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肇事逃逸没找到人怎么办
若遇到交通事故中出现肇事逃逸事件且未能寻觅到肇事者踪迹时,被害方务必及时向相关部门报案,并由公安机关调集各类资源和手段展开深入调查,例如调阅事发现场的监控录像、对目击证人进行详细询问等等。在此期间,被害方可尝试利用自身所购买的保险产品来获取一定程度上的经济补偿。与此同时,公安机关将始终保持对案件的关注,持续追踪可能存在的线索,以期尽快破获此案。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管辖区域和道路情况,制定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预案,并组织专门力量办理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启动查缉预案,布置警力堵截,并通过全国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查缉。
遇交通事故肇事逃逸且未寻得肇事者,被害方应立即报案,公安机关将调集资源深入调查,如监控录像、目击证人等。被害方可尝试保险补偿。公安机关将持续追踪线索,力求尽快破案。
倘若交通肇事未能酿成人命伤亡的惨剧,通常情况下将不被认定为刑事罪行。
按照既有法律法规,此类事件应当交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裁定和处理,其处罚标准可能在人民币贰佰元至两千元之间,并且可以附加拘留十五日以下的法律制裁。
然而,依据确凿证据表明对方当事人亦存在过失行为的话,则可适当减轻他方所承担的责任。
对于当事人恶意破坏现场、伪造相关证据并且试图毁灭证据的情况,同样将承担全部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三、肇事逃逸没伤人怎么个判法
对于肇事逃逸然而未致人员伤亡情况下的惩罚方式,主要依赖于所涉及的具体情节以及对社会产生的实际效果。一般来说,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交通肇事逃逸行为还没有够成犯罪,那么,将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行为者进行二百元至二千元人民币以内的罚款,并同时给予十五天以内的拘留判罚。假如肇事逃逸的行为直接影响到事故责任判定结果,那么,肇事逃逸的一方很可能被认定为需要承担全部的责任。但是,如果发生了破坏、伪造现场,或毁灭证据等恶劣情节,使得事故责任的确定变得困难,就很可能会被定性为交通肇事罪。总的来说,交通肇事逃逸无疑是严重的违法行径,即便无人受到伤害,也仍然会承受严厉的法律制裁。
遇交通事故肇事逃逸且未寻得肇事者,被害方应立即报案,公安机关将调集资源深入调查,如监控录像、目击证人等。被害方可尝试保险补偿。公安机关将持续追踪线索,力求尽快破案。