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拘留37天公安主动取保什么意思
在经过为期三十七天的拘留之后,若公安单位选择主动要求对被拘留者实施保释候审,这就代表着公安机关在刑事拘留这一强制措施的最长期限——即三十七天内,已经做出了将其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的决定。这种情形通常暗示着公安机关在进行深入调查后,发现现有的证据资料或被拘留者的具体状况并不适宜继续采用刑事拘留的手段,然而,案件的调查工作仍然需要进一步推进。
值得注意的是,保释候审并不意味着案件的终结,被拘留者在保释候审期间依然需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随时准备接受传唤,积极配合案件的调查、审查起诉等各项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经过37天拘留,若公安主动提出保释候审,即表明在拘留期限满后,公安决定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这暗示现有证据或被拘留者状况不宜继续拘留,但案件调查仍需深入进行。
二、拘留37天后是否会给家属消息
在特定情况下,若当事人被监禁达37日仍未得到释放,这通常意味着他们已经遭到了逮捕,并且需要面临后续司法程序。
关于逮捕方面的事宜,在一般的情形下,负责处理此案的检察机关将会提前向相关家属发出告知,通知其前往指定地点领取逮捕通知书。
在更复杂的情况下,通常会采用挂号信方式,将此类通知书直接发送至当事人的户籍所在地。
值得注意的是,若刑事拘留期达到法定的37日期限,且经过检察机关审核,确认应当依法进行逮捕的,那么检察机关便会向公安机关颁发《逮捕证》以示批准逮捕。
反之若认定无需进行逮捕,则会向公安机关发送《不予批捕通知书》,此时,公安部门需根据该通知书指示立即对当事人予以释放。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三、拘留37天以后一般会有几种结果
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37日。在拘留期限届满之后,可能会产生以下四种可能的法律后果:
1.批准逮捕:若公安机关判定相关证据充足,则会将案件移交至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程序。
2.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如犯罪情节较轻微且无需逮捕,则可以采用强制措施以保障当事人权益,如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3.无罪释放:在特定法定情形下,如果证据不足以证明嫌疑人有罪,或者其行为并不构成犯罪,那么应当立即予以释放。
请注意,以上所述的各种法律后果都必须依据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和评估。
经过37天拘留,若公安主动提出保释候审,即表明在拘留期限满后,公安决定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这暗示现有证据或被拘留者状况不宜继续拘留,但案件调查仍需深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