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员工赔偿标准是多少怎么算的

最新修订 | 2024-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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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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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破产企业所拖欠的员工薪资、医疗费用等款项会被优先清偿。经济补偿按照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则支付半个月工资。如果员工的月工资高于当地平均工资的三倍,那么公司需按照当地平均工资的三倍支付,且补偿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破产清算员工赔偿标准是多少怎么算的

一、破产清算员工赔偿标准是多少怎么算的

通常情况下,破产企业所拖欠的员工薪资、医疗保障费用、伤残补助金抚恤金等款项,以及应当划拨至员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及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支付给员工的补偿金,都将在破产财产中得到优先清偿。关于经济补偿方面,则按照劳动者在该企业工作的年限进行计算,每满一年便需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标准。若劳动者在六个月以上但不足一年的时间内离职,则按照一年的标准进行计算;而对于未满六个月的劳动者,则需向其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此外,如果劳动者的月工资水平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那么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将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金额执行,同时,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也不得超过十二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破产企业拖欠的员工薪资、医疗费用等款项将优先清偿。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不足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高于当地平均工资三倍者,按三倍支付,且补偿年限不超过十二年。

二、破产清算员工赔偿顺序?

在依照法律法规优先偿还完所有破产费用与共同利益债务之后,我们将按照以下顺序来清偿剩余的破产资产:

首先是1、破产企业拖欠的员工工资、医疗福利、伤残津贴及抚恤费用等;

然后是2、根据法律、行政规章制度必须支付给职工的赔偿金

第三步则是处理3、未包括在特定范围内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应缴纳的税收款项;

最后是4、广大破产债权人的普通破产请求权。

若破产资产仍无法满足以上各条款清偿要求,则需按比例平等分配。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四)破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破产清算员工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当面临公司破产清盘之时,关于员工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规制,我们通常会依据贵司员工在本单位的服务年限与薪资待遇这两个基本要素为基准。根据相关法规,针对每位员工的经济补偿金额,将按照他们在本企业的服务年限为准绳,满一年即算作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给各位员工。如果贵司的员工服务年限超过六个月而未达到一整年的程度,那么我们将会将其视为一整年来计算。而对于那些服务时间尚未达到六个月的员工,我们则按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给予他们。此处所提及的"月工资",是指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前的最后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收入。然而,若贵司员工的月工资超出了由所在地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则对其进行经济补偿的标准将改为按此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数额执行,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总额度上限不得超过十二年。

