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有谅解书可以吗
在中国的刑事诉讼法制度中,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强制性的司法手段被广泛应用于各类刑事案件。值得肯定的是,获得受害者谅解书对于申请取保候审具有非常重要且积极的影响。这份谅解书明确了受害者本人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实施的特定行为已经充分理解并且愿意予以谅解,这样一来,从某种程度上可以反映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的社会危害性以及人身危险性可能相对于其他情况而言要更小一些。然而,我们必须认识到,取保候审的批准与否并不仅仅取决于是否存在谅解书,而是需要全面地考虑到案件本身的性质、情节严重程度、可能会被判处的刑罚以及犯罪嫌疑人或被告的社会危险性等多个方面的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中国刑诉法中,取保候审广用于刑事案件,受害者谅解书对申请有积极影响,表明受害者对犯行理解并愿谅解,可能降低嫌犯社会危害性评估。但取保审批综合考虑案情、刑罚预测及嫌犯危险性,非仅依赖谅解书。
二、取保候审应当什么时候解除
关于取保候审的期限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但最长时限不可超过十二个月。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于涉嫌犯罪的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时间上限以十二个月为限。
在人民法院二审程序中,若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期已超出了第一审法院判决中所认定的有期徒刑期限,仍可适用取保候审。
犯罪嫌疑人和其法定代理人,甚至是近亲属都有权代为申请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三、取保候审应该谁办理
取得保释等待审判的手续审批,主要有以下几个参与者:已经被拘留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家属或辩护律师。一般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家属会向作出决定的机构提交保释申请。而在犯罪嫌疑人、被告被拘留或逮捕期间,辩护律师同样具有为其申请保释的权利。负责做出决定的机构通常是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其中,公安部门在事例的调查阶段负责决定是否批准保释;人民检察院则在事例的审查起诉阶段进行决策;最后,法院在事例的审判阶段做出最终决定。值得我们注意的是,提交保释申请需满足一定的法定条件,例如有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同时,也有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但通过采取保释措施并不会导致对社会稳定造成威胁等等。
中国刑诉法中,取保候审广用于刑事案件,受害者谅解书对申请有积极影响,表明受害者对犯行理解并愿谅解,可能降低嫌犯社会危害性评估。但取保审批综合考虑案情、刑罚预测及嫌犯危险性,非仅依赖谅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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