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开庭前会被关押吗
通常状况下,进行取保候审期间的犯罪嫌疑人会在法庭审判之前维持非拘禁状态。
然而,在特定条件下,他们仍有可能面临收监。
如若在取保候审过程中,嫌疑犯违规触碰了相应规定,比如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城市或县区,或者在传唤时未能按时出庭等等,那么他们就有可能被改变强制措施,重新收押。
此外,倘若案件的具体情况出现了重大转变,例如发现犯罪嫌疑人涉嫌实施新的犯罪行为,或者存在试图自杀或逃亡等对社会构成潜在威胁的情况,同样也有可能导致其被收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在一般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将处于非拘禁状态,直至法庭进行审判。此期间,他们享有相对自由,但需遵守一系列限制条件,如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定期向有关部门报告等。这一制度旨在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确保案件能够顺利进行,不会因长时间羁押而侵犯其人身自由。
二、取保候审保证人承担哪些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保证人负有两项不可推卸的责任与使命:
其一,须对被保证人是否遵守法定程序作出严格监督。
此种监管应涵盖被保证人未经公安部许可不得擅自离开所在城市或区域,若是因需离开所住地域,则需确保其能及时提交申请,得到公安部门的批准;
其次,还须关注被保证人在接受司法机关询问时能否按时出席,以及是否有干扰证人作证、伪造证据及串供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迹象。
其二,确保一旦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出现或确实已经实施了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能够立即向执行机构报告。
比如在履行保证义务期间,保证人如发现被保证人试图逃逸或者表达过逃逸计划,抑或是被发现在未获得许可的情况下离境开展公务活动;
再者,若观察到被保证人可能蓄意销毁、编造证据并进行串供等行为,均须立刻将此类情势向正在行使管辖权的公安部门进行汇报,且务必做到毫无延迟,尽速呈报。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
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取保候审是不是都是情节轻或轻微
在司法实践中,被准许取保候审的情形往往意味着涉案犯罪嫌疑人或被告的犯罪行为相对而言较为轻微或者涉及到了一些特殊情况。然而,这并不等同于可以武断地认定所有获得取保候审资格者的犯罪情节都是轻微或轻的。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可能被判处罚金、拘留或者独立执行附加刑的人,对有潜在可能承担有期徒刑以上严厉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不会产生社会危害性的人员,以及因身体原因导致无法独立生活,并且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只要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引发社会风险,均可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然而,我们必须明确,取保候审仅仅是一种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性措施,其最终的定罪量刑仍然需要依据全案的证据材料和具体的案情进行全面评估与判断。
在一般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将处于非拘禁状态,直至法庭进行审判。此期间,他们享有相对自由,但需遵守一系列限制条件,如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定期向有关部门报告等。这一制度旨在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确保案件能够顺利进行,不会因长时间羁押而侵犯其人身自由。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