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公司面临破产清算时,股东所承担的责任情况相当错综复杂。大体而言,若股东已充分履行了各自的出资义务,那么在公司宣告破产之际,他们通常仅需以其实际投入的资金数额为上限,对公司所背负的债务负担起有限的法律责任。
然而,倘若股东未能完全履行或部分履行其出资义务,抑或是存在诸如抽逃出资等违法行为,那么在此种情形下,股东便需要在其尚未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无法偿还的债务部分承担起补充性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破产清算时,股东责任错综复杂。若股东已足额出资,则在公司破产时,通常仅需以其投资额度为限,承担对公司债务的有限责任。这意味着股东的个人财产不会因公司破产而被无限追索,仅以其出资额为风险边界。
二、公司破产债权人怎么要钱?
当企业陷入破产危机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交债务申报以寻求资产回收的可能。
债务人如决定启动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将会在收到破产申请后予以正式立案受理。
在此期间,债权人需密切关注债权申报信息,并及时响应相关通知。
待人民法院正式启动破产程序后,会有专业的破产管理人员被指派参与其中,同时还将组建起专门的清算组,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流程,有秩序地对公司资产进行合理安排与分配。
最终,在所有分配工作完毕之后,企业便可以进行清算手续,进而完成注销登记。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公司破产债务人是谁
当一家公司陷入破产境地之时,债务人通常便指向了该公司自身。按照中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条款所明确,破产债务人即是在整个破产程序期间,被依法宣告破产身份的经营主体。在这个阶段里,作为破产债务人,他们需严格履行各种法定职责,并享有一定的权益,如有权提交破产重整或和解申请等等。同样重要的是,破产债务人的各项资产将会被彻底清查,以便用于对各债权人的债务偿还。在这一清偿过程中,债权人业可寻求诸如申报债权等多种途径来积极参与破产程序,进而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然而,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破产程序乃是一项极为复杂且严谨的法律程序,必须交由具备丰富经验与专业知识的法律从业者来负责处理。
公司破产清算时,股东责任错综复杂。若股东已足额出资,则在公司破产时,通常仅需以其投资额度为限,承担对公司债务的有限责任。这意味着股东的个人财产不会因公司破产而被无限追索,仅以其出资额为风险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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