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毒品是否没收财产罪

最新修订 | 2024-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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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毒品买卖可是违法的,严重的会被判刑,甚至没收财产。这可不是闹着玩的,就是要让大家知道,我们对这种危害社会和公众健康的行为是零容忍的。毒品交易对社会秩序危害可大了,还会损害公民的健康,破坏家庭的和谐。所以,严厉打击毒品买卖,就是为了让社会环境更干净,让大家都能远离毒害。
贩卖毒品是否没收财产罪

一、贩卖毒品是否没收财产

对于贩卖毒品这一严重犯罪行为,其可能导致的惩罚形式中便包括了没收财产的判决。这种行为对社会秩序和广大公民的身心健康构成了严重威胁。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的明确规定,无论是何种类型的毒品,只要涉及到走私、贩卖、运输或制造等环节,无论数量多少,均应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在这些情况下,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者将面临刑事处罚,其中包括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同时还需承担没收财产的附加刑罚。具体而言,以下几种情况将被视为情节严重,从而可能导致没收财产的判决: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超过一千克,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超过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

(2)作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团伙的首要分子;

(3)采取武装手段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行为;

(4)以暴力方式对抗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5)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需要注意的是,贩卖毒品罪的刑罚根据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而有所不同,情节严重者,将面临没收财产的严厉惩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贩卖毒品乃重罪,法律严惩不贷,其惩罚之一即没收财产,以彰显对此类危害社会安宁与公众身心健康的恶劣行径之零容忍态度。毒品交易严重威胁社会秩序稳定,侵蚀公民健康,破坏家庭和谐,因此,严厉打击贩卖毒品行为,旨在净化社会环境,保护人民免受毒害。

二、贩卖毒品是包括几种方式

在我们这个社会中,贩卖毒品的行为方式具有多样性。

以下这些行为都被认为是贩卖毒品的表现形式:

(1)购买毒品之后,再进行二次出售,从而获取经济利益;

(2)由于家庭历史原因,将家里传承下来的毒品出售以获得利润;

(3)自行制作出毒品之后,接着进行售卖;

(4)采用毒品作为交换商品或是其他物资的介质;

(5)用毒品来支付各种劳动费用或替代债务;

(6)通过提供贷款的方式,允许他人赊购毒品;

(7)介绍吸毒者给毒贩,从中谋取经济利益;

(8)国家授权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以及使用国家管制麻醉药品及精神药品的单位和人员,若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谋取私利为目的,向有吸毒、注射毒品习惯的人群提供国家管制麻醉药品与精神药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三、贩卖毒品是从犯会怎么判

在涉及到毒品犯罪的审判过程中,对于从犯的判决结果通常会参照主犯进行相应的减轻、减轻处罚或免于处罚。然而,具体的量刑标准则需根据多方面的因素进行全面评估与权衡。首先,我们需要关注的是涉案毒品的类型以及数量。不同种类及数量的毒品所适用的法律规定及刑罚幅度均有所差异。其次,我们还应充分考虑从犯在整个犯罪活动中所发挥的作用大小、参与程度以及犯罪动机等因素。若从犯系受他人威胁而被迫加入犯罪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其应依照其犯罪情节予以减轻处罚或免于处罚。然而,倘若从犯在共同犯罪中仅起到次要作用,例如仅仅提供了部分协助性服务,那么在量刑时通常会予以从轻处理。总而言之,对从犯的具体量刑必须基于全案的证据资料和具体情节来进行精准的判定。

