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明确规定,如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再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时,应依法撤销案件。
这就意味着,若侦查机构在调查过程中发现证据不足或无犯罪事实存在,且法律层面已不再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便可依规撤销案件。
取保候审作为刑事诉讼中的一项强制性措施,通常在犯罪嫌疑人被捕之后,为确保侦查、起诉及审判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司法机关会要求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或缴纳保证金,以确保其在特定期限内不会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
然而,撤销案件与取保候审实属两类不同的法律程序。
撤销案件特指在侦查环节中,司法机关作出决定不再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从而结束刑事诉讼程序;
而取保候审乃是在整个刑事诉讼流程中,为保障诉讼进程顺利,对犯罪嫌疑人实施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因此,取保候审本身无法直接决定是否撤销案件。
倘若侦查机构在取保候审期间发现不应再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便应依法撤销案件,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解除取保候审措施。
若侦查机构决定撤销案件,应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总而言之,取保候审本身并不能直接决定是否撤销案件,而需视侦查机构在侦查过程中所作决定而定。
若侦查机构发现不应追究刑事责任,应依法撤销案件,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解除取保候审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
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二、取保候审能申请网签吗现在
在执行取保候审程序期间,通常情况下,犯罪嫌疑人是无法顺利申请到签证的。这是因为取保候审作为一种强制性的法律措施,主要目的在于限制犯罪嫌疑人的行动自由,仅仅允许他们在固有的县或城市的公安机关所辖范围内活动。若在此期间犯罪嫌疑人尝试申请签证,便有可能借此机会逃脱司法监管,甚至远赴海外,从而给公安机关对案件展开进一步的调查带来诸多不便和困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第一百六十三条明文规定,在侦查过程中,如发现事实证据不足、犯罪情节轻微或其他未达到犯罪构成要件等状况,无需继续追查刑事责任的情况下,须得迅速撤案处理。然而,尽管取保候审为一种保障诉讼顺利进行的强制性手段,却不能直接导致案件的撤回。若在取保候审期限内通过律师或其他适当途径确定未故意实施任何违法行为,应当立即撤销案件,同时或许也会解除对该人的取保候审。在这种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将获得释放,同时相关部门还须向当初批准其逮捕的检察机关发出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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