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认定为诈骗罪

最新修订 | 2024-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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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诈骗罪是指行为人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式,让被害人误以为自己有合法获取财物的权利,从而产生财产交易。在法律认定诈骗犯罪时,需要重点考察以下四个要素: 1.虚假陈述:行为人必须通过言语、文字或其他方式向被害人传达虚假信息。 2.被害人误信:被害人必须基于行为人的虚假陈述而产生错误的认识,并因此做出财产处分。 3.非法占有目的:行为人必须具有非法占有被害人财产的目的,即意图将被害人的财产据为己有。 4.财产交换:被害人必须通过财产处分,将自己的财产转移给行为人或第三人。 以上四个要素必须同时具备,才能构成诈骗罪。
怎样认定为诈骗罪

一、怎样认定为诈骗罪

诈骗罪乃指行为人为实现其非法侵占他人财物的意图,采用捏造虚假事实或者掩盖真情实况的方式,使被害人误以为行为人具备某种正当且合法的方式获得财物,从而与其发生财产交换或是其他形式的交易关系。在法律层面,认定诈骗犯罪通常需紧密围绕以下四个关键因素展开深入探讨:

第一,行为人必须存在非法侵占他人财物的主观企图与意愿。举例来说,行为人在行动之初便明确表达或表现出其并不打算偿还从他人手中获取的财物,亦或者明知自身缺乏归还能力,但仍选择冒险获取财物。

第二,行为人必须借助于捏造虚假事实或者掩盖真情实况的手法来达到其非法侵占他人财物的目的。例如,行为人可能会编造虚假的身份信息、夸大项目收益、虚构投资机会等,或者故意隐瞒某些重要事实,从而诱导被害人产生错误认知。

第三,被害人必须在错误认知的基础上,自愿将其财产交由行为人处置。换言之,被害人必须是在对行为人所提供的虚假信息深信不疑的前提下,主动将财物交付给行为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诈骗罪系行为人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诱使被害人误信其有合法获取财物之权,进而产生财产交易。法律认定诈骗犯罪时,需重点考察以下四要素:虚假陈述、被害人误信、非法占有目的、财产交换。

二、怎样认定为商标侵权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下七类行为若被证实存在其中任何一项,均可能被判定为商标侵权行为

第一,私自在与己方的同类商品上注册和己方商标完全相同或相似的商标;

第二,未经许可,擅自在与己方同类商品上注册和已取得合法商标权利人相似的商标;

第三,公开销售由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第四,在未获得授权的情况下,冒用他人注册商标并进行非法制造和销售其商标标识的活动;

第五,未经商标所有者明确同意,擅自更改已注册商标并将带有修改后商标的商品投放市场;

第六,故意协助他人实施侵犯已有商标专用权的侵权行为

第七,对于其他注册商标专用权所遭受的损害,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三、怎样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标准

