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可以进行赠与,到拆迁安置办公室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即可。
另外,在拆迁安置房物权未实际转移前,赠与人还可以撤销房屋赠与。
按照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二、上海动迁房产证上不写名字算不算放弃权益
实际上,房产证上并未标明名字并不等同于个人已主动地放弃了对该房产所享有的权益。房产证作为证明房地产所有权状况的关键文书,往往会详细记载房产所有者的姓名信息。
然而,在特定的社会经济背景下,某些特殊情形也可能导致房产证暂时未能显示出所有者的具体名字。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
不违背公序良俗。
拆迁安置房是具备赠与资格并可进行赠与操作的房产类型,然而为了完成这套程序,您需要首先前往拆迁安置办公室进行必要的房屋变更登记手续申报。除此之外,请注意,除非拆迁安置房的物权已经得到实质性的转移,否则在赠与人有意愿和权力的前提下,他们仍然有权撤销房屋的赠与行为。根据相关法规及条例,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以及消亡,经过合法登记程序后方可生效;反之,如果没有进行登记,这些物权行为将全然无效。然而,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另行考虑,即某些情形下,即使物权行为没有经过登记,其也可能仍然能够生效,这是由于法律对此类事项作出了明确规定的缘故。关于国有自然资源而言,它们的所有权可以无需经过登记程序便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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