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法规规定,挪用资金罪并不属于我们通常理解的自诉案件,而是属于由国家公权力机关代表国家对违法犯罪行为提起诉讼的公诉案件之列。挪用资金罪是指在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中担任职务的员工,利用其职务上所拥有的便利条件,以擅自将本应归属于该单位所有的资金挪作他用,或者将这些资金借予他人,且数额较大,已经超过了三个月仍未偿还;或者虽然尚未超过三个月,但是挪用的资金数额较大,并且用于进行营利性活动,或者从事非法活动等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挪用资金罪非自诉,属公诉案件。指公司、企业等员工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借贷他人,数额较大且超三月未还,或未超三月但用于营利、非法活动。此行为触犯法律,由国家公权力机关提起公诉。
二、挪用资金罪立案标准有什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职员有可能因为利用其职务上的优势,擅自挪用所在单位的金钱财产,归自己私下支配或用于借贷他人,而这其中如果涉及到的数额较大,且已经超过了3个月仍未归还;
甚至在未满3个月的情况下,涉案的金额重大而且参与了盈利性经营活动或是从事了非法活动,就有可能会被视为犯罪行为,面临指控并可能涉嫌构成挪用公款罪。
当出现以下几种情形时,符合挪用公款罪的立案条件,应当予以追究刑事责任:
1.挪用单位资金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仍然逾期未归还的;
2.挪用单位资金1万元至3万元以上,从事了盈利性的活动;
3.挪用单位资金5000元至2万元以上,从事了非法性质的活动。
一旦触犯此项罪名,将面临以下惩罚措施:
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是拘役;
如果挪用的款项数目巨大,或者虽然数额较大但未能及时归还,那么惩罚力度将会加大,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倘若涉案金额特别庞大,则将对当事人施加更为严厉的刑罚,处以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
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三、挪用资金罪公安不立案标准是什么
挪用资金犯罪的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判定标准往往涵盖了以下几种状况:首先是涉案金额尚未达到法定的刑事追诉金额门槛。根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对于挪用公款进行盈利性或非法性质活动的行为,如涉案金额高达六万元人民币以上,即可启动刑事追究程序;而若非法挪动的公款主要用于普通用途,即使涉案金额达到了十万元人民币之巨,也未必会被公安机关认定为犯罪并予以立案侦查。其次,公安机关在决定是否立案时,还需要对挪用公款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所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进行全面审查。例如,如果挪用公款的行为人主观上并不具备非法占有公款的故意,而仅仅是为了临时周转所需;又或者其挪用公款的行为并非出于为自己谋求私人利益等原因,那么公安机关就有可能不会将此种行为视为犯罪并予以立案调查。总而言之,公安机关在决定是否立案时,必须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并依据具体的事实情况以及法律规定做出准确判断。
挪用资金罪非自诉,属公诉案件。指公司、企业等员工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借贷他人,数额较大且超三月未还,或未超三月但用于营利、非法活动。此行为触犯法律,由国家公权力机关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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