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取贷款罪情形是什么意思

最新修订 | 2024-09-18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5人
专家导读 骗贷罪即欺诈性借款,指以隐瞒或虚构事实方式从银行或金融机构获贷,致重大损失或情节严重者。常见手法含编造虚假项目、伪造合同、证明文件、重复或虚假担保等。一旦通过欺骗获贷且情节严重,即构成骗取贷款罪。
骗取贷款罪情形是什么意思

一、骗取贷款罪情形是什么意思

骗贷罪,又称欺诈性借款罪,是指通过隐瞒事实或采用虚构事实的方式获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进而对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犯罪行为。骗取贷款罪的具体情况常常包含以下几种:捏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借口;采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作为手段;伪造并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利用虚假的产权证明进行担保,或者在抵押物价值之外进行重复担保;以及采取其他各种手段来实施诈骗贷款的行为等等。只要行为人通过欺骗手段获取了贷款,并且情节严重,那么他就有可能被判定为犯下了骗取贷款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

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骗贷罪即欺诈性借款,指以隐瞒或虚构事实方式从银行或金融机构获贷,致重大损失或情节严重者。常见手法含编造虚假项目、伪造合同、证明文件、重复或虚假担保等。一旦通过欺骗获贷且情节严重,即构成骗取贷款罪。

二、骗取贷款罪既遂怎么量刑

欺诈性地获取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损害了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利益,构成了骗取贷款罪的法律定义

此种犯罪行为给相关机构造成重大损失,并且情节恶劣,具备严重性。

对于已经触犯骗取贷款罪的罪犯,其应得的制裁包括:

1.根据法律规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给予罚金的刑罚;

2.如果造成极为严重的后果,包括为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带来极大的经济损失,或者涉及到其他极其严重的情况,将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还需接受罚金的处罚;

3.如若属于企业单位所实施的犯罪,企业将面临罚款的刑事惩罚,而企业的直接负责人和主要责任人则需要参照上述标准接受相应的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三、骗取贷款罪四种情形是什么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诠释,以下为骗取贷款罪常见的四种犯罪情形:第一,编造并虚构引入资本金、项目投资等所谓“真实”却又本不存在的理由,以此方式企图蒙蔽金融机构,从而获得贷款;第二,利用虚假的经济合同,如伪造交易合同等,试图误导金融机构对其产生错误认识;第三,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如虚假的财务报表、资产评估报告等,以期达到欺诈目的;第四,以虚假的产权证明作为担保,或者超越抵押物价值进行多次担保,以欺骗手段获取贷款。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对于骗取贷款罪的判定,需要全面考虑诸多因素,包括行为人的主观意图、实际实施的行为以及由此引发的不良后果等等。在司法实践过程中,针对具体事例的裁定将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证据材料进行严谨分析与判断。

