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看守所家属探访能带什么食物和水果去
在监管场所进行家属探望的过程中,通常情况下禁止携带任何形式的食物或水果。这主要源于监管场所对于探视物品有着极其严苛的规定,其出发点完全基于安全以及管理方面的考量。监管场所的原则性管理主要目的在于维护正常的监管秩序,同时也确保被关押人员的人身安全得以充分保障。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的相关条款,被拘禁的犯罪嫌疑人在羁押期间,若得到了案件处理机构的许可,并且经过公安部门的批准,便可在特定条件下与自己的近亲族交流通讯或者亲眼见到他们。
然而,该法规并没有明确指出是否允许携带食物或水果等物品。
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不同地区的监管场所在具体执行这些规定时可能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异,因此,我们强烈建议家属在前往探望前,先向当地的监管场所详细了解相关规定,以便确保探望活动能够顺利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监管场所家属探望时,严禁携带食物或水果,因严格规定旨在保障安全与秩序。此举基于安全与管理需求,旨在维护监管环境稳定,确保被关押人员安全无虞,从而有效执行监管原则。
二、看守所家属会见时间是多长时间
于看守所内,被拘押者家属的探访时间原则上每次不宜超过半小时之久,每月的探访次数应控制在一次以内,且每次的探视人数不应超过三人。
在执行此探望规定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条件限制,且探视事项须征得办案单位的批准方可进行,同时需要在看守所规定的工作日时间段进行。
《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
罪犯可以与其亲属或者监护人每月会见一至二次,每次不超过一小时。每次前来会见罪犯的人员不超过三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会见时间,增加会见人数,或者其亲属、监护人以外的人要求会见的,应当经看守所领导批准。
三、看守所家属能不能会见律师
在刑事事例立案侦查期间,按照相关法规规定,亲属通常无法与被羁押之人会面交流。然而,他们仍然具有合法权益可以委托律务专家进行探访交谈。律师会见涉嫌罪行的当事人以及被告人,这是由法律明确赋予他们的权利。看守所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律师的会见时间及次数,以确保律师能够充分履行其辩护职责。在律师会见过程中,他们有权了解事例的相关信息,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等。值得注意的是,律师在会见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看守所的相关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例如向看守所提交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文件以及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等。
监管场所家属探望时,严禁携带食物或水果,因严格规定旨在保障安全与秩序。此举基于安全与管理需求,旨在维护监管环境稳定,确保被关押人员安全无虞,从而有效执行监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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