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倒闭后债务偿还顺序怎么办理手续

最新修订 | 2024-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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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破产之后,债务偿还的原则如下:首先要偿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其次要优先支付员工薪资、社保、医疗、工伤津贴及抚慰金等,还要包括员工的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用;最后,要支付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员工补偿金。这样的顺序确保了员工权益的优先保障。
公司倒闭后债务偿还顺序怎么办理手续

一、公司倒闭债务偿还顺序怎么办理手续

当公司宣告破产后,其债务的偿还次序常遵循以下原则进行:首要环节需优先偿还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接下来,员工薪资、社保医疗费、因受伤或生病而享有的津贴及抚慰金等,均应被划入员工个人账户内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必须支付给员工的补偿金;

再者,社会保险费用以及所拖欠的税款也在偿还之列;

最后,方能轮到普通破产债权的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公司破产后,债务偿还遵循以下原则:首先偿还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随后,员工薪资、社保、医疗、工伤津贴及抚慰金等需优先支付,并涵盖员工的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用;最后,支付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员工补偿金。这一顺序确保了员工权益的优先保障。

二、公司倒闭后车辆还能过户吗

当公司宣告破产并关闭之后,其名下所拥有的车辆依然可以完成过户程序。

在这种情况下,若贵司希望将某辆汽车转移至私人手中,则需遵循以下具体步骤及相应所需的文书资料:

首先由贵司负责办理单位注销证明,并须携带注销证明原件、车辆登记证书、行驶证以及机动车原件赴当地车辆管理所指定的服务站进行车辆过户操作;

而对于买方而言,他们需要提前准备好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或本市的暂住证以备查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无偿转让财产的;

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

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

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

放弃债权的。

三、公司倒闭后债务谁偿还

通常而言,公司在宣告破产之后,理应以其所有资产来偿还所负之债款。若公司的总价值无法完全覆盖所有债项,且出现了股东出资虚伪或肆意滥用公司法人地位等问题,那么这些股东亦有可能面临连带清偿责任。此外,公司的债权人还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对该公司进行破产清算,以便实现公正合理的债权受偿。然而,具体的处理方式仍需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及具体事实状况做出判断。

公司破产后,债务偿还遵循以下原则:首先偿还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随后,员工薪资、社保、医疗、工伤津贴及抚慰金等需优先支付,并涵盖员工的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用;最后,支付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员工补偿金。这一顺序确保了员工权益的优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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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债务清偿顺序
[律师回复]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应按下列顺序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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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伙企业所欠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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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伙企业债务承担:
如果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清偿其债务的,由原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原合伙人间的连带责任承担是有期限的,债权人应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原合伙人提出偿债请求。合伙企业法第63条明确规定:合伙企业解散后,原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连带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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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时,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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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清算人的确定
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十五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清算事务
主要有下列六项,由清算人执行,即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清缴所欠税款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代表合伙企业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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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支付清算费用然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即合伙企业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企业所欠税款合伙企业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合伙企业财产在按上述顺序清偿后,仍有剩余的,再行按照约定比例或者法定比例分配给合伙人。
5.解散后原合伙人的责任
合伙企业解散后,原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还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6.清算报告
清算结束,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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