骗贷罪即欺诈性借款,指以隐瞒或虚构事实方式从银行或金融机构获贷,致重大损失或情节严重者。常见手法含编造虚假项目、伪造合同、证明文件、重复或虚假担保等。一旦通过欺骗获贷且情节严重,即构成骗取贷款罪。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5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66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骗取贷款罪情形是什么意思
一键咨询
  •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274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103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313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001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661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773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403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728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886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268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847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071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640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707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708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常州180****8081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80****3191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镇江156****3460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骗取贷款罪四种情形是什么意思
骗取贷款罪的四种典型情境包括:通过欺骗手段获得贷款且数额较大;给银行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多次使用欺骗手段获取贷款;以及其他给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情节的行为。这些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撤销权,形成权是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撤销权,形成权是什么意思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什么是撤销权
债权人撤销权又称“撤销诉权”或“废罢诉权”,是指当债务人所为的减少其财产的行为危害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全债权得请求予以撤销该行为的权利。债权人撤销权也为债权的保全方式之
一,是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责任财产减少而致债权不能实现的现象出现。因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是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间的行为,从而使债务人与第三人间已成立的法律关系被破坏,当然地涉及第三人。因此,债权人的撤销权也为债的关系对第三人效力的表现之一。
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其撤销的效力依判决撤销而发生效力。其效力及于债务人、受益人及债权人。
对于债务人,债务人的行为一经被撤销,视为自始无效。例如,为财产赠与的,视为未赠与;为放弃债权的,视为未放弃。
对于受益人,已受领债务人的财产的,应当返还之。原物不能返还的,应当折价返还其利益。受益人已向债务人支付对价的,得向债务人主张返还不当得利。
对于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得请求受益人将所得利益返还给债务人,也得请求直接返还给自己。但是撤销权的行使,其效力及于全体债权人。由受益人返还的财产为债务人的所有债权的一般担保。因此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不得从受领的给付物中优先受偿。如该债权人依强制执行程序请求受偿时,全体债权人得申请参与按比例分配。但若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的债权与返还的财产发生抵销状态时,债权人得依抵销方式受偿。
二、什么是形成权
形成权,是指权利人得以自己一方的意思表示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权利。
形成权适用除斥期间的规定,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形成权具有下述特点:
1、形成权的行使表现为单方行为。
2、单方意思表示一经到达对方即为生效(是故,行使形成权的意思表示可以撤回但不得撤销)。
3、效力的产生不需要另一方作出某种辅助行为或共同的行为,按一方意志即可形成法律关系。
4、形成权不能与所依附的原权利分割而单独转让。
5、形成权的存在有一定的除斥期间,形成权不得附条件和期限。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366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隐形债务是什么意思,隐形债务的概念是什么?