破产企业拖欠的员工薪资、医疗费用等款项将优先清偿。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不足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高于当地平均工资三倍者,按三倍支付,且补偿年限不超过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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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员工赔偿标准是多少
破产清算时,员工赔偿主要是经济补偿。一般根据工作年限、工资和公司财务状况来计算。清算过程中,公司会确保员工权益最大化,尽量减少损失。赔偿额度受多种因素影响,但公司会努力提供公平合理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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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员工工资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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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清算员工补偿标准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公司宣布破产的,应该破产财产内优先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以员工本人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基数,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另外,公司所欠员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等,也应该在破产中优先予以支付。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对破产企业的债务,按照什么顺序偿还
一)债务清偿顺序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如下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第一顺位)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第二顺位)
(3)破产债权(
第三顺位)。
其中,第一、二顺位的请求权,称为优先请求权。
二)破产财产变价
破产财产变价,是指清算人将非金钱的破产财产,通过合法方式加以出让,使之转化为金钱形态,以便于清算分配的过程。破产财产在变价前,有必要进行估价的,应当进行估价。清算组进行破产财产的变价,应当制订变价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通过。依照国家规定不能公开拍卖或出售的财产,应依国家规定的方式变卖。变卖破产财产,原则上应公开进行,通常采用的形式有拍卖、招标出售、标价出售。
三)破产分配
破产分配,应首先由清算组提出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通过,报清裁定后执行。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如下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3.破产债权。在先顺序清偿完毕后,有剩余财产的,进行下一顺序的清偿每一顺序的债权,破产财产足够清偿的,予以定额清偿不足清偿的,按比例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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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分配终结后,如发现本应纳入破产财产分配的破产人财产的,应当追回财产,进行补充分配。一般说来,追回的破产财产通常是破产人隐匿、私分的财产,此外还有遗失财产、被盗财产及被他人合法占有而在破产人财产清册中遗漏的财产。
破产清算员工工资怎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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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清算员工工资怎样发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企业破产清算员工工资如何发放 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破产清算时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清偿完这些费用后就是清偿企业员工的工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破产清算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一)债务人自破产宣告之日起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为债权人利益确有必要继续生产经营的,须经人民许可。 (二)破产企业从破产宣告之日起,即丧失对自己财产的管理权和处分权,其全部财产由清算组接管。债务人的银行账户只能由清算组使用。 (三)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由清算组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 (四)破产企业的财产在其他民事诉讼程序中被查封、扣押、冻结的,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应当立即通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人民予以解除,并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办理移交手续。 (五)企业被宣告破产后,人民应当指定必要的留守人员。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财会人员、财产保管人员必须留守。 (六)破产企业在受理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内,所实施的某些法律行为无效,如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放弃自己的债权等行为,均属无效的法律行为。 根据最高《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8条,破产宣告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对破产宣告有异议的,可以在人民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申诉。上一级人民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并在30日内作出裁定。 三、公司破产如何在破产中实现债权 第 一、区分债权是否属于破产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如以抵押、质押、留置等形式担保的债权,相对于其他债权人优先受偿,因此,有担保的债权无需通过破产 程序即可得到清偿。 因此,区分是否属于破产债权的意义在于,破产债权只能通过破产程序得到清偿,而其他债权则可以通过变卖抵押物,主张取回权,主张担保权,而得到实现。 第二,如果属于破产债权,那么就必须积极向人民申报债权。 第三,通过债权人会议行使相关权利 债权人在申报债权后,可以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债权人会议的目的是通过自治的方式来保护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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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清算员工工资怎么发放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企业破产清算员工工资如何发放
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破产清算时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清偿完这些费用后就是清偿企业员工的工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破产清算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一)债务人自破产宣告之日起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为债权人利益确有必要继续生产经营的,须经人民许可。
(二)破产企业从破产宣告之日起,即丧失对自己财产的管理权和处分权,其全部财产由清算组接管。债务人的银行账户只能由清算组使用。
(三)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由清算组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
(四)破产企业的财产在其他民事诉讼程序中被查封、扣押、冻结的,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应当立即通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人民予以解除,并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办理移交手续。
(五)企业被宣告破产后,人民应当指定必要的留守人员。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财会人员、财产保管人员必须留守。
(六)破产企业在受理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内,所实施的某些法律行为无效,如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放弃自己的债权等行为,均属无效的法律行为。 根据最高《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8条,破产宣告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对破产宣告有异议的,可以在人民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申诉。上一级人民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并在30日内作出裁定。
三、公司破产如何在破产中实现债权

