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非法经营罪怎么判刑

最新修订 | 2024-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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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什么叫非法经营罪怎么判刑

一、什么叫非法经营罪怎么判刑

非法经营罪,系指未获得相关部门授权而擅自经营国家专营、专卖物资或其他受到严格管制的商品交易,包括在国内和国际范围内从事此类活动,并且,在进行这些活动时,还涉及到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等各类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各种非法经营活动,从而对市场经济秩序造成严重干扰和破坏的犯罪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非法经营罪指未经授权擅自经营国家专营、专卖或严管商品,含国内外交易,涉及伪造或非法交易进出口许可、原产地证明等证件,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

二、什么叫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非法集资行为,是指当事人在没有经过国家认可的实体机构审批的情况下,恶意吸收社会公众资金或将其改变为类似形式,以达到损害公共金融秩序和稳定的目的。

对于这些情况,若法院判定具有非法性质,通常会给予被告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惩罚,同时也可能会涉及罚金的赔偿

如果犯罪情节较为恶劣,包括但不限于受害者众多、资金数额庞大等,则可能被判处更为严厉的刑罚,如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罚金亦不能忽视。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三、什么叫非法解雇的情形

非法辞退乃是指用人单位违反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之规定,解除与劳动者之间所签署的劳动合同关系。通常情况之下,这种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典型情况:首先,没有按照法定程序来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举例来说,如未经事先告知或者没有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赔偿金,就擅自解除劳动合同;其次,采取的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缺乏法律依据,例如,以不实之过错或根本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辞退员工等;还有一种状况是用人单位由于劳动者拒绝对公司提出的违法指令而单方面终止与其的劳动关系;另外一种情况就是,对于那些在生病期间或者因为工作以外原因受伤,尚处在法定医疗期限之内的劳动者进行解雇处理;而在部分特殊群体中,例如妇女,如果她们正处于孕哺时期,同样也可能遭到非法辞退;最后,还有那在同一家单位中连续服务了长达十五年以上,而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还不到五年的劳动者同样会面临这样的困境。显然,在上述几种情形中的所有辞退行为都具有明显的违法性质,广大劳动者完全有权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非法经营罪指未经授权擅自经营国家专营、专卖或严管商品,含国内外交易,涉及伪造或非法交易进出口许可、原产地证明等证件,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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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非法经营罪
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在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并且具有谋取非法利润的目的,这是本罪在主观方面应具有的两个主要内容。如果行为人没有以谋取非法利润为目的,而是由于不懂法律、法规,买卖经营许可证的,不应当以本罪论处,应当由主管部门对其追究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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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什么叫非法经营证券罪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一切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依法成立、具有责任能力的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本罪的主体,依本条愿意是指经营者,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无人不商”,如果将本罪的主体限定为特殊主体,将会使许多没有任何经营许可证(非经营者)的买卖物品和进出口许可证和进出口原产地证的行为得不到惩处,因之,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本罪在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并且具有谋取非法利润的目的,这是本罪在主观方面应具有的两个主要内容。如果行为人没有以谋取非法利润为目的,而是由于不懂法律、法规,买卖经营许可证的,不应当以本罪论处,应当由主管部门对其追究行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我朋友的爸爸今年被抓了,说是按照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判定,请问什么叫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会怎么判啊?
[律师回复] 根据刑法的规定,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的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1、行为条件。
利用职务之便,是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的行为条件。这里的利用职务之便,是指利用职权以及与职务相关的便利条件。具体而言,是指国有公司、企业董事、经理利用手中所掌握的公司、企业的材料、物资、人事安排等方面的决策权以及因其职务关系而知悉的公司、企业的生产、销售计划、企业投资方向等重大信息等便利条件。
2、行为方式。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的行为具体表现为为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的同类营业。这里的“经营”不同于普通的、短期的商品买卖,而是具有规模性和长期性的特点。
所谓“自己经营”,是指为自己独资或者担任股东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进行的经营,至于行为人是否担任一定职务则在所不问。所谓“为他人经营”,是指为自己虽未出资,但为从中获取经营报酬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进行经营。司法实践中,只要具备“为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之一即可。
“同类营业”是指经营的业务属于同一类别或者相似类别。
3、获取的非法利益达到数额巨大的程度。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是结果犯,行为人实施非法经营同类营业所获得的非法利益达到数额巨大的程度。即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第十条规定,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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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非法经营罪
