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撞死人后怎么判

最新修订 | 2024-09-15
浏览10w+
包同贺律师
包同贺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执业:4年高级合伙人
专家导读 交通事故的责任界定需要司法机关进行深入的研究和判断。如果司机是主要责任人,那么他可能会被认为犯有交通肇事罪。在法院进行判决时,受害者的家属通常会关注司机是否存在违法行为,比如酒驾、毒驾、超速或者逃逸。如果存在逃逸行为,那么司机将会面临更严厉的刑罚。
汽车撞死人后怎么判

一、汽车撞死人后怎么判

对于交通事故责任的界定,首先是司法机关需要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和判断。如果司机被判定为主要或者完全的责任人,那么很可能就会构成交通肇事罪这一严重的法律责任。而在法院做出最终判决时,受害者家属会关注司机是否存在诸如酒后驾车、吸食毒品后驾驶、超速行驶、肇事后逃逸违法违规行为。如果司机确实实施了逃逸行为,那么他所面临的刑罚将会相应地加重。

此外,司机的认罪悔过态度、对受害者家庭的经济赔偿情况以及是否能够得到受害者家属的谅解等因素,同样会对判决结果产生重要影响。如果司机能够积极主动地进行赔偿,并且得到受害者家属的谅解,那么他可能会因此而减轻刑罚。

然而,如果司机在事故中并无任何过错,只是由于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的意外事件,那么他可能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但是仍然需要承担对受害者家庭的民事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事故责任界定需司法机关深入研判。司机若为主要责任人,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法院判决时,受害者家属关注司机是否违法如酒驾、毒驾超速或逃逸。若逃逸,刑罚将加重。

二、汽车撞死人保险可以保上吗

车辆行驶过程中发生意外导致他人丧生时,投保人是否能够获得全额保险赔偿,这取决于肇事者是否存在法律规定的可以抵制保险赔偿的情节。

若并无此等法定情形,那么保险公司将依据保单所约定的费用限額向投保人进行赔偿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款,对于机动车与其他交通参与主体之间发生的事故的赔偿责任做出了明确规定。

具体而言,该条款表示,如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人身伤害财产损失,保险应首先在机动车的第三者责任强制险项下对投保人进行赔偿。

如果索赔金额超过其法定限额,则不足部分按以下规则进行处理:

(一)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且机动车存有过错的,应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全部或主要赔偿责任,但需要注意的是,双方均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合理分配赔偿负担。

(二)当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时,若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并未有任何过错,那么赔偿责任应由机动车一方负全责。

不过,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具有过错,则可视情况适度降低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同样地,倘若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以引发交通事故,那么机动车一方享有免除赔偿责任的权利。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汽车撞死人走什么保险

汽车意外致人身亡事故通常牵涉到车辆交强保险及商业性质的第三者责任保险。

首先来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它是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必须强制投保的一种保险类型,其对于投保车辆在责任限额范围内的赔偿责任具有法定约束力。

然而,交强险的赔偿限额相对较低,往往无法完全满足受害方的实际需求。

至于商业性质的第三者责任保险,则属于由车主个人意愿选择是否购买的保险类别,其最终的赔偿数额将依照投保时所选定的保险金额而定。

只要在车辆事故中被认定驾驶人员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在保险责任覆盖范围以内,保险公司便应该按规定给予合理的理赔支付。

然而,请注意这并不意味着保险赔偿是毫无限制的。

例如,倘若存在酒驾、毒驾、肇事逃逸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那么保险公司很有可能会依据相关条款拒绝履行赔偿义务。

另外,即使保险赔偿金额能够基本覆盖受害人丧葬费用或其他合理损失,倘若投保车辆的驾驶人还须对超出保险赔偿范围以外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那么他也仍需自行承担这部分赔偿义务。