贩卖毒品乃重罪,法律严惩不贷,其惩罚之一即没收财产,以彰显对此类危害社会安宁与公众身心健康的恶劣行径之零容忍态度。毒品交易严重威胁社会秩序稳定,侵蚀公民健康,破坏家庭和谐,因此,严厉打击贩卖毒品行为,旨在净化社会环境,保护人民免受毒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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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毒品罪会没收财产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7条,无论毒品犯罪数量多少,均须追究刑事责任。若涉及鸦片超过1千克、海洛因或冰毒50克以上或其他大量毒品,或有武装掩护、暴力抗法、参与国际贩毒组织等重情节,将面临15年以上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没收财产。法院据此可对符合条件的被告判处死刑并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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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贩卖毒品罪,和贩卖毒品罪的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涉嫌贩卖毒品罪,和贩卖毒品罪的区别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运输毒品罪,是指明知是毒品而运输的行为。所谓运输,是指邮寄、携带,通过他人或者交通工具将某物从此处移动到别处的行为。而贩卖毒品罪是指明知是毒品而故意实施贩卖行为。
贩卖毒品罪构成要件
1、主体要件。贩卖毒品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根据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贩卖毒品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2、主观要件。贩卖毒品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是直接故意,即明知是毒品而贩卖,过失不构成本罪。一般是以营利为目的,但也不能排除其他目的,法律没有要求构成贩卖毒品罪必须以营利为目的。
3、客观要件。贩卖毒品是指有偿转让毒品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购毒品。
4、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和人民的生命健康。
运输毒品罪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和人民的生命健康。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行为人进行运输毒品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是直接故意,即明知是毒品而运输,过失不构成本罪。
、贩卖、运输、制造或甲基苯丙胺或者其他毒品,情节严重的标准,适用司法解释第三条规定,一般判处三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判处五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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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假毒品构成贩卖毒品罪吗?要看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明知贩卖的是假毒品。明知是假毒品而冒充毒品贩卖,以诈骗罪定罪处罚。不知道是假毒品而当作毒品走私,贩卖,运输,窝藏的,应当以走私,贩卖,运输,窝藏毒品罪(未遂)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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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假毒品构成贩卖毒品罪吗
在司法实践中,销售假冒毒品,不会直接构成毒品交易罪,而是需要根据实际的毒品种类来判定。但如果行为人谎称假毒品为真毒品进行出售,且有贩卖毒品的意图并实施了相关行为,就可能构成欺诈犯罪。行为人通过虚假陈述和隐瞒真相,让消费者产生误解并交付金钱,这种行为涉嫌违反刑法中关于诈骗罪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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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依法就有可能被判处死刑。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的规定,、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法定最高刑为处死刑,至于是否会判死刑,要由审理后根据具体案情来依法判决确定。另外,虽然贩卖毒品的数量没有达到上述规定的数量,但如果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以判处死刑:
1、、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2、武装掩护、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3、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4、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刑法》第四十八条 【死刑、死缓的适用对象及核准程序】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判决或者核准。第四十九条 【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第三百四十七条 【、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对多次、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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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可能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
贩卖毒品罪,既要有贩卖的行为,又要有贩卖的故意。如果只是借,则不具有犯罪的故意。
有证据证明行为人不以牟利为目的,为他人代购仅用于吸食的毒品,毒品数量超过刑法第348条规定的最低数量标准的,对托购者、代购者应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定罪。
第三百四十七条 【、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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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上周在进行毒品交易时被警察抓了,并且还以贩卖毒品案给定罪了,但是他家里的情况非常困难,父母都去世了,家里只有他的奶奶,他的奶奶非常担心他,所以想要咨询一下贩卖毒品案有取保候审吗?
[律师回复] 此罪性质严重,一般不能取保候审,具体看案件实际情况,根据《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取保候审的条件: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刑较轻,没有必要逮捕,但有可能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及其他妨碍诉讼顺利进行的,应当采用取保候审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行较重,但在采取取保候审时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且没有逮捕必要时,应当采用取保候审
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不宜羁押的,诸如因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取保候审
4、依法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具有此种情形,在逮捕前发现的,就不能决定逮捕;在逮捕后发现的,则应变更强制措施,改用取保候审方法
5、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这是指就被拘留人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缺乏证明其有犯罪事实的足够证据,在拘留的法定期限内不能收集到相应证据,而需继续收集证据的情形。
6、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起诉、一审、二审的办案期限内不能结案,采用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险性的。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37条第7项的规定,对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浦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根据公安部《规定》第63条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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