[律师回复] 一、什么是隐形债务随着我国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国企改革、改制近年来非常频繁,国家政策进一步放宽,允许中小型国有企业通过改革、改制、改组、出租、出售等方式进行新的资产重组;民营企业、大型国有企业等通过兼并、收购中小型企业,不断扩大自己的生产规模以增强在市场经济中的竞争力。它具有以下特征: (一)不确定性,包含是否承担不确定和承担数额多少不确定。 (二)隐蔽性,这种债务由于没有按一般会计规则记载,所以使得并购方不易发现。 二、民营企业改制中的隐形债务问题隐形债务或称潜在债务,一般在改制的当时没有在改制企业财务资料中体现出来,或者说当时尚未预见到的随着后续事项的逐步明朗化而出现的或有债务,如担保债务、违约债务、产品缺陷债务、解决改制企业历史遗留问题而发生的债务(职工的经济补偿金等)、因各种原因未记入被改制企业财务资料的应付款或遗漏的其他债务。由于这些隐形债务在改制当时没有反映出来,从而导致改制事后会变得复杂化。 (一)关于在职职工的隐形负债这些负债也称改制成本,由于目前社会保障体制比较健全,在职职工改制成本的财务安排也基本透明。在职职工改制成本以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形式支付,应在改制中一次性以现金解决。支付经济补偿金参考标准和计算方法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资金来源是改制企业的净资产,包括原有现金、资产变现和股权出让所得现金。当然,职工获得的经济补偿金可在自愿基础上转为改制企业等值股权,以节省改制现金支出。 (二)隐形债务的清查隐形债务不同于明显债务的是评估时具有隐蔽性和复杂性,难免会影响资产评估价格。因此民营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应当尽量将隐形债务明显化,减少隐形债务发生的数量,从而减少会计处理上的不确定性,具体方法就是对可能发生隐形债务的渠道进行清查,一要清查改制企业担保事项;二要清查不具备入账要求而在账外循环并既成事实的事项;三要清查合同,了解有无存在财产或权益方面的潜在债务事项。 (三)隐形债务的保全处理企业改制后发现的隐形债务并不能以企业改制转型为由,淡化或取消原企业与债权人的债权债务关系,无论采取的改制形式如何。对于改制前已经知悉并经过评估、清理但在改制方案中协商未履约的隐形债务,由改制后的公司制企业承担债务。对于改制过程中没有暴露出来的隐形债务,对于恶意串通损害债权人利益的,由原企业和改制后的公司制企业共同承担并清偿,除此之外,应由原企业在改制后的公司中的股份承担有限责任。但是需要特殊说明的是,如果企业是部分改制或是分立改制,事后发生的隐形债务则只能由母体公司承担,原因在于如果由分立出去的部分来承担,则有抽逃注册资金之嫌,当然如果母体公司承担不足的,可再由分立出去的部分在公司制企业中的股份承担。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骗取贷款罪情形是什么意思怎么判的
骗贷是指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给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情节严重的行为。骗贷的量刑依据情节轻重,轻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处罚金,或者单处罚金,重者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对骗贷进行判决时,需要综合考虑犯罪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
10w+浏览
刑事辩护
犯罪预备形态特征是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犯罪预备形态具有以下特征:
犯罪预备形态的客观特征
(1)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即为犯罪的实行和完成创造便利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不同于犯意表示。犯意表示是指以口头、文字或其他方式对犯罪意图的单纯表露。
二者的区别在于:犯罪预备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已具备特定的犯罪构成,我国刑法规定原则上要作为犯罪处理;而犯意表示,还不是行为,无论是从行为人的主观意图还是客观表现上看,都不是在为犯罪实施创造条件,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对犯意表示不能处罚。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以下两种类似于犯意表示的行为不能认定为犯意表示而应以犯罪论处:一是某些具体犯罪的构成中所包含的口头或书面语言形式的实行行为。如侮辱罪、诽谤罪、罪以及里所包含的言语行为,作为罪、抢劫罪等犯罪的手段行为的威胁性语言。这些特定的语言在特定的犯罪构成中属于犯罪的实行行为,具备这些语言不但构成犯罪,而且不是犯罪预备,而是已经实行犯罪的其他犯罪形态。二是单个人犯罪中制定犯罪计划的书面语言,以及共同犯罪中勾结共同犯罪人、交流犯罪思想、商议犯罪计划的口头语言或者书面语言。这些语言都已经超出犯意表示的范畴,而是在为实施犯罪创造条件的犯罪预备行为,足以构成犯罪的,应当以犯罪论处。
(2)行为人尚未着手犯罪的实行行为,即犯罪活动在具体犯罪实行行为着手前停止下来。以上两个特征说明了犯罪预备形态可能发生的时空范围,即开始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起直至犯罪实行行为着手之前。
犯罪预备形态的主观特征
犯罪预备形态的主观特征也包括两个方面:
(1)行为人进行犯罪预备活动的意图和目的,是为了顺利着手实施和完成犯罪。可见,预备犯的主观方面既有进行犯罪预备活动的意图,有具有进而着手实行和完成犯罪的意图。但是后者尚未实际展开而只是在犯罪预备活动中间接地得到反映;而前者,即为了顺利地着手实施和完成犯罪而进行犯罪预备活动的意图与目的,才是预备犯主观方面主要的内容和特征所在。犯罪预备行为的发动、进行与完成,都是受此种目的的支配的。
(2)犯罪在实行行为尚未着手时停止下来,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所致,即是被迫而非自愿在着手实行行为前停止犯罪。这是犯罪预备与犯罪预备阶段中止的关键区别所在。
