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逃逸如何认定

最新修订 | 2024-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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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交通逃逸判定需全面考量:肇事方明知事故仍逃离现场,未履行救助、报案、保护现场义务,且动机为规避责任。司法实践中,认定逃逸将深入剖析肇事方主观心理及客观行为。例如,若肇事方因怕群众反应短暂离场后返回承担责任,可能不被视为逃逸。
交通逃逸如何认定

一、交通逃逸如何认定

对于交通逃逸行为的判定往往需从多个关键层面进行全面考量:

首先,肇事方在明确知晓已发生交通事故的前提下,仍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

其次,未能及时履行救助伤员、向警方报案以及保护现场等法定义务;

最后,其离开现场的动机主要在于规避法律责任。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对交通逃逸行为的认定将依据具体情况深入剖析肇事方的主观心理状态及客观行为表现。举例来说,若肇事方仅因惧怕现场群众的激烈反应而短暂离场,随后又积极返回并承担相应责任,则有可能不会被视为逃逸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交通逃逸判定需全面考量:肇事方明知事故仍逃离现场,未履行救助、报案、保护现场义务,且动机为规避责任。司法实践中,认定逃逸将深入剖析肇事方主观心理及客观行为。例如,若肇事方因怕群众反应短暂离场后返回承担责任,可能不被视为逃逸。

二、交通逃逸如何处罚

在遇到交通肇事逃逸行为时,若未达到犯罪级别,那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有权对涉案人员实施200元至2000元之间的罚款进行行政制裁。

同时,该局还会依法撤销被调查者的机动车驾驶证,并且终身不会再次授予此人驾驶机动车的资格。

在结案判定为犯罪情况下,肇事后逃离现场或具有其他特别恶劣情形的肇事者,将会面临三年以上但不超过七年的刑期惩罚。

而对于那些因为选择逃离现场导致他人死亡的罪犯,他们将面临最高达七年的刑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三、交通逃逸如何认定

对于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主要是依照如下几个层面来进行判断:首先,从当事人的认知状况来看,必须确信已明确发生了诸如碰撞、刮擦等各类交通事故;其次,当事人须有为规避法律责任采取逃跑策略的意识。值得注意的是,此种情况可能包括但并不仅限于未主动拨打报警电话、未能施以援手救助伤者、以及未选择留在现场等待处置等方式。然而,若当事人虽然已离场,却具备充分合理的解释理由,例如因急于对伤者实施急救措施而暂时离场后迅速折返,往往情况下这种行为并不能被视为逃逸。但是,如果事后当事人刻意隐瞒行踪下落、损毁关键证据、且拒绝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调查工作等情形出现,那么这类行为便可被判定为逃逸行为。在法律领域,逃逸所引发的后果会致使责任人面临更为严厉的惩罚,因为此举不但破坏了勘验现场的完整性,更折射出当事人对法律尊严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冷漠无视。

交通逃逸判定需全面考量:肇事方明知事故仍逃离现场,未履行救助、报案、保护现场义务,且动机为规避责任。司法实践中,认定逃逸将深入剖析肇事方主观心理及客观行为。例如,若肇事方因怕群众反应短暂离场后返回承担责任,可能不被视为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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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肇事逃逸责任,怎么认定
[律师回复] 一、如何认定交通肇事逃逸责任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 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 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或未能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逃跑的,也应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而对于“其他特别恶劣情节”,《解释》第4条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 ( 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 2)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二、交通肇事逃逸负全责吗交通肇事罪客观要件的认定,是以当事人对事故负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为定罪的必要要件,在司法操作中,责任的大小往往是采纳交通警察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然而,在行政执法程序中,却存在一种推定事实的证明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第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这两条规定表明,交通警察在处理交通事故时,要认定事故责任,在法定条件具备、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情况下,可以推定为事故责任,而对事故发生的真实情况可以不再进行证明。这就确立了“行政推定”。
交通肇事逃逸,酒驾,肇事逃逸怎么认定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交通肇事逃逸怀疑酒驾,怎么认定 交通肇事逃逸怀疑酒驾如何认定,要以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有逃逸行为的,要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相关法律规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酒驾处罚标准 酒后驾驶: 1、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 2、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醉酒驾驶: 1、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3、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交通事故后逃逸后逃逸后的责任认定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交通肇事逃逸判刑 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后逃逸,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或未能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逃跑的,也应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 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二、交通肇事逃逸相关处罚规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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