一、区分债权是否属于破产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如以抵押、质押、留置等形式担保的债权,相对于其他债权人优先受偿,因此,有担保的债权无需通过破产 程序即可得到清偿。 因此,区分是否属于破产债权的意义在于,破产债权只能通过破产程序得到清偿,而其他债权则可以通过变卖抵押物,主张取回权,主张担保权,而得到实现。
第二,如果属于破产债权,那么就必须积极向人民申报债权。
第三,通过债权人会议行使相关权利 债权人在申报债权后,可以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债权人会议的目的是通过自治的方式来保护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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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员工赔偿标准
公司破产清算时,劳动者薪资优先支付。 若资金不足,市政府财政将承担。 补偿金按工作年限计算,未完全清理则按比例分配。 解除劳动合同时需支付离职补偿金,争议发生日期以用人单位承诺支付费用的实际日期或劳动者认为的解雇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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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清算员工工资如何计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企业破产清算员工工资如何发放 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破产清算时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清偿完这些费用后就是清偿企业员工的工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破产清算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一)债务人自破产宣告之日起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为债权人利益确有必要继续生产经营的,须经人民许可。 (二)破产企业从破产宣告之日起,即丧失对自己财产的管理权和处分权,其全部财产由清算组接管。债务人的银行账户只能由清算组使用。 (三)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由清算组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 (四)破产企业的财产在其他民事诉讼程序中被查封、扣押、冻结的,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应当立即通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人民予以解除,并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办理移交手续。 (五)企业被宣告破产后,人民应当指定必要的留守人员。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财会人员、财产保管人员必须留守。 (六)破产企业在受理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内,所实施的某些法律行为无效,如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放弃自己的债权等行为,均属无效的法律行为。 根据最高《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8条,破产宣告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对破产宣告有异议的,可以在人民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申诉。上一级人民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并在30日内作出裁定。 三、公司破产如何在破产中实现债权 第 一、区分债权是否属于破产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如以抵押、质押、留置等形式担保的债权,相对于其他债权人优先受偿,因此,有担保的债权无需通过破产 程序即可得到清偿。 因此,区分是否属于破产债权的意义在于,破产债权只能通过破产程序得到清偿,而其他债权则可以通过变卖抵押物,主张取回权,主张担保权,而得到实现。 第二,如果属于破产债权,那么就必须积极向人民申报债权。 第三,通过债权人会议行使相关权利 债权人在申报债权后,可以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债权人会议的目的是通过自治的方式来保护自己的权利。
企业破产清算员工工资发放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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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清算员工工资怎么发放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企业破产清算员工工资如何发放 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破产清算时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清偿完这些费用后就是清偿企业员工的工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破产清算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一)债务人自破产宣告之日起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为债权人利益确有必要继续生产经营的,须经人民许可。 (二)破产企业从破产宣告之日起,即丧失对自己财产的管理权和处分权,其全部财产由清算组接管。债务人的银行账户只能由清算组使用。 (三)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由清算组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 (四)破产企业的财产在其他民事诉讼程序中被查封、扣押、冻结的,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应当立即通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人民予以解除,并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办理移交手续。 (五)企业被宣告破产后,人民应当指定必要的留守人员。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财会人员、财产保管人员必须留守。 (六)破产企业在受理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内,所实施的某些法律行为无效,如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放弃自己的债权等行为,均属无效的法律行为。 根据最高《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8条,破产宣告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对破产宣告有异议的,可以在人民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申诉。上一级人民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并在30日内作出裁定。 三、公司破产如何在破产中实现债权 第 一、区分债权是否属于破产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如以抵押、质押、留置等形式担保的债权,相对于其他债权人优先受偿,因此,有担保的债权无需通过破产 程序即可得到清偿。 因此,区分是否属于破产债权的意义在于,破产债权只能通过破产程序得到清偿,而其他债权则可以通过变卖抵押物,主张取回权,主张担保权,而得到实现。 第二,如果属于破产债权,那么就必须积极向人民申报债权。 第三,通过债权人会议行使相关权利 债权人在申报债权后,可以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债权人会议的目的是通过自治的方式来保护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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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员工赔偿标准
在贵司破产清算过程中,请员工们放心,我们会按法律法规优先支付工资。若资金不足,政府将承担差额。补偿金按工作年限计算,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满六个月也给一个月,不满六个月则给半个月。破产财产分配将按优先级处理。员工还有合同解除补偿权,满一年可获一个月平均工资的补偿,满十年获十个月。注意,《最高人民法院解释(二)》规定,劳动争议发生之日为用人单位承诺支付费用到期日或劳动关系结束日,需有证据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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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清算员工工资怎样计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企业破产清算员工工资如何发放 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破产清算时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清偿完这些费用后就是清偿企业员工的工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破产清算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一)债务人自破产宣告之日起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为债权人利益确有必要继续生产经营的,须经人民许可。 (二)破产企业从破产宣告之日起,即丧失对自己财产的管理权和处分权,其全部财产由清算组接管。债务人的银行账户只能由清算组使用。 (三)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由清算组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 (四)破产企业的财产在其他民事诉讼程序中被查封、扣押、冻结的,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应当立即通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人民予以解除,并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办理移交手续。 (五)企业被宣告破产后,人民应当指定必要的留守人员。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财会人员、财产保管人员必须留守。 (六)破产企业在受理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内,所实施的某些法律行为无效,如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放弃自己的债权等行为,均属无效的法律行为。 根据最高《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8条,破产宣告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对破产宣告有异议的,可以在人民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申诉。上一级人民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并在30日内作出裁定。 三、公司破产如何在破产中实现债权 第 一、区分债权是否属于破产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如以抵押、质押、留置等形式担保的债权,相对于其他债权人优先受偿,因此,有担保的债权无需通过破产 程序即可得到清偿。 因此,区分是否属于破产债权的意义在于,破产债权只能通过破产程序得到清偿,而其他债权则可以通过变卖抵押物,主张取回权,主张担保权,而得到实现。 第二,如果属于破产债权,那么就必须积极向人民申报债权。 第三,通过债权人会议行使相关权利 债权人在申报债权后,可以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债权人会议的目的是通过自治的方式来保护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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