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挪用资金罪,其相关的立案标准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情况:
首先,当挪用的本单位资金数额达到或超出五万元人民币,并且已经超过了三个月仍然未予归还的话;
其次,如果挪用的本单位资金数额同样达到或超出五万元人民币,并且被用以从事营利性质的活动;
最后,若挪用的本单位资金数额达到了三万元人民币,且被用于从事非法活动。应当特别注意的是,此处所提及的“超过三个月未还”,实际上指得是从该资金被挪用的那一刻起,超过三个月过去了却仍旧未能予以归还。而所谓的“营利性活动”,特指那些以获取经济利益为主要目的的各种活动,例如将挪用的资金投入到投资、经营等领域中去。至于“非法活动”,则包括但不限于赌博、走私、贩毒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六条
〔挪用资金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五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二)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五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
(三)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三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归个人使用”:
(一)将本单位资金供本人、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的;
(二)以个人名义将本单位资金供其他单位使用的;
(三)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本单位资金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的。
挪用资金罪的立案标准包括:挪用资金达五万且未还三个月;用于营利活动;挪用三万用于非法活动。超过三个月未还指从挪用起算,营利活动指以经济利益为目的的活动,非法活动包括赌博、走私等。
二、挪用资金罪是自诉案件吗
挪用资金罪一般被视为公诉案件之列。
关于其构成要件,主要指的是公司、企业或其它组织中的工作人员利用自己在职务上所获得的便利条件,私自将本应属于本单位的资金挪作他用,如供个人消费或是借予他人。
具体到数额要求和违法行为的表现形式上,要求行为人挪用的金额应达到一定程度,并且数额较大,逾期三个月以上仍未归还;
或者虽然没有逾期三个月,但是数额较大且将资金用于营利性活动;
甚至还有可能涉及到非法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
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挪用资金罪98万怎么判
关于挪用资金罪中98万元这一数额的判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所制定的标准,可被界定为数额较大的范畴。
根据这一标准,对于挪用资金数额达到较大之数者,通常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处罚。
然而,实际的量刑裁决并非仅依据挪用资金的金额大小,还需要综合考量诸多因素,如挪用资金的具体用途、是否已经归还、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悔罪态度以及是否存在自首、立功等法定减轻、从轻处罚的情节。
若挪用资金被用于非法活动,则量刑可能会相应加重;反之,若在案发之前已全额归还,则可作为从轻处罚的参考因素。
此外,积极主动地认罪悔过、有立功表现等行为,亦可能对量刑结果产生有益的影响。
最终的裁判结果将依照案件的具体事实与证据,由法院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进行依法公正裁判。
挪用资金罪的立案标准包括:挪用资金达五万且未还三个月;用于营利活动;挪用三万用于非法活动。超过三个月未还指从挪用起算,营利活动指以经济利益为目的的活动,非法活动包括赌博、走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