非法经营罪,简单来说就是在没有相关许可的情况下,擅自经营专卖物品或限制买卖的商品,例如伪造许可证或进出口文件来进行交易等,这会扰乱市场秩序。像是无证卖烟、没有授权就经营证券、期货、保险等,都属于非法经营罪的范畴。情节严重的,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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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哥哥开了一个卖蔬菜的小店,可是没有营业执照,这个算不算是非法经营罪呢?请阜新律师讲一下什么叫非法经营罪?
[律师回复] 非法经营罪侵犯的客体应该是市场秩序,为了保证限制买卖物品和进出口物品市场,国家实行上述物品的经营许可制度。其中进出口许可制度是经营许可制度的重要内容,买卖进出口许可证和进出口原产地证明的行为除侵犯市场秩序外,还侵犯了对外贸易管理制度。根据《对外贸易法》的规定,国家实行统一的对外贸易制度,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促进和发展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贸易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对外贸易方面根据所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给予其他缔约方、参加方或者根据互惠、对等原则给予对方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任何国家或者地区在贸易方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采取歧视性的禁止、限制或者其他类似措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该国家或者该地区采取相应的措施,为了保证按照上述规定发展对外贸易,国家要求进出口货物必须提供原产地证明,对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可以免领许可证的以外还须申请进出口许可证。因此,进出口原产地证明、进出口许可证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不允许进行伪造、变造。同时,进出口原产地证明、进出口许可证是针对特定进出口人的特定进出口贸易而使用的,不允许进行买卖。买卖进出口原产地证明、进出口许可证,扰乱国家的对外贸易秩序,因此必须予以惩治。什么叫非法经营罪呢?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种行为:(1)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所谓专营、与卖物品,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只能由特定部门或者单位经营的物品,如烟草、食盐、麻醉药品等。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是指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允许在市场上自由买卖的物品,如棉花、化肥、农药、种子等。(2)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3)在国家规定的交易场所以外非法买卖外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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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非法经营罪行为
非法经营犯罪就是指没经过政府批准就私自卖专营受限商品,像没有进口许可证就交易,这种违反法律法规的商业行为会扰乱市场经济,严重的还要负刑事责任呢!像没有烟草许可证卖烟,或者自己做需要官方批准的证券、期货、保险业务,这些都是触犯刑法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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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营运车转非营运后还能转非营运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营转非,顾名思义,就是营运车辆转为非营运车辆。我们平常所说的营转非车主要指的是淘汰出租车转为地方牌照。转为地方牌照后的使用年限仍为8年,自出厂之日起8年强制报废,不再年审,没有延缓报废期。根据国家规定,营运车辆转为非营运车辆后,应按营运车辆的规定年限(8年)报废。至于还可以用几年报废,就要看这辆车现在已经用了多久了,8-已经用的年限还可以用的年限。扩展资料:营运车辆报废流程营运车辆强制报废标准是8年,从第7年就不允许再更新和营转非,如果第6年营转非,每年2次审核。跑够40万公里强制报废,经过大修达不到油耗节能和机器性能标准的强制报废。
1、申请报废更新的汽车车主领填《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报废审批申请表》一份,加盖车主印章;
2、登记并审核申请,对已达报废年限的车辆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对未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经对车辆查验认定,符合汽车报废标准,核发《汽车报废通知书》;
3、车主持《汽车报废通知书》到符合规定的回收企业送交车辆;
4、回收企业经查验《汽车报废通知书》后将车辆,要求发动机与车辆分离,发动机的缸体应打破,车架(底盘)要割断,并进行照相、开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和支付残值;
5、车主持《申请表》、《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车辆照片,经查验、核对并签字,回收牌证,按规定上报审批,办理报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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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非法经营罪的认定
非法经营罪就是指没有经过许可,就去从事受限商品或服务交易,从而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行为。只有达到严重的程度,才会被判定为违法。在判定的时候,会考察很多因素,比如有没有未经授权就进行经营、商品受不受法律限制、行为严不严重等等,包括非法财物的金额、利润以及对社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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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非法经营公墓是非法经营罪吗?问题解答如下, 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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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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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罪立案标准指违法经营行为已达到严重程度,需要受到刑事处罚。常见的情况有:没有许可证却经营专营、专卖或受限物品;没有经过允许就从事进出口业务;没有经过批准就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或资金支付结算;以及其他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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