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并非案件最终定论的象征。这仅仅是一种针对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刑事强制手段,并不能直接决定案件的定性与走向。
如若在刑事侦查期间,经调查核实无任何犯罪事实存在,或者犯罪情节极其轻微不足以构成犯罪,亦或是犯罪行为已经超过法定追诉时效期限等情况出现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应依法撤销该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取保候审并非案件终局,而仅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临时性刑事强制手段。它旨在确保被追诉人在审判过程中配合调查,不逃避法律责任,而非直接决定案件的性质和最终结果。案件的定性与走向需经法院依法审理,综合证据和法律规定作出判决。因此,取保候审并不等同于案件最终定论。
二、取保候审去外地严重吗
在保留证据前提下,被提供取保候审的人士在申请取保候审的期间内有权离开所在城市,但是必须在得到公安机关的允许后方可进行出行活动。
在此过程中,被取保候审的嫌疑人和被告如果没有经过执行机关的批准擅自离境的话,该行为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对于已经缴纳了保证金的取保候审人员,将根据情况收取部分或全部的保证金。
而取保候审这种方式,则是相关部门为了暂时放过某些犯罪嫌疑人而采取的一种非拘留处理手段。
当要捕获的罪犯存在严重疾病,或者正处于孕期阶段或者哺乳期哺育自己的婴儿的妇女,或者其严重程度尚在轻刑范围内的犯罪者时,可采用此项取保候审的策略。
《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决定。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执行。国家安全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以及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国家安全机关移送的犯罪案件时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去了检察院多久去法院
在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之后,随着事例进入了检察机关的审查起诉阶段,对于这类事例,检察机关所需完成的审查起诉期限通常规定为一个月,而那些复杂且难度系数较高的事例,则可适度地将此期限延长至15天。待检察机关完成相应的审查程序并对需要进行刑事诉讼追究责任的事例提交给法院处理时,法院方面应当在收到该报告之日起的7日内予以受理。然而,具体到每一个事例的实际情况,其所耗费的时间往往会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例如事例的复杂性程度、证据材料是否充足以及是否需要进行补充侦查等等。若检察机关发现证据存在不足之处,他们有可能会将事例退回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这样一来,事例的审理周期便会相应地得到延长。因此,我们无法给出一个精确的时间表,以明确从检察机关到法院的整个流程所需耗费的时间,这需要根据事例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和判断。
取保候审并非案件终局,而仅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临时性刑事强制手段。它旨在确保被追诉人在审判过程中配合调查,不逃避法律责任,而非直接决定案件的性质和最终结果。案件的定性与走向需经法院依法审理,综合证据和法律规定作出判决。因此,取保候审并不等同于案件最终定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