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转账记录可以要回给小三的钱吗
在合法存在的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夫妻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允许而擅自将双方共有的财产无偿赠予第三方,此种赠送之决策常被认定为无效。在此情形之下,另一半享有依法追讨此类财产馈赠的权利。这是由于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对于共有财产拥有同等且公平的处置权。当其中一方在未获得其配偶明确同意的前提下,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予第三方时,无疑侵犯了配偶的财产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姻关系存续期,夫妻一方擅自无偿赠予共有财产给第三方,常视为无效。此时,配偶有权追讨此类馈赠,因双方在婚姻关系中享有平等财产处置权。擅自赠予无疑侵犯配偶的财产权益。
二、有转账记录是否能起诉对方还钱
若仅凭转账记录,尚不足以证明双方之间确实存在借贷关系,因此起诉至法院后,仍可能面临败诉的风险。
为了确保诉讼的成功,我们应该积极收集能够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的其他关键性证据,并为此做好充分而细致的起诉准备工作。
(1)首先,应当注意收集来自对方的手机短信、聊天记录或者录音录像等材料中对方承认借款事实的内容。
这些证据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加强证明力。
(2)其次,应当设想在借款过程中是否曾有他人在场见证?如有,则可寻找该见证人进行询问,并获取其证人和证言相关信息。
利用上述证据结合转账记录一同递交给法院审理,若法官认定所提交的手机短信、聊天记录、录音录像以及证人证言等证据来源合法且具有真实性,同时其内容亦能够反映出客观的实际情况和事实真相的话,那么被索偿方便不得不承担起偿还债务的法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三、有转账记录给小三的钱可以要回吗
依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在婚姻关系尚未解除或解除后尚未分割财产之时,夫妻二人共有的财产应当平等分配。如果其中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将属于共同财产的财物赠予第三者,则有可能对对方的财产权产生损害。在此种情形下,您有权声称此项赠与行为无效,并请求第三者归还所获之物。为了实现这一目的,您可以采取如下步骤:首先,尝试与第三者进行沟通,要求其退还所获之物。倘若经过努力仍无法达成共识,那么您便可考虑向当地法院提出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您需要提交相关的转账记录以及其他能够证明该笔款项为夫妻共同财产,并且是由配偶私自赠与给第三者的证据。然而,请务必注意,每一个案件都具有其独特性,因此具体的处理方式还需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分析。为了获取更为详尽和精确的法律建议,我们强烈建议您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婚姻关系存续期,夫妻一方擅自无偿赠予共有财产给第三方,常视为无效。此时,配偶有权追讨此类馈赠,因双方在婚姻关系中享有平等财产处置权。擅自赠予无疑侵犯配偶的财产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