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要扣押哪些证件
一般来说,进行取保候审的过程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并不采取扣押证件的行为。
然而,特殊情况下如涉及案件调查或者可能干扰案件进展时,可能会对个人身份证件等进行扣押。所谓取保候审,特指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于尚未被逮捕或者已被逮捕但需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为了防止他们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依法要求他们提供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同时出具保证书,承诺随时听候传唤,并且不对其实施羁押或者暂时解除其羁押状态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在取保候审的过程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通常不会扣押证件。取保候审作为一种司法程序,旨在保障被取保候审人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羁押。因此,司法机关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会尽量避免采取扣押证件等可能侵犯被取保候审人权益的措施,确保程序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二、取保候审的情况都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于具有以下特定情况的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人,可以实行取保候审制度:
其次,倘若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等较重的刑罚,只有在其被取保候审后,才不会对社会造成明显危害;
再次,若被告人身患严重疾病或者生活无法自理,抑或是孕妇或正处于哺乳期的女性嫌疑人,采用取保候审也可避免对社会构成潜在威胁;
最后,当已羁押的期限届满,而案件尚未奏效时,警方亦有权要求对被告人进行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期间住院还能报销吗
取保候审作为刑事司法程序中一项强制性的保障措施,通常与医疗保险的理赔并无紧密联系。原则上,只要在入院接受治疗过程中,严格遵循了医疗保险报销相关的规定和条件,例如选择在医疗保险指定的医院就诊以及所患病症在医疗保险可涵盖的病种范畴之内等等,那么就能够按照既定的医疗保险理赔程序顺利地完成报销事宜。尽管如此,若是由于被采取取保候审期间出现了违反法律法规、扰乱社会秩序或者妨害公共安全等行为而导致的伤害,那么这种情况下的住院费用可能会对医疗保险的报销产生不利影响。然而,仅仅从取保候审这一强制性措施本身来看,它并不能构成医疗保险报销的障碍。至于最终是否能够成功报销,还需要根据个人所持有的医疗保险种类、所在地的医疗保险政策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评估。
在取保候审的过程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通常不会扣押证件。取保候审作为一种司法程序,旨在保障被取保候审人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羁押。因此,司法机关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会尽量避免采取扣押证件等可能侵犯被取保候审人权益的措施,确保程序的公正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