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追诉期过了怎么办离婚手续
通常情况下,离婚有两种主要途径: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条件下,夫妻双方必须对涉及子女抚养权、财产分配及债务处理等事宜达成统一意见并且必须亲自到相关的婚姻登记机构提交离婚登记申请。自婚姻登记机关接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算起,满30日之内,任意一方若不同意离婚可以向该民政部门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上述期限结束后再经过30天内,双方必须再次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证领取请求;否则将被视为撤销离婚登记申请。在诉讼离婚环节中,若某一配偶提出离婚诉求,则应先由相关组织进行调解工作或可直接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法院审理此类离婚案件时,应当先行开展调解程序;若经调解确认双方情感确已破裂且无挽救可能,则调解无效并应予离婚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主要有协议和诉讼两种。协议离婚需夫妻双方对抚养权、财产和债务处理达成一致,并亲自申请离婚登记。若30天内任一方反悔,可撤回申请;否则30天后需再次确认。诉讼离婚则由法院调解,若感情确已破裂,则批准离婚。
二、追诉期过了还能立案吗
1、我们要明确的是,如果一个罪行已经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那么通常情况下就无法再向法庭提起诉讼了。
换句话说,过了追诉期就无法立案了。
2、关于已过追诉时效方面,立法精神亦是明确指示对于已经超过追诉时效的事项,应当暂时不予审理或者立案。
然而,若在实际立案后发现确已超出追诉时效的限定,那么应当依法撤销相关案件。
在判断每个特定犯罪行为对应的追诉时效期间长短时,应该依据各犯罪的性质和情节表现,有针对性地运用刑法所规定的相关条款或是刑事惩罚幅度,并以其应有的最高法定刑加以计算追诉时效的期限。
3、需要强调的是,除了法定追诉时效的一般规则之外,还有特定的例外情况。
此种例外情况不受到常规规定的束缚,即犯罪者只要满足了法律规定的特殊状况,便可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而且在任何时间内刑法都应当对这种犯罪行为进行追究。
此类追诉时效的例外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对于那些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阶段,抑或是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刻意逃避侦查或者审判工作的罪犯,便不再受追诉时效的期限限制;
其次,如果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有提出控告的意愿,而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也应当对此事件进行立案而没有进行立案处理的话,同样不会受到追诉时效期限的影响。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追诉期过了派出所还传唤怎么办
所谓追诉时效,乃按照现行法令之规定衡量罪犯承担刑事责任的法定有效期。倘若此追诉期限已然届满,则在原则上应不再对此类罪犯展开追究。然而,派出所所实施的传唤行动往往存在多元化的可能性。首先,可能是由于执法人员对于追诉期限的解读与您个人有所出入,从而误以为该事例尚未超出法定的追诉期限。其次,也有可能是因为尚需借助您的配合,以针对其他相关事例开展深入调查或者补充必要的关联信息。在此情况下,作为当事人的您应当积极地响应传唤,向负责办案的派出所详细阐述您本人所持有的关于追诉期限已经过时的观点,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据以及法律依据予以支持。如果派出所仍旧决定坚持追究已经超过追诉期限的事例,那么您完全可以依法要求其出具正式且合法的相关依据和原因解释。如果对这样的处理结果仍然感到不满,那么您有权利向上一级的公安机构或者检察院提出申诉请求。
离婚主要有协议和诉讼两种。协议离婚需夫妻双方对抚养权、财产和债务处理达成一致,并亲自申请离婚登记。若30天内任一方反悔,可撤回申请;否则30天后需再次确认。诉讼离婚则由法院调解,若感情确已破裂,则批准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