所谓意志以外的原因,是指足以阻碍行为人着手实行和完成犯罪的因素,如果该因素不足以阻碍行为人继续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人也认识到这一点的(排除行为人存在认识错误而构成犯罪预备的情形),应认定为犯罪预备阶段中止。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366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行政诉讼中质证的形式有哪些,质证形式是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行政诉讼中质证的内容和方式有哪些 (一)质证的内容 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全文》第五十条规定,在质证内容上,当事人应当围绕证据的关联性、合法性和真实性,针对证据有无证明效力以及证明效力的大小进行质证。该规定在质证内容上确立了两个标准。 1、有无证据能力。证据能力,又称为证据资格或者证据的可采性。它是指证据作为定案依据时所应具有的性质。根据法律规定及法律原则,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必须具有关联性、合法性和真实性,即所谓证据“三性”。 关联性。证据的关联性又称相关性,是指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存在具有法律意义的联系。具有法律意义的联系有多种形式,比如因果联系、条件联系、时间联系、空 间联系等等。一般来说,与案件有因果联系和条件联系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证据形式,在定案证据当中必须要有以下两种形式的证据或其中之一。 如果当事人所质证的证据明显与本案事实不具有关联性,则法官可以当庭制止对该证据的质证。然而,如前所述,关联的形式多样化,实务中,其形态更为复杂,在 质证中,一个证据是否具有关联性,当事人往往无法辨清,法官亦可能难以立即下判断。这种情况下,为慎重起见,法庭应暂且认可该证据的关联性,任当事人继续 质证,为待进入认证程序后,法庭再深入考查该证据的关联性。 合法性。证据的合法性是指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必须符合 法律规定的要求。证据的合法性体现在以下两方面:手段合法。无论是正当行政程序还是正当司法程序都要求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必须经由合法手段收集,通过非法 手段收集的证据不能采信。形式合法。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表现形式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真实性。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证据必须经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这里的“查证属实”揭示了定案证据的核心属性,即真实性。所谓真实性指的是,证据所反映的内容应当是真实的,客观存在的。因此,真实性又被称为确实性。 2、 有无证明力及证明力的大小。所谓证明力指的是证据对案件事实的证明程度。确认证据的证明力,应当在确定证据是否具有以上“三性”的基础上进行。如果证据不 具备以上“三性”之 一,则该证据即没有证明力;如果证据符合以上“三性”,则当事人还应就每个证据证明力的大小进行质证。证明力的大小,主要通过比较每个 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联系的密切程度来确认。 (二)质证的形式 1、正面规定。质证形 式实质上就是质证权利的行使方式。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全文》规定,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可以就证据问题相互发问,也可以向证人、鉴定人或者勘验人发 问。也就是说,质证主要采取当事人向对方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发问的方式。质证的功能在于,通过当事人就证据加以说明、解释及相互质疑,使证据的可信程度和疑 点得到充分展示,为法庭认证提供保障。 2、反面规定。与权力一样,权利亦存在滥用的可能,当事人质证权利之行使亦应受到必要的约束,故《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全文》从反面对质证方式作了限制性和禁止性的规定。根据该规定,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行使发问之权利,应受到以下两点限制: 发问内容必须与案件事实有关联。关联性原则是质证必须首要遵循的,如果发问内容与案件的事实明显无关,就可以予以制止,以保证司法效率,避免诉讼被不适当的拖延。 不得采用引诱、威胁、侮辱等不正当的语言和方式。为了维护自己的诉讼主张,当事人可以充分行使发问的权利,但是必须要使用文明的语言和正当的方式。如果当 事人无视法庭纪律,采取引诱、威胁、侮辱等语言和方式去误导或激怒对方当事人,则属于滥用质证权利,对此种情形,法庭应当及时制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66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骗取贷款罪的表现形式是什么意思
针对贷款欺诈,有些人为了获取资金,会使用虚假信息,例如编造项目、伪造合同或证明文件等,以此来欺骗银行或金融机构。这会给他们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常见的诈骗手段有虚构引资、假经济合同、伪造文件、虚假担保等。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建设工程中发包形式是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发包方与承包方就整个建设工程从勘察、设计到施工签订总承包协议,由承包方对整个建设工程负责。这里的承包方可以是一家单位,对大型工程或结构复杂的工程,也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共同与发包方签订总承包合同。
