犯罪行为极其恶劣,罪行严重程度达到了死刑的量刑标准,那么即便在取保候审期间,经过法院的严格审理和公正判决,仍然存在着被判处死刑的可能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虽获取保候审,当事人仍可能面临死刑。此措施不影响最终量刑。适用者如可能被管制、拘役或附加刑;非重大社会危害的有期徒刑罪犯;重病、生活不能自理或孕妇;羁押期满未结案者等。
二、取保候审怎么办理
取保候审程序详述如下:
首先,应由已被拘禁且身负指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以及他们的直系亲属提出获取保释的申请;
其次,当收到上述方提交的保释申请后,负责案件调查的公安机关、审查起诉的人民检察院以及审判案件的人民法院会作出相应的回应同意或拒绝保释请求;
再次,如果最终决定予以保释,则需报请县级及以上公安机构负责人、检察机关检察长亦或是人民法院院长进行审核批准;
然后,由相关部门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与《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两项文书,同时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担保人或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
最后,由公安机关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内容,并要求其签署确认,同时告知在取保候审期间所须遵循的相关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的案子都是轻微的吗
尽管被批准取保候审并不代表该事例的性质一定是轻微的,但是需要明确,取保候审乃是一种刑事司法程序中的强制措施,适用于多种情境。一般而言,这类事例可能由于其犯罪行为的性质较轻且社会危害性相对较低,比如可能判处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或单独实施某项附加刑;抑或是罪犯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等更重刑罚,但倘若采取取保候审则不会引发额外的社会风险。当然,还有其他特殊情境,例如患有严重疾病无法自理、孕妇或哺乳期妇女等,若采取取保候审亦不会对社会造成威胁;又如在羁押期限即将届满时,事例仍未审理完毕,此时也需采取取保候审。因此,我们不能轻易地将所有获得取保候审批准的事例都视为轻微事例。
虽获取保候审,当事人仍可能面临死刑。此措施不影响最终量刑。适用者如可能被管制、拘役或附加刑;非重大社会危害的有期徒刑罪犯;重病、生活不能自理或孕妇;羁押期满未结案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