交通事故责任界定需司法机关深入研判。司机若为主要责任人,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法院判决时,受害者家属关注司机是否违法如酒驾、毒驾、超速或逃逸。若逃逸,刑罚将加重。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6.2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55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汽车撞死人后怎么判
一键咨询
  •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803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487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431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873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880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027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647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470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873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626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21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462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774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660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260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汽车撞死人要判刑吗
在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案中,是否追究肇事者刑事责任需具体分析。关键判断因素包括是否逃逸并承担全责、责任大小、家属谅解及赔偿情况。若逃逸且负全责,刑事责任通常较重;若责任较轻、积极赔偿并获得谅解,理论上不会面临长期监禁。
10w+浏览
交通事故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汽车撞死人要判刑吗
汽车撞击致人死亡是否涉及刑事责任驾驶车辆致他人死亡的行为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需依据实际情况进行精细分析:首先是肇事者是否存在逃逸行为,若逃避法律责任并负有全部责任者,通常将面临刑事定罪之罚;其次,需要依据责任判定结果来判断,如若肇事者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或更高比例的责任,一般也将被判处相应的刑事惩罚;再者,判断是否将面临牢狱之灾还需要考虑对受害人家属作出的补偿和赔偿金额,若赔偿态度真诚且数额较大,则可能会得到从轻处罚的宽缓处理;最后,即使肇事者不存在逃逸行径,责任较轻且赔付积极的情况下,仍有机会避免牢狱之灾。
10w+浏览
交通事故
汽车撞死人责任认定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具体认定标准如下: (一)、当事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承担道路交通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其他方当事人无责任: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该当事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因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2、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道路交通事故事实的,由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确有证据证明未逃逸当事人有过错的,可以减轻逃逸方当事人的责任;没有证据证明未逃逸当事人有过错的,确定其无责任。 3、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及毁灭证据的,由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二)、因双方当事人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按照以下规则认定当事人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1、事故一方当事人因具有违反各行其道、让行规定等严重过错行为而发生事故的,负事故主要责任;另一方当事人因具有一般过错行为而发生事故的,负事故次要责任。 2、事故双方当事人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相当的,承担同等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二、无法查清责任的认定 道路交通事故成因无法查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 三、法律依据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第十八条规定:“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四种。”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第十七条 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 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其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的,应当负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没有违章行为或者虽有违章行为,但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第十八条 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 第十九条 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应当负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当的,两方负同等责任。 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各自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 第二十条 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同等责任。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 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5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汽车撞死人后怎么处理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10w+浏览
交通事故
汽车撞死人责任划分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具体认定标准如下: (一)、当事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承担道路交通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其他方当事人无责任: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该当事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因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2、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道路交通事故事实的,由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确有证据证明未逃逸当事人有过错的,可以减轻逃逸方当事人的责任;没有证据证明未逃逸当事人有过错的,确定其无责任。 3、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及毁灭证据的,由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二)、因双方当事人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按照以下规则认定当事人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1、事故一方当事人因具有违反各行其道、让行规定等严重过错行为而发生事故的,负事故主要责任;另一方当事人因具有一般过错行为而发生事故的,负事故次要责任。 