(二)由发包方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实行平行发包。各承包方分别对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阶段的质量、工期、工程造价等与发包方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在实践中,应当特别注意的是,我国法律严禁肢解发包。所谓肢解发包,是指发包人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的行为。这种行为容易导致建设工程管理上的混乱,不能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并且容易造成工期延长、建设成本增加等不良后果。因此,我国《合同法》、《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对此明确予以禁止。法律的这些规定为强制性规定,凡是属于肢解发包工程的行为,均应认定为发包合同无效。相关知识:什么是建设工程总承包建设工程的总承包,又称为“交钥匙承包”,是指建设工程任务的总承包,即发包人将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等工程建设的全部任务一并发包给一个具备相应的总承包资质条件的承包人,由该承包人负责工程的全部建设工作,直至工程竣工,向发包人交付经验收合格符合发包人要求的建设工程的发承包方式。
快速解决“建设工程纠纷”问题
当前366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骗取贷款罪的严重情节是什么意思
诈骗罪中的严重情节主要包括:诈骗行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比如引发其他犯罪;行为人之前有过诈骗的刑事处罚;诈骗金额达到巨大标准,例如个人诈骗超过3万元;还有因为诈骗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其他严重后果。这些情况都被视为诈骗罪的严重情节。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我朋友把他的公司抵押给了银行,申请了贷款,之后,他投资到了房地产行业,现在在建造大厦,请问,贷款形式表现资产重组是什么意思呢?
[律师回复] 资产重组的基本方式包括收购兼并、股权转让、资产剥离和所拥有股权的出售、资产置换。
1,资产重组是指企业资产的拥有者、控制者与企业外部的经济主体进行的,对企业资产的分布状态进行重新组合、调整、配置的过程,或对设在企业资产上的权利进行重新配置的过程。
2,目前在国内所使用的“资产重组”的概念,早已被约定俗成为一个边界模糊、表述一切与上市公司重大非经营性或非正常性变化的总称。
3,虽然在重组实践中会从不同的角度对资产重组及其包括的内容进行一定程度的规范,但使用的名称仍然极不统一,随意性较大,列举的方式也不周密,甚至有点混乱,这些都为资产重组概念的泛化敞开了较大的口子。
4,在我国收购兼并主要是指上市公司收购其他企业股权或资产、兼并其他企业,或采取定向扩股合并其他企业。本文中所使用的收购兼并概念是上市公司作为利益主体,进行主动对外扩张的行为。
5,在我国资产置换主要是指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以优质资产或现金置换上市公司的存量呆滞资产,或以主营业务资产置换非主营业务资产等行为。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66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车贷诈骗是什么意思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车贷诈骗是什么意思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拍卖房是什么意思,怎么个流程和形势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司法拍卖即是申请执行人通过判决,由委托拍卖公司将被执行人的房产公开向外拍卖的一个过程。  你作为竞买人需要注意的是:  
1、需要了解该是否是第一查封,如果是,就没有问题,如果是轮候查封,就要弄清楚第一查封是否处理完毕,这个房产是否是第一查封处理剩下的资产,如果不是,就有问题。也就是说你说的这个是否具有委托人这个资格。  
2、需要了解该房产的相关产权权属情况是否清晰,能否顺利过户,这个关系到你购买后是否还要面临一场官司的问题,虽然你多半胜诉。  
3、需要了解拍卖成交后过户过程中的税、费承担问题,这个关系到你的购买成本。  
4、需要了解你要竞买的房产目前现状是什么样子,有什么瑕疵,拍卖公司是否告知,这个关系到你买的房产是否有其他潜在风险。  
5、当你拍卖成交且交清所有价款费用后你须取得拍卖公司出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出具的《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切记!  作为竞买人,需要的手续有本人身份证即可,如果你是作为公司购买需要的手续相对多些:公司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快速解决“损害赔偿”问题
当前366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拍卖房是什么意思,怎么个流程和形势?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司法拍卖即是申请执行人通过判决,由委托拍卖公司将被执行人的房产公开向外拍卖的一个过程。  你作为竞买人需要注意的是:  
1、需要了解该是否是第一查封,如果是,就没有问题,如果是轮候查封,就要弄清楚第一查封是否处理完毕,这个房产是否是第一查封处理剩下的资产,如果不是,就有问题。也就是说你说的这个是否具有委托人这个资格。  
2、需要了解该房产的相关产权权属情况是否清晰,能否顺利过户,这个关系到你购买后是否还要面临一场官司的问题,虽然你多半胜诉。  
3、需要了解拍卖成交后过户过程中的税、费承担问题,这个关系到你的购买成本。  
4、需要了解你要竞买的房产目前现状是什么样子,有什么瑕疵,拍卖公司是否告知,这个关系到你买的房产是否有其他潜在风险。  
5、当你拍卖成交且交清所有价款费用后你须取得拍卖公司出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出具的《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切记!  作为竞买人,需要的手续有本人身份证即可,如果你是作为公司购买需要的手续相对多些:公司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金融诈骗辩护 > 骗取贷款罪情形是什么意思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