在处理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问题时,我们应首要遵循以下关键的评判准则:其一是建立在夫妻之间的共同意思表示基础之上的债务,这主要通过实行共同签名或在事件发生后由一方予以追认的方式来实现;其二则为因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产生的债务,这种情况下债务通常涉及到维持基本的生活需求如衣物、食品、住房、交通等以及相关教育费用支出、照顾老年人的赡养及医疗护理开销等;最后,如果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范围,那么这些债务须债权人能够证明已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或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才能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对于每一个具体事例的判断都需要全面考虑债务的金额、用途、夫妻关系的持续状态等多重因素,以便准确地确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诈骗罪系行为人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诱使被害人误信其有合法获取财物之权,进而产生财产交易。法律认定诈骗犯罪时,需重点考察以下四要素:虚假陈述、被害人误信、非法占有目的、财产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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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票据诈骗罪如何认定 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构成票据诈骗罪的情形如下: (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二)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三)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 (四)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 (五)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 1、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明知,是否以骗取他人财物为目的是区别罪与非罪的重要标准。本条为避免混淆罪与非罪的界限,对行为人主观方面的一些状况进行了特别规定。如使用伪造、变造、或者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行为人在主观上必须是“明知”的,在主观上是否明知其所使用的汇票、本票、支票是伪造、变造或者作废的,是划分是否构成本罪的重要界限之一。如果行为人在使用汇票、本票、支票时,在主观上确实不知道该票据是伪造、变造或者作废的,则不构成本罪。应当注意的是,在司法实践中判断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明知,不是仅依据行为人自已的供述,而是要在全面了解整个案件的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后得出结论。对于冒用他人的票据、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伪记载以及使用伪造、变造的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行为人必须具有诈骗他人财物的故意和目的,没有这种故意和目的,就不能构成本罪。 一般说来,具有以下情形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1)不知是伪造、变造、作废的金融票据而使用的; (2)将他人的金融票据误认为是自己的金融票据而使用的; (3)不知存款已不足而误签空头支票或者误签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的; (4)签发汇票、本票时因过失而作错误记载的: (5)不知是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而使用的。等等。 2、区分票据诈骗罪与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的界限 两罪的根本区别在于,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惩治的是伪造、变造行为本身,而金融票据诈骗罪惩治的是使用这些金融票据进行诈骗的行为。如果行为人仅仅是伪造、变造金融票证,而没有使用的,则这种行为触犯了第177条的规定,构成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但司法实践中这两种犯罪往往又是联系在一起的,表现为行为人先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或者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然后使用该伪造、变造的票证进行诈骗活动,这种情形实际上属于一种牵连犯的情形,应当重罪,即按票据诈骗罪论罪处罚,而不实行数罪并罚。
诈骗未遂的认定标准,诈骗未遂如何认定
[律师回复] 构成诈骗罪的条件有哪些,诈骗未遂如何认定 诈骗罪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诈骗罪,主要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象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 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本法已于第193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 2、客观要件。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诈骗未遂如何认定 1、诈骗罪与借贷行为的界限。 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帐,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的,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罪。 2、诈骗罪与代人购物拖欠货款行为的界限。 对以代人购买紧缺商品的名义,取走货款,没买到东西,又擅自挪用货款,拖欠不还款的行为,应着重考察其真实目的、双方的关系、事情的起因、代办人的具体行为、拖欠的情节、后果等等,从而正确判断其是否有非法占有的意图。如能明确想代人购物,因故未能买到挪用仍拟归还的,不能以诈骗罪论处。如果以代购为名,行诈骗之实,骗取大量财物,大肆挥霍,根本无意归还,也无力归还的,应以诈骗罪论处。 3、诈骗罪与集资办企业因亏损躲债的界限。 如果确实是集资经商办企业,但因经营不善,亏损负债,为躲债而外出,仍属财产债务纠纷。这同诈骗犯以集资办企业为名,捞到钱财就逃之夭夭,以实现其非法占有的目的,有本质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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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合同诈骗罪中诈骗行为?
认定合同诈骗罪中诈骗行为首先必须是通过虚构单位的名义或者是冒用他人的名义签定合同,也就是说在主体方面是虚假的。除此之外,就是在提供具体的行为方面是虚假的,比如说通过伪造,变造的票据作担保来进行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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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合同诈骗罪的认定标准,诈骗罪怎样认定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合同诈骗罪的特征如何认定与辩护 合同诈骗罪的构成特征: 犯罪构成是刑事法律规定的、决定某一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而为成立犯罪所必需的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的有机整体。 按照犯罪构成理论,合同诈骗罪具有以下特征: (一)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对合同的管理制度,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又侵犯了对方当事人的公私财物所有权。与诈骗罪所侵犯的公私财物所有权这一单一客体不同,合同诈骗罪侵犯的是包括财产权益和经济秩序的双重客体。 (二)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履行合同义务,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行为。按照刑法的规定,具体包括以下各种方法: 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其中,第5项尚待进一步的司法解释,未出台新的司法解释以前,可以作如下理解,是指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大肆挥霍、行贿、赠与,或者用于弥补亏空、归还债务,致使上述款物无法返还的,或者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等。 (三)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单位犯合同诈骗罪,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在执行职务的活动中,以单位的名义,为了单位的利益,利用签订、履行合同进行的诈骗犯罪活动。司法实践中常见到的是仅以单位的名义签订、履行合同,而骗取的公私财物全部或者大部分中饱私囊,即使用于单位也是很小的一部分,只是为了掩人耳目,对此应按个人犯罪处理。 (四)主观方面只能依直接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间接故意与过失不构成本罪。在经济活动中,行为人违背法律规定,没有履行合同的诚意,利用合同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达到非法占有的目的。这种犯罪故意可以产生在合同签订之前,也可以产生于合同履行过程中。 合同诈骗罪的辩护: 1、本罪的重点是行为人是否有非法占有他人钱财的故意和事实。因此,有无主管故意是判断是否构成本罪的要点。 2、注意本罪与一般民事合同纠纷的区别。在合同履行中存在一定的瑕疵,但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对方钱财的故意,则属于履行合同中的一般违约行为,不涉嫌犯罪问题。 3、如果是属于有罪辩护,则重点是诈骗数额问题。注意区分诈骗所得与正常民事行为所得。 4、实践中有将一般民事合同履行中存在的违约行为,如延迟付款、超出经营范围签订合同、联购合同(行为人自己不生产或者不占有货物,需要向另一人购买,但先与相对人签订供货合同的)等,定性错误,以犯罪追究的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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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认定合同诈骗罪,合同诈骗罪如何认定,合同诈骗罪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合同诈骗罪如何正确认定 合同诈骗是一个商行为,侵犯的是市场经济秩序;诈骗是一个民事行为,侵犯的是公私财产权。这是二者最大的、根本的区别。另外,二罪在客观方面的行为不同,合同诈骗罪是采用列举式的立法模式,非列举的内容不属于合同诈骗客观方面的行为,也就不构成该罪。 二、合同诈骗罪判多少年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之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成立合同诈骗罪,应当严格把握如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构成本罪,需要达到数额较大标准,没有达到数额较大标准的则不构成本罪; 其次,本罪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的,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再次,本罪的行为方式由予以明文规定,没有的行为方式,即使扰乱了社会秩序,同样不构成本罪。前述三点必须同时满足,否则不以本罪论处。
涉嫌诈骗罪怎么认定,涉嫌诈骗罪怎么认定,涉嫌诈骗罪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什么是诈骗罪  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二、如何来理解诈骗罪:  该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   三、诈骗罪客观行为的理解:   1、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   2、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在欺诈行为与对方处分财产之间,必须介入对方的错误认识。如果对方不是因欺诈行为产生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就不成立诈骗罪   3、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财产处分。如果,向自动售货机中投入类似硬币的金属片,从而取得售货机内的商品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只能成立盗窃罪。   4、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诈骗罪中诈骗的数额达到较大的标准,以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为起点。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定罪并依法处罚。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诈骗罪并不限于骗取有体物,还包括骗取无形物与财产性利益。根据刑法第2l0条的有关规定,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门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成立诈骗罪。
集资诈骗的认定标准,集资诈骗罪如何认定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集资这个词在我们的生活工作中并不陌生,无论是国家,还是企业、组织,甚至是个人都有集资的行为的存在。集资本身不是个非法的行为,但是一些单位、组织或是个人采用的非法的手段的集资,并且是采用的诈骗的手段那就是犯罪了。那么在我国集资诈骗罪金额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一、集资诈骗罪的意义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集资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应理解为“非法所有”。从这一概念可以看出本罪是目的犯、法定犯、数额犯、结果犯。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依本节第200条的规定,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主体。在通常情况下,这种目的具体表现为将非法募集的资金的所有权转归自己所有、或任意挥霍,或占有资金后携款潜逃等。
二、集资诈骗罪的认定对非法集资罪的认定,依照以下几个方面:集资诈骗罪在主观上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即犯罪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将非法聚集的资金据为己有的目的。集资诈骗罪客观上必须有非法集资的行为。所谓集资,是指自然人或者法人为实现某种目的而募集资金或者集中资金的行为。
三、集资诈骗罪金额认定自然人犯本罪的,分四个幅度处罚:
1.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三个幅度处罚:
1、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综上所述,集资诈骗罪是采用非法的手段进行集资,并且是非法占有的行为,把他人的资金非法占有为自已的。我国对集资诈骗罪金额认定要详细的规定,并且对集资诈骗的主体不同对其金额的认定也是分了不同的标准的,例如对自然人和单位集资诈骗的金额的标准和处罚就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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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建可以认定为诈骗吗
视情况而定。单纯的抢建房屋并不会导致征收方陷入错误认识以致进而处分补偿款项,并不导致诈骗罪的严重后果。构成诈骗的是和拆迁方协商补偿事宜时出示的伪造的房产证,并以期获得与有证房屋相应的补偿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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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电信诈骗罪如何认定,如何认定电信诈骗罪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电信诈骗属于诈骗犯罪的一种,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刑法已于第193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
2、客观要件
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二者从实质上说都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
其次,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
再次,成立诈骗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财产处分。
最后,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根据刑法第266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诈骗罪并不限于骗取有体物,还包括骗取无形物与财产性利益。根据刑法第20条的有关规定,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门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成立诈骗罪。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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