2、事故双方当事人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相当的,承担同等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二、无法查清责任的认定 道路交通事故成因无法查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 三、法律依据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第十八条规定:“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四种。”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第十七条 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 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其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的,应当负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没有违章行为或者虽有违章行为,但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第十八条 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 第十九条 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应当负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当的,两方负同等责任。 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各自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 第二十条 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同等责任。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 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快速解决“交通事故”问题
当前655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汽车撞死人后怎么处理
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时,司机应立即停车,确保现场安全。若有人伤亡,司机需紧急救护伤员,并立即向交警或交管部门报告。挪动伤员时,需标记准确位置以便取证。乘客和其他驾驶员、行人也应协助。
10w+浏览
交通事故
汽车撞死人后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车撞死人后事故处理流程是哪些 1、出了事故不要害怕,立刻打110和保险公司。对方伤重请直接播1 20,留在现场等交警。 2、不要垫付,如果交警要扣车,你就让他扣,所有他需要的资料都给他。自己步行或者打车上下班,15个工作日你直接去交警大队要验车报告。不给你,你就立刻马上不要迟疑的到交警同一栋办公楼找到一个叫行政科的地方提出行政复议。然后拿着验车报告去提车,停车场1分钱都不要给他,拿着验车报告你直接就可以拿车,如果对方不给你车,你直接打1 10,说有人非法扣车。(验车和停车是不要钱的。国家有财拨专门用于这一部分。而且停车场都不是交警自己的,都是外包的。你要是担心自己的新车扣了以后被损,你就提前自己拍照,然后弄一个车衣去盖起来。 3、拿到车该上班就上班,不上班你就休息,千万不要紧张。现在你要做的事情就是不要去医院找打,也不要主动打电话调解。你等他们联系你,或者交警通知你处理事故。任何关于医院的费用你说我没钱,请和我的保险公司联系。如果告我的话,请连我的保险公司一起告。你连面都不用出,保险公司就请非常专业的讼棍帮你打官司。最后要赔多少,完全不用自己管。 4、现在你要考虑怎么拿回自己的行驶证。经过第三点,这个时候对方要不接受调解愿意接受交警认责比例,把发票给你,你去报销,然后签字。你拿回行驶证。经过第三点,对方不愿意调解,那就告。你放心大胆的开车,有人查你就说有官司在身,行驶证抵押了。时间一长,要么保险公司答应赔,要么伤者自己接受调解。一判下来,你就可以直接拿判决书约对方一起去找交警,签字拿回东西。对方不去,你直接找交警,时间长了不给你行驶证你就去行政科闹一下。 5、修车部分很简单,该修的地方,保险勘探现场的时候会有一张现场单,你拿去4S,其他他们会搞定。 6、营养部分,误工部分,你不要私下答应,当地有一份很完整的赔偿标准,对方拿出所有的发票和证明后交警开具调解书,你拿去保险公司都能报。 7、三不一没有原则:不垫付,不探望,不调解,没有钱! 车辆保险理赔标准: 1、医疗费:在公费医疗范围内,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20年。 6、残疾用品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8、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10年。对不满16周岁的,年龄每小1岁减少1年;对7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最低均不少于5年。 9、被抚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人抚养到16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抚养20年。 10、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1 1、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5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汽车撞死人后怎么处理
在汽车事故中导致人员死亡后应如何应对及处理若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员理应立刻停车并保持事故现场的完整;当导致人身伤亡时,车辆驾驶者有责任立即对伤员进行救治,同时要尽快向负责巡逻的交通警察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报情况。为了便于后续救援及调查工作的展开,在救治伤员过程中必须详细记录和标记现场的变化情况。对于乘车人员、过路车辆驾驶人和过路行人而言,他们也有义务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10w+浏览
交通事故
汽车撞死人的如何赔偿
[律师回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3款规定,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受害人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据此,交通事故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一般伤害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其中可能产生较多费用的项目有:
1、处理事故费用。死者的亲属为处理交通事故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亦可向责任人主张,但该种主张应按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分担,计算费用的人数不得超过三人。交通费按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住宿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误工费的计算,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3、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
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4、精神损害抚慰金。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汽车撞人致死怎么赔偿
[律师回复] 汽车撞人致死的,要求赔偿主要是三个方面,人身损害赔偿、财产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抚慰金。
(一)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主要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等等。其中,误工费包括两部分:一是当事人在看病、住院期间不能上班造成的误工费,二是因处理交通事故善后事宜的误工费。三是进行轻重伤与伤残等级检验鉴定的费用、营运车辆停驶造成的间接损失、车辆施救费、停车看护费费用等。
(二)涉及财产损害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修车费;车上货物损失等。修车费:根据修车发票上的合理数额认定,如果车辆已经报废应折价赔偿;事故中车上物品的损坏赔偿,应当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
(三)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还应注意,提出的赔项目与偿数额要合法,如果诉讼请求赔偿数额太高,还存在一个诉讼费用承担的问题。多提出来的不合理的费用是要自己承担的,所以请求赔偿数额不可漫天要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肇事 > 汽车撞死人后怎么判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